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12/2023-00054 | 发文时间 | 2023-08-18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检察联合执法长效 机制》的通知 | ||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压实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构建自然资源部门与人民检察院的联合执法格局,固原市自然资源局与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自然资源领域检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对照建立自然资源领域检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然资源领域检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压实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经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协商,结合我市实际,以开展自然资源联合执法巡查工作为抓手,构建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检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人民检察院为成员单位。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局、室、队、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局、室、队、部)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办公室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主要通报涉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的工作情况;研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措施;研究决定当年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办的重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案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健全协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局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卫片执法等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线索。检察机关及时向自然资源局提供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保护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案件信息。检察机关依职权查阅、调取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台账、案卷等资料,自然资源局应予配合。
(二)建立案情通报机制。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局相互通报涉及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情况。
(三)建立案件移送机制。自然资源局发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自然资源局可能存在履职问题时提前预警、告知、磋商处理或提出检察建议。
(四)建立执法监管处置机制。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磋商整改或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1.动态巡查工作安排、开展不到位,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或者未有效制止的;
4.发现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
5.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
6.填写巡查台账时弄虚作假的。
发现工作人员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自然资源检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顺利运行,决定成立固原市自然资源检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生智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马贵福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文英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 高 嵩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马家骅 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法规科负责人
文明荣 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科长
朱玉锁 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副科长
马 刚 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负责人
王小强 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负责人
马小东 市自然资源局矿政管理科副科长
赵德旭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管理科负责人
马建国 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主任
张 继 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张继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工作,将执法巡查、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手段作为提升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检察院以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等方式,融入执法过程,督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
(二)夯实工作责任,严肃纪律要求。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管理和保护责任不落实,执法巡查流于形式、报告不及时,未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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