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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35/2024-00014 发文时间 2024-03-15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13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3年3月8日召开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固原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固原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固原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听取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固原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法人单位,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4个科室和西吉、隆德、泾源、彭阳4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3人,其中,在编21人,非在编1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46家,净增单位96家;新开户职工0.61万人,净增职工0.10万人;实缴单位1405家,实缴职工6.54万人,缴存额16.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60%、增长6.69%、下降12.65%。2023年末,缴存总额139.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7%;缴存余额49.75亿元,同比增长3.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2023年,2.3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52亿元,同比增长56.1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90.64%,比上年增加39.93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89.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2万笔7.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45%、52.8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4万笔5.62亿元,西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5万笔0.70亿元,隆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3万笔0.09亿元,泾源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2万笔0.07亿元,彭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8万笔1.36亿元。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54亿元。其中,市中心4.51亿元,西吉分中心0.83亿元,隆德分中心0.25亿元,泾源分中心0.19亿元,彭阳分中心0.76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4万笔80.64亿元,贷款余额33.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88%、10.77%、4.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7.12%,比上年末增加0.6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17笔10852.7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4679.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6918.36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84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89亿元,1年以上定期0.40亿元,协定存款1.5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7.12%,比上年末增加0.6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13708.83万元,同比增长14.95%。其中,存款利息3348.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358.77万元,其他1.2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7591.58万元,同比增长13.9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83.4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08.06万元,其他0.0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6117.25万元,同比增长16.27%。增值收益率1.25%,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7.2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00.00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3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00.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869.00万元,西吉分中心上缴753.00万元,隆德分中心上缴447.00万元,泾源分中心上缴280.00万元,彭阳分中心上缴451.0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99.8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553.9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6535.04万元,西吉分中心提取6961.89万元,隆德分中心提取4639.31万元,泾源分中心提取2923.39万元,彭阳分中心提取3494.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653.33万元,同比下降17.68%。其中,人员经费522.96万元,公用经费31.43万元,专项经费98.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2.12万元,逾期率0.04‰。其中,市中心0.01‰,彭阳分中心0.2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99.8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27%,国有企业占16.70%,城镇集体企业占0.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4%,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1.28%;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43%,国有企业占11.36%,城镇集体企业占3.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0%,灵活就业人员占0.10%,其他占2.13%;中、低收入占99.90%,高收入占0.1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33%,租赁住房占1.5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66%,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50%,其他占3.6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85%,比上年末减少4.1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867.5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0.20%,90-144(含)平方米占84.09%,144平方米以上占15.71%。购买新房占94.65%,购买二手房占5.35%。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6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3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08%,30岁-40岁(含)占41.65%,40岁-50岁(含)占15.44%,50岁以上占3.8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7.95%,购买二套申请贷款占2.05%;中、低收入占100.0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44%,比上年增加50.1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贯通融合悟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读书班、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规定动作,共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交流研讨7次、专题宣讲3次、专题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实干担当解民忧。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形成3个方面3个课题,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基层,完成调研报告3篇,收集各类问题12个,阶段性解决问题8个,建章立制4项。梳理形成为民办实事3项,问题清单2个。针对2个问题制定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销号三是扎实推动发展,全力以赴开新局。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建立“为民办实事”任务清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缴存人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主责主业,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进驻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全面实施“四减一优”行动,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征信报告一键查询,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四是坚持检视整改,服务大局勇担当。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判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集中反馈的民情民意,主动对标对表住房公积金行业领域先进工作做法,用好“清单推进法”,细化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7项整改措施,“清单式”推进销号。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对关键环节和关键任务进行“铺网式”排查,制定相关制度4项,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3月,审议修订了《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缴存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开户不再限制“两险”缴纳时间,“零门槛”“零材料”准入、缴存。提取政策进一步放开。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可选择将提取资金转入本人银行储蓄卡中;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提取,不再限制每次提取额为当年还款额;办理“先提后贷”业务,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相加不超过房屋总价即可;在固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松绑。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原基础上提高10%;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印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规程(试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选择由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补足。

4月,印发《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规程(试行)》。申请人所购住房在市辖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需借款人先行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将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专户结清贷款。

7月,印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为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结清卖方的商业住房贷款,完成再交易住房交易,为职工减轻了筹资难的负担。同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提高提取额度;放宽提取次数限制,每个新市民、青年人家庭每年可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租房提取申请,在合同租赁期内可每月或每年提取一次。精简部分业务办理材料。缴存业务方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并启缴、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封存、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托管户)等业务不再要求提供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业务方面,离退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约定提取、终止约定提取、贷款提前还款/结清、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7项业务,线上“零材料”申请;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等业务,取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无房证明等要件要求。增加部分办理事项。增加“因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两项办理事项。

2.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以固原市统计局公布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标准,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662.25元;最低缴存基数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确定,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00元。缴存比例为5%—12%;月缴存额上限为6878.94元,月缴存下限为175.00元。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提高10%,即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6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8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3年末,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加权平均利率达到2.01%。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60%,5年以上利率为3.1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三)当年巡视巡察整改及审计整改情况

全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固原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发现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工作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剖细挖根源,举一反三做好全面整改,不折不扣把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市党委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主动接受自治区住建厅及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针对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借助电子稽查工具,使用数据筛查手段,集中开展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实现业务服务由“被动等办”向“主动帮办”的转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所有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及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围绕服务标准落实年,组织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和服务提升月”“最美公积金人”评选等活动,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参加政务服务品质提升培训班及礼仪展演比赛。打造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星级服务岗。制作惠民政策专题宣传片、政策解读小视频,借助“固原帮办”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快速引导。首次面向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展年检工作,对单位和个人缴存情况、基础信息进行全面“体检”,整治非法定年龄缴存、未缴、漏缴、欠缴、睡眠账户等问题,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维护广大缴存人合法权益。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制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组织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数字素养提升培训班,全力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制定征信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建设征信信息共享接口,在全区首批完成存量贷款数据上报人行征信系统工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完成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制作《干部职工信息安全必知必会》,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实战攻防对抗演习。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推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严格落实“四减一优”,在减证便民上实现新突破,7项业务线上“零材料”受理,29项业务“一网通办”、13项业务“跨省通办”、2项业务“一件事一次办”,让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好办、易办。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继续确认为“固原市文明单位”、“五型”模范机关固原市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知识竞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答题个人”;在市总工会主办的“综合知识大比拼 业务能力大提升”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在市审批局举办的“标准引领树形象 礼仪规范强服务”政务服务礼仪集中培训和展演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中心推选的“最美公积金人”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总评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市审批局评为“红旗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团员模范岗”“最美政务人”等称号,多名党员干部职工获赠群众送来的锦旗和表扬信。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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