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0-02576 发文时间 2010-03-29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固原市地震局关于固原市境内地震活动断层附近居民点分布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固原市地震局关于固原市境内地震活动断层附近居民点分布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固原市
地震局关于固原市境内地震活动断层附近居民点分布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区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自治区地震局与固原市及各县(区)地震局联合对我市境内活动且定位准确的全新世活动断层—海原活动断层、晚更新世活动断层—六盘山东、西麓断层进行了实地勘察,形成了《关于固原市境内地震活动断层附近居民点分布情况的调查报告》。为了切实做好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现将固原市地震局《关于固原市境内地震活动断层附近居民点分布情况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认真研究,并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
地震活动断层是产生破坏性地震的重要根源,开展避让工作是有效减轻地震造成各种损失的重要前提,也是抗震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所涉及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工作,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积极组织,切实配合区、市地震部门做好地震活动断层标识牌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二、开展地震活动断层内住户登记搬迁工作
地震活动断层所涉及的县(区)政府,要对目前已建在避让区的村庄、居民点逐村逐户登记,根据登记结果,调整村镇建设规划,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危窑危房改造,逐步将已建在避让区内的村庄、居民点和农户搬迁出来。
三、及时调整地震活动断层区域建设规划
要根据地震活动断层的分布情况全面审查和修订相关建设规划,对地震活动断层分布区域内的拟建建筑物进行重新选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划定的避让区域内进行新建居民点等建筑物。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在设置地震活动断层标识牌的乡村,广泛开展的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明白设置地震活动断层标识牌的目的意义,避免因设置地震活动断层标识牌引起广大群众的恐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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