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8-27126 | 发文时间 | 2018-06-01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的通知 |
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固原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文戈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学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郑宜成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鹏达 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王 炜 固原车务段段长
成 员:陈 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席玉鑫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占军 市教育局副书记
赵文福 市民宗局副局长
王兆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勇强 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远景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永刚 市农牧局副局长
蒙卫斌 市审计局副局长
夏廷文 团市委副书记
袁伟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荣 原州区副区长
尹学贵 泾源县副县长
朱红社 彭阳县副县长
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刘昌银任办公室主任,王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护路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协调联动,解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预防发生涉路治安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落实“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平安铁路创建工作,督导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强化工作监督考核。
市发改委:配合市护路办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取宝中复线建设项目落实和固原火车站改扩建设项目落实,积极协调落实全市铁路护路联防视频监控项目的实施。
市工信局:积极协调落实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市铁路护路联防视频监控设施项目落实,提升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水平。
市教育局:制定校园涉路知识宣传规划,加强中小学校铁路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明确铁路沿线学生按规定路线上学、放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中小学生爱路护路自觉性,杜绝发生拆盗、拆卸铁路器材、摆放路障、石击列车等危机行车安全行为及铁路交通事故。
市民宗局:把“平安铁路”建设与和谐“寺管教堂”建设紧密结合,委任寺管会主任、宗教威望人士担任护路宣传员和涉路矛盾化解员,利用重大节日等聚礼时机,结合宗教教义,向坊民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积极参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市公安局:打击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拆盗和破坏铁路设施设备等危害铁路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理铁路突发事件、群体性拦车断道。整治火车站周边等治安混乱地区,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落实对铁路沿线流动人口、重点人员以及易燃易爆等特殊行业的监管措施。
市司法局:在铁路沿线广泛深入开展铁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力度,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完善定期摸排制度和调解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涉路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
市财政局: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市本级经费预算,及时核拨区、市护路工作经费。积极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宣传教育活动,保障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农牧局:完善封山禁牧相关制度,加强对大牲畜养殖户的教育和管理,对违规上道放牧者实施批评教育、惩罚警戒。坚决落实铁路线两侧20米范围内或铁路防护林内禁止放牧的规定,预防因牲畜上道干扰运输秩序和引发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市审计局:积极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护路办合理使用护路工作经费,确保护路经费使用合理,票据完备,审批合规。
团市委:创新宣传形式,在广大青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知路、爱路、护路”实践,使铁路沿线青少年儿童了解铁路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广大青少年爱路护路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打击合力,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的监管。铁路线两侧25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适时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无证经营,查处非法经营,规范火车站(区)、广场合法经营。
固原车务段:作为铁路运营单位,是护路联防联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清理站区、防护网内杂物,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整治、涉路矛盾纠纷调处和路外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稳定。
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加强护路工作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指导基层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护路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健全各种应急预案、规范资料台账。及时上报信息、安排、计划、总结、报告、报表。积极向区、市护路办推荐护路工作好典型、好做法。合理使用护路经费,规范护路 经费管理。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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