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640400030/2023-00221 发文时间 2023-04-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和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证联办”极简审批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和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证联办”极简审批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固原市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证联办”极简审批模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证联办”

极简审批模式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提升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手续简、环节少、效率高、服务优的审批服务模式,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921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消防、施工等许可证“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建设项目为非必须招标且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含施工图审查豁免)的建设项目。“多证联办”适用于固原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二、多证联办事项

“三证联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多证联办”。

“四证联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工程)“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多证联办”。

三、受理条件

一)一般工程“三证联办”受理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项目备案;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施工图审查豁免的项目);

3.施工单位已经确定;

4.非必须招标的项目。

二)特殊工程“四证联办”受理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消防设计及项目备案;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施工图审查豁免、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

3.施工单位已经确定;

4.非必须招标的项目。

四、办理流程

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具体流程为:

1.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宁夏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首页的申报专栏“多证联办”进入申报页面,查看是否符合多证联办申报条件;

3.选择“多证联办”事项,填写申报表单;

4.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分别上传对应的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审批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三证”或“四证”。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各方建设主体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市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查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至综合执法部门,监管部门应在日常检查中对建设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反馈至审批部门。

(三)审批部门应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反馈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撤销其施工许可证,同时限制建设单位采用“告知承诺制”等形式办理施工许可,实施信用惩戒,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1.多证联办(三证、四证)办事指南

2. 多证联办(三证、四证)申请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