索 引 号 | 640400087/2022-00161 | 发文时间 | 2022-04-2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服务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服务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医保服务中心,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服务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
服务圈”服务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和改进医疗保障经办行风建设,持续推进医防融合,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健康及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夏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宁夏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9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127号)、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固原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固医改发〔2022〕1号)、《关于印发固原市深入推行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固医改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和医防融合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形成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探索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充分延伸经办服务窗口,让群众近距离享受暖心服务,构建优质便捷、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的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协议机构”医防融合及医保服务网。
二、工作目标
通过“队伍、工作、信息、绩效考核”四融合,形成了临床与公卫“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以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为标准,以解决群众办理医保公共服务痛点、难点、堵点为着力点,积极推行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创建工作,使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至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逐步扩大到村(社区)基层站点,实现“548”目标,即:“五个强化”:强化经办队伍建设、强化参保征缴工作、强化医疗待遇保障、强化医保动态监测、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四个统一”: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场所标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八个有”:有固定服务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明确岗位职责、有固定办公经费、有科学管理制度、有统一办事规程、有统一受理平台、有统一形象标志,同步推动医防融合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参保群众基本医疗及医保经办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业务下沉清单
根据宁夏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由市、县(区)医保局会同医保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下沉清单。先易后难逐步扩大清单事项,制定经办服务下沉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赋权表册以及服务承诺等,实现经办标准和规程统一。多渠道公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医保相关业务咨询电话,方便参保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卫健部门制定医防融合具体办事清单。
(二)加强基层示范点建设
在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宁夏农村商业银行等便民服务代办点,重点承办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个人权益查询、参保信息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医保政策咨询、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的基础上,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医保经办业务“30分钟服务圈”服务点,重点落实费用零星报销受理,人员身份核查,健康知识普及、医保政策宣传、居民慢病管理、补充性医保政策扩面、医防融合工作协同、电子医保凭证和电子社保卡及卫生健康码推广应用、银行柜员机自助医保缴费引导等任务,兼顾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分诊、转诊、康复等诊疗服务,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组织的指导监督职能。各县(区)结合实际各自确定三个示范点,明确任务开展先行先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并总结试点做法,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强化业务信息平台支撑
逐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搭建信息平台,抓好软硬件的调试及操作培训,通过信息系统支撑,将城镇职工参保信息、缴费信息、个人账户查询以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参保信息查询、门诊大病管理、健康信息管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凭证》打印、《手工结算单》打印、异地就医备案、手工(零星)报销(包括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申领、门诊慢特病(门诊大病)费用报销)、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业务事项分别由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办理。
(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水平
服务点人员由各乡镇卫生院采取内调外聘的方式配备,设备由市医保局商市卫生健康委统筹解决,每个服务点每年安排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经费列入医防融合整合资金范围。通过政务网、公众号等方式做好线上宣传,印发海报、折页等加强线下推广,由窗口经办人员现场指引,提高“就近办”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参保群众更多采取线上申请。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下派业务指导员现场示范、常态化培训、实地学习等形式,使经办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经办服务,力争实现医保和医疗基本服务基层经办“只找一个人、只凭一张单、只跑一次腿”。
(五)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建立管用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确保不出现空岗、缺位。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好转办衔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建立无休延时服务制度,全力保障午休、下班、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经办服务工作。二是要健全评价体系,设立评价指标,明确服务标准。在醒目处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考核评价与经办人员个人待遇挂钩。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将“30分钟服务圈”的经办服务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全市医保经办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内容,随机进行检查督导,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医保“30分钟服务圈”建设,成立由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30分钟服务圈”建设工作。各县(区)要将推动全市“30分钟服务圈”作为提升医疗保障和医防融合的重点任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推动工作的有效机制,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负总责,组建工作专班,上下协同推进,确保示范点建设限时达标。发挥好村医(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管理宣教员、基本医疗服务员、慢性管理监测员、环境卫生指导员、公共卫生前哨员职责,织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
(三)做好资金筹集。各服务点要整合人员队伍,采取内调外联等各种手段,保障“30分钟服务圈”服务点人员到位,要将工作力量纳入居民健康服务团队建设的总体工作中去谋划。各县区在推进医防融合工作时,要充分考虑服务圈建设,将服务圈工作经费纳入整合后的总资金盘子中去保障。医保、卫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协议机构”四级网络场所、设备、网络、培训等及时到位。
(四)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建设宣传,将宣传政策与开展服务、加强监督有机结合,多渠道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推动建成具有特色的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让服务事项沉得下,接得住,服务有序,群众认可。
附件:1.固原市开展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服务点建设领导小组;
2.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清单;
3.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业务授权申请表;
4.手工(零星)报销接交清单。
附件1
固原市开展医疗保障经办“30
分钟服务圈”服务点建设领导小组
按照固原市《开展医疗保障经办“30分钟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打造“五个强化”“四个统一”“八个有”高质量服务亮点工作,强化各级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到位,成立“30分钟服务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海 丽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高继飞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杨俱和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马桂玲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各县(区)医保局、卫健局局长、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会同各县(区)制定出台下沉清单、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赋权表册以及服务承诺等,实现经办标准和规程统一。专人负责,确定服务点,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推动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全市下沉清单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多渠道公布下沉清单、办事指南、医保医防融合相关业务咨询电话,方便参保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由薛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
附件2
固原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事项清单
序号 | 下沉业务名称 | 服务点 | 服务 人群 | 办理材料 | 备注 |
1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大病病种待遇认定 | 定点医疗机构 | 职工 居民 |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2、按申请认定病种提供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 |
2 | 门诊慢特病(门诊大病)费用零星报销 | 职工 居民 | 1、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若无社保卡或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发票);3、门诊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清单直接在票据上注明的不分别提供)。 | ||
3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包括门诊)零星报销 | 职工 居民 | 1.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若无社保卡或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发票);3.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章);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加盖医院章);5.使用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的需提供相应的化验单(从住院病例中复印)。 | ||
4 |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及补助金报销 | 职工 | 1、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若无社保卡或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2、女方出院证原件或出院记录或门诊疾病诊断证明(男职工领取生育补助金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需提供配偶出院证或出院记录)。3、《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
5 | 死亡、异地备案人员个人账户申领(个账异地直接结算的不予申领) | 职工 | 1、死亡证明;2、异地备案信息在有效期内。 | ||
6 |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居民 | 1.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若无社保卡或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和户口本;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发票);3.住院或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 ||
7 | 医保政策宣传及信息化应用 | 宁夏农村商业银行便民服务代办点 | 职工 居民 | 1、医保政策宣传;2、医保电子凭证和电子社保卡及卫生健康码推广应用;3、银行柜员机自助医保缴费引导。 |
附件3
固原市“三十分钟医保业务服务圈”业务授权申请表
申请单位: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权限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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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领导意见 |
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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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分管领导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授权类别: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关系转移接续、基本信息查询、异地备案、慢特病(门诊大病)认定、零星报销、生育津贴及补助金报销、个人账户申领、医疗救助待遇报销。
2.请各填报单位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医保经办中心。
附件4
固原市“三十分钟医保业务服务圈”零星报销交接单
交接单位名称(盖章): 交接时间:
序号 | 业务批次号 | 人数 | 总金额 | 上报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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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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