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0-02423 发文时间 2010-07-2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原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
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8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固原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原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
营养早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体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中南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营养早餐工程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75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营养早餐工程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87号)要求,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现就落实营养早餐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回民中学和特殊教育中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
二、实施内容
每位寄宿学生每天早餐期间,以实物形式发放1个熟鸡蛋。(每年每人按250个发放,若在校时间小于250天按实际在校时间发放)。
三、实施时间
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田治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韩志忠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杨彦文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邓彦芳  市教育局局长
         呼延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云生元  市农牧局局长
吴会军  市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范  霞  市审计局局长
袁大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晁广斌  市回民中学校长
计发银  市特殊教育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邓彦芳兼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政府采购环节。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确定鸡蛋供应企业;市农牧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有关标准和要求,筛选鸡蛋生产企业,从源头上保证鸡蛋质量安全达标。
(二)配送加工环节。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中标的供应企业定期向工程实施学校配送足额的鸡蛋。有关学校负责统一加工当日食用的鸡蛋,保证加工质量。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鸡蛋质量监管,确保新鲜、安全。
(三)学生食用环节。有关学校要组织将煮熟的鸡蛋及时供应到每位工程受益学生手中,并监督学生当日食用,决不允许以金代物,决不允许拖延隔日。同时,组织及时回收处理蛋壳、餐纸等废弃物,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宣传、文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养早餐工程的目的意义、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并教育引导学生家长不能因为工程实施而降低学生生活水平。
(二)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指导面上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督管理。工程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对供应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或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必须严肃处理,并永久性取消供应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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