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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06/2026-00002 发文时间 2026-01-05
发布机构 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类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类项目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央区属驻固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局、县(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前沿性、引领性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全力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固原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应为在我市注册1年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以有研发活动、能归集R&D研发投入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规上工业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下样本企业为支持重点,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科研失信记录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不在违纪违规处分影响期内。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申报时未获得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能够确保有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组织实施并完成考核目标。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项目任务。

2.项目参与人员数量不超过8人、较大项目不超过10人。

3.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承担2项以上(含2项)自治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2026年度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各领域项目申报重点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二年。

2.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需做好自筹资金的配套工作,企业自筹的资金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70项目申报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额度,严格按照“政策相符性、项目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坚决杜绝虚报、乱报经费预算。

4.申报主体应在申报前对研发内容进行查新,并在申报时提供查新报告。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项目申报单位在审核推荐时应严格把关。

5.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科技伦理审查等有关规定,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6.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四)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市、县(区)科技局、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校科研院所、市属行业主管部门。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1市、县(区)科技局、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推荐属地内单位申报项目。

2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推荐本单位申报项目。

3市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申报项目。

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登陆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项目预算书》《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对外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  

(二)申报流程。项目申报书、预算书由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局。请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园区企业根据指南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实地考察,经市科技、财政、纪检部门审定,最终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立项。  

(三)申报时间。常年受理、分批评审。将202611--2月28日启动受理2026年第一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选定方向,精准谋划,提升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科研项目经费适用范围,确保合理规范,真正发挥效益。

2.强化科研投入经费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或转化任务要求达不到验收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今后5年内不予推荐和申报科技系统项目,并依法依规追回项目全部资金。

、联系方式 

项目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0954-2688698

规划与农村社会科:0954-2688683

附件12026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固原市科技研发计划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2026年固原市研发类科技计划申报书

4.2026年固原市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

5.2026年固原市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6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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