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0-02310 发文时间 2010-03-25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宁政机发[2009]10号)精神,现将《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级、各部门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1号令)已于2008年10月1日施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宁政机发[2009]10号)以及2009年4月21日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既能耗统计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确保我市公共节能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

  (一)成立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主 任:王 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徐 寅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岳玉强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黑富仓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梁 军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徐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确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节能联络员,名单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统计收集、传递本级公共机构、本单位节能公共信息;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情况;

  (三)汇总本单位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本单位节能工作动态;

  (四)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单位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二、编制《“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

  (一)编制任务

  依据《“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围绕自治区和固原市“十一五”节能目标,编制符合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操作性强的《计划》,提出组织实施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主要目标、重点内容。

  (二)计划内容

  计划的前言部分要对计划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说明制定依据、重点内容和章节安排等。计划的主体部分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1、用能现状和问题要详细描述公共机构能源的总量、结构、能耗水平、节能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节能目标和指标要根据本单位与国内先进水平对比,分析存在的差距和节能潜力,提出具体、可行的节能量化指标和管理目标。

  3、计划要包括促进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体制,机制、制度、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措施。

  (三)工作要求

  1、要全面考虑本级公共机构、本单位客观实际,兼顾节能的效益与效率,争取用有限的资金实行计划确定的节能目标。

  2、突出可操作性。根据本级公共机构、本单位特点、进行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分析论证,分层次分解细化计划内容。

  3、突出科学化、民主化。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取有关单位、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持与现行法规、政策和标准相一致。

  (四)时间要求

  《节能计划》务必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

  三、统计能耗

  1、能耗统计范围: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

  2、能耗统计具体内容按附表《固原市公共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下称《统计表》)填报。

  3、能耗统计的有关要求:各县(区)能耗统计由县(区)政府办公室汇总上报;驻地在行政中心以外的市直部门、事业部门和中央、自治区驻固单位须按《统计表》要求填报;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只填报《统计表》内本单位基本信息、非车辆用油、公务车用能等内容。

  《统计表》按下列时间填报:

  (1)统计2006年至2009年本单位能耗状况,并于2009年6月底上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2009年按月统计本单位能耗状况,按季上报,在次季10内上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3)每年3月15日前上报上年度《统计表》。

  4、报送方法: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固各部门用能单位将本单位信息、能耗数据可通过网上报送,具体报送操作步骤,按培训时布置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操作。

  四、联络员、统计员培训时间安排

  1、定于6月12日上午9时召开联络员、统计员培训会议。

  2、培训人员请自带文具、笔记本电脑和u盘等移动储备设备拷贝软件。笔记本电脑软件环境为windows操作系统、0ffice办公软件。报名时需提供联络员电子邮箱地址。

  3、培训地点市行政中心三楼视频会议室。

 

  联络人: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李春霞

  联系电话:0954-2088853 2088857(传真)

  邮箱地址:gysjgswj@tom.com

 

  附件:1、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表

  3、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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