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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30/2023-00239 发文时间 2023-04-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固原市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固原市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7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速项目落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方式,在项目具备建筑工程用地条件且规划设计方案明确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动项目早审批、早开工、快建设。

    二、适用范围

固原市范围内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当地下建筑面积较大、基坑施工时间较长时,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模式。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分阶段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进展顺序,将建设工程划分为基坑部分、主体部分两个施工阶段,可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坑部分包括基坑开挖、土方清运、基坑支护工程,主体部分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内容。

(二)精简申办材料

1.基坑部分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零材料申报。具体为:

1工程用地许可方面: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用地条件,核查政府投资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建设单位承诺在主体部分施工前取得《国有建设土地划拨决定书》;核查社会投资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工程规划许可方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材料已受理并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且设计方案已经审查同意。

3确定施工企业方面:建设单位已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承诺依法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承诺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

4施工图联审方面: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报审,由建设单位承诺在主体部分施工前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主体部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与不分阶段办理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申请材料相同。通过系统可归集、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建设单位重复提供。

  1. 统一办理平台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要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须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基坑部分施工许可证核发应布设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并在证书上注明基坑部分;主体部分施工许可证核发与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在工程施工许可阶段,不重复设置、不再单独发证。

工作要求

(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各阶段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一致。

(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同步合并办理分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同步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行业管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工程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及注册人员未依法履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超施工许可范围(阶段)施工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提请审批部门撤销施工许可证。

(四)基坑部分施工暂停或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主体部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承诺采取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在内的有效措施保证基坑安全。

(五)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分阶段的施工许可证,仅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过程资料,不作为竣工验收申报资料,也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因此,建设单位在申办主体部分施工许可证时,审批部门应直接核发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未批先建的工程、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工程不适用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


附件:基坑部分施工许可承诺书


附件:

基坑部分施工许可承诺书


审批部门)

单位申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坑部分)》,现已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并郑重承诺:

1.本项目具备建筑工程用地条件,政府投资项目承诺在主体部分施工前取得取得《国有建设土地划拨决定书》,社会投资项目承诺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2.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将严格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进行建设,如因规划或现场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3.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已确定,其中: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基坑部分与主体部分保持一致,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4.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在办理主体部分施工许可证前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5.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工程基坑阶段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该阶段施工完成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单位严格履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采取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在内的有效措施保证基坑安全,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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