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27/2023-00056 | 发文时间 | 2023-05-17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公安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区)禁毒委、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实施。
附:“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创建任务清单
固原市禁毒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创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区禁毒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彻底肃清毒品违法犯罪,全面提升毒品治理成效,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巩固我市禁毒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品牌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根据自治区关于禁毒示范创建、无毒创建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红色固原、绿色无毒”创建与平安固原、生态固原、文旅固原、无诈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四项举措,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禁毒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态势,为现代化固原建设和高质量赶超式发展贡献禁毒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禁毒委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禁毒委副主任童东任组长,市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局长,以及各县(区)主管禁毒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市禁毒委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晓刚兼任创建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全力推进“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品牌创建工作。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应成立相应创建领导小组。
二、目标任务
计划两年内,在全市范围创建100个无毒村(居)、100个无毒场(所)、100所禁毒教育示范学校、100个禁毒主题宣传阵地、100个禁毒邮差,简称“500计划”。以5个100创建为支撑,牵引带动无毒市创建。到2025年,实现全民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新吸毒人员保持在个位;吸毒人员全部纳入“四色管控”;外地毒品渗透、本地制贩毒活动零发生;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全部完成;制毒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得到规范管控;禁毒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真正形成;禁毒专业力量不断加强,各项保障更加有力,禁毒事业全面发展,“红色固原、绿色无毒”无毒品牌。
三、创建范围及时限
两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五个一百”(创建100个无毒村居、100个无毒场所、100所禁毒教育示范学校、100个禁毒主题宣传阵地,组建100个禁毒邮差)创建工作。
(一)第一阶段(2023年5月底前),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第二阶段(2023年6月底前),摸底排查,申报创建。
(三)第三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因地制宜,全面推进。
(四)第四阶段(2024年5月底前开展自评,10月底前考核验收),检查验收,全面巩固。
四、创建内容标准及责任
(一)100无毒村(居)创建
结合“平安关爱”和农村毒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更好服务乡村振兴,通过加强禁毒宣传,强化吸毒人员管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时打击查处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评定标准:
1.禁毒机构健全,体系完善,责任明确;
2.辖区内无种毒、制毒犯罪的发生;
3.辖区内无团伙贩毒犯罪的发生;
4.无零星吸贩毒案件发生;
5.吸毒人员:(1)新滋生吸毒人员增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0%以上;(2)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100%(准确掌握吸毒人员的社会关系及居住地,每周核查登记);(3)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执行率达到100%;(4)戒毒出所人员安置就业率达到60%以上;(5)社会帮教体系完善,吸毒人员及戒毒出所人员帮教率达到100%。
(二)100无毒场所创建
为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全市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小旅馆、网吧卡等文娱场所开展地毯式摸排和加强日常管理,在文娱场所内形成“人人远离毒品侵蚀,人人拒绝毒品危害”的良好环境,保持场所内无制毒、贩毒和吸毒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文旅局、禁毒办、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评定标准:
1.场所内有醒目的禁毒标识牌(毒品实物展示)或开机有禁毒宣传短片和字样;
2. 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内无吸毒、贩毒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3.场所禁止容留吸贩毒人员在场所进行违法吸贩毒;
4.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禁毒宣传培训;
5、责任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击检查。
(三)100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创建
加强全市各中小学校禁毒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孩子对毒品危害的认知度,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意识,创建一批全市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典范和模板,带动全市中小学校示范创建。
责任单位:各县(年底
区)教体局、禁毒办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评定标准:
1.有禁毒宣传阵地,校内有反映毒品知识的专题展板、墙报或专题教室;
2.学校内无吸毒、贩毒、种毒、制毒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3.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认真上好开学禁毒第一课,每学期至少安排两节禁毒课,参观一次禁毒教育基地体验;
4.宁夏青少年数字化平台注册率达100%,学习达到优秀等次,全国禁毒知识竞赛网上答题达到95分以上。
(四)100禁毒宣传阵地创建
在城市和农村、(街道)广场、公园等,规范建设相应规模主题公园、禁毒文化长廊、禁毒宣传栏等,全面提升全民禁毒意识,努力营造“红色固原、绿色无毒”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区)禁毒办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评定标准: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2.阵地建设周边人群相对集中,便于参观;
3.宣传阵地内容更新及时,图文并茂、融入环境、寓教于乐;
4.有经费投入。
(五)100禁毒邮差创建
开展“红色固原、绿色无毒”100邮差行动。为全面落实全区和全市禁毒工作决策部署,结合“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禁毒办拟与固原市邮政分公司合作,开展“红色固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借助全市邮政投递车辆、邮件投递、便民服务站点、新媒体等资源,将163名投递员加入固原市禁毒志愿者队伍,在邮政车上张贴宣传图文、在邮件投递包装上粘贴“温馨提示”、在便民服务站点摆放X展架等,进一步拓展禁毒宣传渠道,使禁毒宣传深入到各县(区)、各乡(镇)和村居社区,切实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创建“红色固原、绿色无毒”禁毒品牌。
责任单位:市禁毒办、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评定标准:
1.禁毒领导机构健全,体系完善,责任明确;
2.严格落实寄递渠道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3.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禁毒培训,加强对毒品知识了解和识毒、防毒方式方法;
4.经常性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禁毒知识普及率达到90%;
5.至少有100名邮政投递人员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上级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
6.单位内无吸毒、贩毒、种毒、制毒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7.配合辖区禁毒部门开展相关禁毒宣传工作。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区)、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有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县(区)、各单位要依据方案,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落实职责任务,深入实施创建活动。
(三)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据各自职能责任,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协力抓好我市“红色固原 绿色无毒”品牌创建,为平安固原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要严格组织对品牌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明确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单位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区)、各单位先进行自评,再由市禁毒办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工作达标且效果显著的县(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得不力,人财物不到位,造成工作滞后和不良影响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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