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2-02682 发文时间 2012-10-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固政发〔2012〕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82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改革补偿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大力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内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指导原则

  县级医院改革要坚持人民群众得实惠和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原则;要坚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原则;要坚持取消药品加成和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的原则;要坚持对医疗机构的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补偿挂钩的原则;要坚持对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一)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合理补偿机制。从2012年下半年起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全部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医保资金补偿,实行总额控制,绩效考核,季度结算,具体补偿办法,以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的为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理安排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医保资金不足时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县级医院依据合法、科学、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对补偿资金进行分配,并依法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健全评估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分解收费,防止过度诊疗行为的发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实时监控,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质医疗服务下沉。以固原市人民医院和固原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充分发挥市级医院的专家和医疗技术优势,促进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在县域内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大力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利用福建-宁夏对口支援、军队对口支援、“走进西部”等项目,不断提高县级医院的技术服务能力。

  (三)实施多点执业,鼓励高水平执业医师向县级医院流动。遵循纵向流动与横向流动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鼓励三级医院执业医师到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促进高水平执业医师在市、县级医疗机构横向合理流动,使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合法劳动提高收入。每名医师执业点不得超过3个。

  (四)发挥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院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行中医药和适宜技术“双十”服务工作,加大回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核心带动作用。加强中医药产业开发,把“公司加农户”的生产模式引进到中草药种植开发上来,全面促进中医药发展。

  (五)改革支付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通过对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制度的改革,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调控供需双方医疗行为,建立高效、完整、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范有效的卫生筹资、支付、运行管理、绩效考核、人才队伍培养新机制,引导病人合理的利用医疗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成本,减轻广大群众的就医负担。

  (六)落实编制标准,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县(区)为单位按照每千户籍人口配置2名医疗卫生人员的标准,2年内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新增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完善人事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坚持激励导向原则,将绩效工资与医疗成本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技术难度等社会效益挂钩。绩效工资中30%-50%可作为奖励性的绩效工资分配,并鼓励条件成熟的县级医院探索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七)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在全市县级医院开展30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开展以预约门诊服务、“先治疗、后结算”、优化门急诊服务、实行挂号、划价、交费一站式服务、危重患者“接诊卡”制度、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为重点的便民服务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提高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八)优化服务流程,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加快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完善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功能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发展远程诊疗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卫生、编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改革进展情况和改革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形成具有固原特色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子。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13年起市、县(区)财政对市、县(区)级公立医院人员工资补助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并逐年有所增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等公共服务实行补助政策。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支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部门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建立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以奖代补,用于奖励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院长和为医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对优秀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级晋职、重点培养。

  (四)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等挂钩。

  (五)做好宣传引导。卫生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各新闻媒体要宣传和解读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争取全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与发展环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1日

 (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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