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4-04025 发文时间 2014-09-01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固原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质发〔2014〕2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质量安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以县(区)为单位,全市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实现全覆盖。广泛收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和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信息公开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肉产品的饲料生产经营环节、养殖环节以及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机制。全市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农牧局负责)

  3、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修订《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市食品药监局负责)

  (二)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按照全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消费品的监管,开展农资、电线电缆等产品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工作机制,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市质监局负责)

  2、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通信产品等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促进商品质量源头治理。推进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加大农资抽查监测力度,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市工商局负责)

  (三)加强电子等新兴产业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项目管理,鼓励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支持高品质、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促进我区新材料、新能源和先进制造业从产业分工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把好新能源项目准入关,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发电效率。(市发改委负责)

  2、做好固原市电子商务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加强电子商务企业在诚信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防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服务质量、培育品牌、引导消费、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引导企业不断强化自身发展,在行业内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商务局负责)

  3、建设“六盘山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模式,以网上热销、消费者投诉较多、价位偏中低档的大众消费品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网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行为。(市质监局负责)

  (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1、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为目标,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在重点行业进行脱硫、脱氮、除尘设施改造,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公安局配合)

  2、认真落实国家对钢铁、水泥产业政策和焦化、电解铝、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认真贯彻《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和《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关键,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减少资源浪费,提升环境质量。(市发改委负责,工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3、严格高耗能项目准入和管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实施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市工信局负责)

  4、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能源计量审查,督促指导重点用能企业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水平。(市质监局负责)

  (五)加强工程和设备制造质量安全监管。

  1、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化、差别化管理。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全面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达标工作,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型公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公共场所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安装、使用过程中安全性、使用单位铁路槽罐车(承压)及承压类、机电类设备的制造质量监督检查,加快客运索道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验收。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市质监局负责)

  3、组织开展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活动,完善质量监督网络,加强现场质量监管;开展公路试验检测市场督查活动,组织公路试验检测比对试验活动和全市公路建设项目原材料抽检。(市交通局负责)

  4、加强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旅游设施设备维护检查,加快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游乐设施运营操作规程和人员培训;重视防范消除旅游饭店火灾隐患,健全旅行社应急处置能力、旅游景区超载预警机制,加强游客出行公共安全求助,保障游客安全有序旅游。(市旅游局负责)

  二、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

  (六)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将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列入正在编制的《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重点任务;积极参与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市发改委负责)

  2、探索开展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在商贸流通企业及有关行业协会中深入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指导诚信示范市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评选和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全区开展商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商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市商务局负责)

  3、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开展星级信用市场创建活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府云平台中工商版块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相关部门进行企业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质量违法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和惩戒措施,发挥社会诚信监督作用,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市工商局负责,质监局、食药局等部门配合)

  4、加快建立旅游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企业服务质量“红黑榜”。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游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和评价制度,畅通旅游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市旅游局负责)

  5、加大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曝光力度;以组织机构代码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归档的唯一实名制身份识别信息,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我市企业质量信用建设提供全面技术支撑。(市质监局负责)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1、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我市电视购物市场环境。(市商务局负责)

  2、按照“定格、定人、定责”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食药局负责)

  3、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以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电信服务、洗染服务、快递运输等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维权难点为重点,积极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曝光“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攀附知名商品商誉的行为。(市工商局负责)

  (八)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积极实施“关口前移,防控并举,重点治理”的工作方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为手段,扎实开展建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严格执行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加强对项目经理、总监以及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责任和岗位履职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市住建局负责)

  2、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市商务局负责)

  3、扎实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大力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不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市质监局负责)

  4、开展商品质量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商品质量专项检查;商品质量日常监督巡查。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和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的法定职责和质量保证义务。(市工商局负责)

  三、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措施

  (九)加快制造业、服务业质量升级。

  1、继续推进在建的装备类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支持企业依托创新平台,加快对本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资金,扶持制造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市发改委负责,科技局、商务局配合)

  2、推进制造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促进研发设计与制造业的融合。(市工信局负责)

  (十)加强质量升级相关基础工作。

  1、以落实《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为重点,以加强施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深入推进公路施工标准化。所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点项目全面实行标准化施工,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工程质量的提升,同时加大质量通病、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市交通局负责)

  2、以强化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基础为目标,继续组织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重点围绕促进政务、民政服务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诚信计量“双十”活动,开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源计量、CCC认证产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等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作。(市质监局负责)

  3、组织开展《导游服务规范》、《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旅游饭店星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等标准培训;指导旅游企业建立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市旅游局负责)

  (十一)完善质量升级的激励机制。

  1、完善国家有关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市工信局负责)

  2、开展宁夏地区老字号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支持、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政策建议,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推动固原老字号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名菜名小吃品牌,提升固原餐饮文化和品牌价值。(市商务局负责)

  3、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品牌价值提升与品牌建设研究,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实施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充分挖掘我市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有潜力的旅游资源,培育壮大商标集群,培育更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载体,发挥产业链聚集作用,全面提升商标品牌辐射力和区域经济竞争力。(市工商局负责)

  4、以自治区政府质量奖为手段,引导、培育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传播大质量概念和普及质量知识,增强企业质量意识,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市质监局负责)

  5、鼓励旅游企业学习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采用先进服务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品牌创新。(市旅游局负责)

  四、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二)加快质量法治和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探索建立“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工艺规程、操作技术、质量知识的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促进就业。(市人社局负责)

  (十三)推进质量共治。

  开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宣传学习活动、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咨询活动、质量专家行活动、实验室开放活动等,大力宣传质量法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质量安全意识。(市质监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1、积极倡导企业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市质监局负责)

  2、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建立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开展新知识和技能培训、研发攻关及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武、技术交流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引导全市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市人社局负责,总工会配合)


(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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