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2-02654 发文时间 2012-08-08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全社会节约能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和导向示范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市“十二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带头倡导低碳绿色生活,带头节约能源、节约资源。按照《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分解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启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规范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成立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负责人。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发改委、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3个单位及5个县(区)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形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部,各县(区)明确专人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教育、卫生系统还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加强对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市直各单位确定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部室,设立节能管理岗位,进一步完善节能联络员和统计员工作机制,同时,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节能知识宣传普及广泛。每年的6月11日-17日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发放张贴宣传画、节能标识、节水标识,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向用户发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信息,在《固原日报》向全市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书,在能源紧缺体验日开展公共区域关闭照明灯、空调、停开电梯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举办了的节能演讲比赛等活动。

  (四)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逐步健全。为了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及节能措施的落实,实现年度节能目标,我市先后制定了《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下达了《固原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全市节能工作有章可循。

  (五)针对重点环节实施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我市对用水、用电、用油和采暖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积极开展节能改造,通过节水灌溉、普及节水卫生洁具、使用高效照明灯具、采用合理照明控制方式、公车用油管理、采暖系统热源改造和节约办公等方式,明显降低了能源费用支出,增强了机关单位厉行节约的意识。

  二、"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公共机构2457家,其中国家机关443家、事业单位1966家、团体组织48家,分别占总数的18.04%、80.09%和1.87%。

  全市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约为335万平方米,其中按照50%节能标准设计建设的建筑面积为43.55万平方米,占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的13%,采用市政热力集中供热的面积占16.5%。

  1.能源资源消耗状况。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总量为19.34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为389万吨,总用能人数为28.79万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57.7千克标煤/平方米,单位面积用水量为1.16吨/平方米;人均能耗量为672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水耗为13.52吨/人。

  2.能源资源消耗结构。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主要包括用电、原煤和燃油三部分,分别占公共机构总能耗的3.17%、93.28%和3.55%。

  (二)面临的问题与形势

  1.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增长过快。通过对“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的水、电、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公务车数量、用能人数等情况的分析,致使全市部分能源资源消耗量不降反升,有些甚至大幅上升。由于公共机构的用能人数和建筑总面积在不断增加。

  二是节能意识不强、节能知识欠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节能意识不强,节能工作未受到足够重视,对公共机构节能新理念和新知识认识不足。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日常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尚未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导致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改造工作推进缓慢。

  四是我市集中供热面积比例小,非节能建筑占比较高。这些问题造成我市公共机构采暖能耗量大,部分地区依旧采用燃煤锅炉和小型煤炉采暖,热效率较低。由于大部分公共机构建筑本体未采取保温措施,存在采暖季室内温度低、供热不足的现象,采暖系统节能工作紧迫。

  五是基础公共建设较差,城乡差异明显。我市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大,用能人数较多,而且能源利用和管理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较差,节能减排及节能改造工作开展缓慢。山区面积较大,公共机构分布较为分散,市政供热并网难度大。

  2.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战略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即将开始,国家把以六盘山为主的黄土高原区纳入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把六盘山区列入国家重点实施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我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巨大的能源利用压力,节约能源,降低环境污染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节能减排工作形式严峻。

  三、“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分解要求和《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相关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管理、健全组织、强化宣传,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以降低公务车辆能耗和节电为突破口,提高办公运行节能管理水平,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抓好示范、扎扎实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表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节能,做好监督考核。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以法律制度为指导,坚持依法节能。

  2.推进既有建筑改造,严格新建项目审查。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降低公共机构能耗。严格对新建项目的节能审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对新建项目做好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从源头控制能耗水平。

  3.优化节能管理,强化激励机制。以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抓单位,落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目标、职责、奖惩明确的要求,完善机关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奖惩制度。

  4.突出重点项目,促进全面节能。以试点和示范项目做为引导,带动公共机构节能整体工作的开展。充分把握热力并网和围护结构等重点环节进行节能改造,降低我市公共机构能耗水平。

  5.城镇乡村结合,共同推进节能。我市公共机构乡村所占面积较大,特别是乡村中小学数量较多,用能用水得不到基本保障。在推进节能工作的同时,与校园迁址合并规划、“校安工程”抗震加固相结合,提高公共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利用水平。

  (三)工作目标

  1.节能管理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建立较为完善的统一协调、分级管理、职责明晰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细化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计量,根据自治区的整体规划试行能耗监测;进一步完善节能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建立以设计院和节能服务公司为依托的科技支撑和市场服务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节能指标及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区)和各用能系统,构建目标清晰、奖罚分明、多方参与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监督体系;建成覆盖全市的、长期的节能知识和法律宣传渠道,提高民众节能意识。

  2.节能目标:到“十二五”末,采暖能耗明显降低,全市公共机构较“十一五”末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4%,人均能耗降低15%。

  四、“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

  (一)能耗统计、监测及能源审计。有效的能耗统计与监测是进行节能管理的基础,能耗统计、监测和能源审计是实施能耗公示和实现用能定额管理的先决条件。“十二五”期间,进一步细化我市公共机构用能计量,做好能耗统计与上报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把全市公共机构全部覆盖。结合自治区的统一规划,在全市筛选独栋建筑面积较大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共14栋建筑进行能耗监测;选25栋高能耗建筑和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国家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具有单位数量和用能人数多、建筑面积和节能潜力大、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典型。推动涉及围护结构、暖通空调、变配电、绿色照明等各个系统的综合改造。到2015年,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年节约能源1881吨标准煤。

  (三)集中供热并网计划与建筑供热计量。结合我市目前集中供热面积比例小的实际情况,对供热面积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区域锅炉或采取市政热力集中供暖,取代现有低效率的自备小锅炉。“十二五”期间,结合我市开展的校园合并计划和校园抗震加固工程,对采用自备燃煤锅炉和小型煤炉采暖的地区合并后,对校园建筑实施围护结构保温和热源并网等工程;对既有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热源、管网改造,推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有效降低采暖能耗;实施供热管网维修,加强管网保温和供热管网水力平衡。到“十二五”末,年节约能源8000吨标准煤。

  (四)消除办公设备待机能耗。目前,公共机构特别是国家机关,办公设备不断增加,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的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约占总用电量1%左右。“十二五”期间,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推广节能插座20000个,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年节约用电约196万度,折合240吨标准煤。

  (五)绿色校园示范工程建设。推进高校和寄宿制中学的绿色工程,加强学校节约用电,实现学校集中浴室的节水节能,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和集中浴室安装智能IC卡计费系统,普及水电缴费校园一卡通管理模式,实现综合节电节水率40%以上,开展太阳能洗浴、太阳能路灯照明。“十二五”时期形成800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六)绿色照明。“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使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光源,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使用电子镇流器替代传统电感镇流器,通过以上措施降低我市公共机构照明能耗。“十二五”时期形成300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七)降低公务用车油耗。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按照标准要求采购、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推行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鼓励采购节能和环保型车辆,提高驾驶人员的操作技巧,努力降低油耗。

  (八)加强新建建筑节能评估与审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新建公共机构的节能评估与审查,从源头把关控制公共机构能耗,在确保《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稳步推进我市节能建筑的普及工作。

  (九)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宁夏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我市地处宁夏南部,除泾源县等部分地区以外,其余地区日照时间充足,要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发展新型能源。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项目,推动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十二五”期间,在我市需要提供热水系统的机关餐厅、中高等院校和医院,大力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并根据自治区规划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十二五”时期形成150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是解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的重要方式,对建立健全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具有积极意义。“十二五”期间,要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到2015年,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个。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全市各级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机关事务要与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建设、统计等部门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管理岗位,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联络员制度,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渠道,广泛开展联络和交流。

  (二)完善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节能。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及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注重与国家、自治区宏观政策的协调,与跨越式发展战略、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等的协调。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指标,按年度、分区域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和细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考评办法和标准,通过数据审核、现场核查、抽查等形式,每年组织对所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并将检查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加强和完善能耗统计工作制度,理顺能耗统计渠道,建立统计台账,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合理匹配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府资金保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部门日常工作经费;多方面争取资金投入,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术示范项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制定节能服务产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并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水平。发挥节能公司、协会、科研机构的优势,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分期、分批、分层次、分类别对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能源岗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各类节能知识培训,提高节能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督促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经常性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用能习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培训认定机制,对培训人员颁发上岗证书,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地方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加强节能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培训,将公共机构节能列入普法考试。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力度,对机关、医院和学校进行针对性的节能教育宣传。充分发挥节能研究及专业节能服务机构的优势,合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岗位培训,加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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