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0-02309 发文时间 2010-03-25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重点用能企业: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了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决定今年6月14日至20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为了扎实开展好这次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47号)的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

  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

  (二)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领导与协调工作,把节能宣传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和农村,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采取悬挂横幅、标语,举办节能讲座,发放节能宣传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活动和开展节能知识推广等科普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各县(区)和市教育、科技、环保、建设、城管、交通、农牧、商务(经委)、财政、广电、机关事务、总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周密的节能宣传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四)重点用能企业要动员企业全体员工,积极开展节能活动,建立健全节能制度,把节能与生产效益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开展节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推动企业节能工作不断深入。

  三、宣传周活动安排

  (一)悬挂宣传横幅。在宣传周活动第一天(6月14日)上午10时前,固原市区和各县主要街道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固原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农牧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商务局(经委)、建设局、城管局、原州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盘山水泥公司、长征水泥公司、电力合金厂、福宁广业公司、正祥供热集团公司、南塬供热公司等单位结合本部门、企业特点,在固原市区主要街道各悬挂至少一幅横幅。各县(区)在本辖区主要街道和重点乡镇由相关部门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二)发放节能宣传资料和开展节能知识咨询活动。在宣传周活动第一天(6月14日)上午10时,由市商务局(经委)、科技局、科协、广电局、报社等单位在固原新时代广场举办“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设立宣传资料散发点和节能知识咨询点,各县(区)要开展取相应活动。

  (三)开展节能游行宣传活动。在宣传周活动第一天(6月14日)上午10时开始,由六盘山水泥公司、长征水泥公司、电力合金厂、福宁广业公司、正祥供热集团公司、南塬供热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组织企业员工方队,在启动仪式结束后,打节能宣传标语,背节能宣传标语飘带,在市区主要街道进行游行。

  (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在宣传周活动第一天(6月14日)固原电视台,由固原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商务局(经委)局长进行节能宣传周活动电视动员讲话。

  四、宣传周期间有关部门职责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动员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我为节能做贡献”的征文和“节能连着你我他”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校园文化活动,组织一次参观工厂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节能减排感知认识。

  (二)各级科技部门重点开展节能创新成果宣传,举办一次技术创新交流展示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通过展示活动把节能产品、先进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国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

  (四)各级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以及国家采取的措施,举办一次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型建筑节能现场会。

  (五)各级交通部门要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举办一次节能环保驾驶竞赛活动。

  (六)各级农牧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积极开展沼气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等农村节能减排技术宣传,大力推行节能型产品和技术。

  (七)各级商务部门要在商务流通领域宣传节能的重要性,鼓励提倡商流企业采取措施,扩大节能型产品的销售使用,组织一次节能产品(家电、汽车)展示展销会,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努力扩大内需,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八)各级广电、报社等宣传部门要制定重点宣传报道方案,在节能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节能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电视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安排至少10分钟的节能专题节目;电视台制作节能公益广告每天滚动播出;报纸安排节能产品宣传专版。

  (九)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一次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的能源缺短体验活动。

  (十)各级工会要继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引导企业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一)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能意识,组织一次“我为节约做贡献”、“青少年节约创新大赛”等活动。

  五、其它

  (一)固原市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经委),负责宣传周活动安排、协调工作以及对各县(区)、各部门宣传周活动落实督察工作。

  (二)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把这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2009年主要节能工作措施来抓。活动结束后,各县(区),重点用能企业要在5日内将活动总结报送固原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固原市商务局中小企业科),作为市政府考核2009年县(区)节能工作的措施依据之一。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