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0-02567 发文时间 2010-03-26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
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整顿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亦称“小耳朵”)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涉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强化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转播秩序,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从严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重点清理有线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内和无线信号质量达到标准的地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广播电视收视环境。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安排部署阶段。时间从8月15日至8月20日。召开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教育阶段。时间从8月16日至8月31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大力宣传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以及《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告》。使广大群众对“严禁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定家喻户晓。
第三阶段:集中清理、专项整治阶段。时间从8月15日至9月15日。重点对市、县(区)非法销售、安装、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9月16日至9月30日。按照辖区管理、清理整治的原则,各县(区)做好自查自验,并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职责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按照中央综治办《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综治办[2004]16号)精神,加大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的整治力度,切实把治理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广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按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许可管理制度,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以及卫星电视广播节目接收等许可事项的审批与监管工作;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对有线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内和有线信号质量达到标准的地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擅自接收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信息产业、广电、商务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和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活动,以及利用广告等推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安装服务的行为,严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入市场销售。
4、公安、国家安全部门负责在查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收听收看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和利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5、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依据区、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好辖区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五、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成立固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莉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华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吉福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晓宏 市国家安全局党委委员
        岳 华 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副局长
        高 鹏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廷明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生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雷振俊 市政法委副调研员
        张发祥 宁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固原市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郭廷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清理整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宣传整治、双管齐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握政策、严格执法”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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