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1-00050 | 发文时间 | 2021-03-0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工业结构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等四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按照区、市党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要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在工业领域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以下简称“四大改造”),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推动工业结构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等四个行动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县区要坚持把“四大改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经济发展主抓手,对标行动计划明确的主要目标、重点方向、路径措施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快推进任务落实,努力促进工业经济从低效供给向高效供给、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推动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要加大资金支持。各部门、各县区要统筹整合财政贴息补助、工业技改奖补、担保贷款基金等各类资金,聚焦推动“四大改造”成效显著的工业重点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工业项目,倾斜安排扶持资金,加大激励引导力度,推动工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协调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衔接,促进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市工信局、统计局及各县区要对标自治区“四大改造”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着力做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入统及工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推进“四大改造”情况纳入部门及县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推动工业结构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
2.推动工业绿色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
3.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
4.推动工业智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推动工业结构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2023年)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产业结构、产能结构、产品结构和投资结构四大方向,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相结合,坚持做大传统产业和做强新兴产业相结合,坚持扶持本土企业和引进外地企业相结合,持续推进优化提升行动。到2023年,全市工业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制造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特征明显提升。
结构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落后产能基本退出,过剩产能全部化解。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1-2个,“专精特新”(示范)企业5家。引进5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 ——2022年,落后产能完全退出。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1—2个,“专精特新”(示范)企业5家。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超过60%。 ——2023年,力争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个、自治区级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3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 |
二、重点任务
(一)产业结构优化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规模以上现代纺织和服装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肉牛深加工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50%左右;绿色食品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能源新材料产业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力争达到3-4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实施重点:
1. 加快发展现代纺织和服装产业。按照“无中生有、关联配套、集群发展”的思路,重点培育现代纺纱、织布、植物印染、服装加工四大产业链条,着力抓好丰源纺织20万锭纺纱纺织二期工程、宁川置业20万锭纺纱织布、双文绒业高档羊绒制品等项目建成达产,推进长乐现代纺织服装、中山华人礼服服装加工、明锋金银丝生态纺织等项目落地建设,促进现代纺织和服装加工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重点发展肉牛深加工产业。按照“牛肉优质、加工精深、品牌高端”的思路,重点构建种草养殖、屠宰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条。完成六盘山泾河食品改造提升,加快福建融侨项目建设进度,抓好河南伊赛肉牛项目落地建设,重点发展冷鲜肉和分割肉,提高分级加工、分割包装比重;发展生鲜调理制品、速冻调理制品、风味提取物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供应餐饮、家庭烹饪用等半成品比重;发展骨、血、内脏、油脂等综合利用,提高肉牛加工转化率。创新营销模式,扩大消费半径,打造“固原牛肉”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按照“绿色发展、规模经营、高效安全”的思路,建立标准体系、扩大规模体量,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提档升级,积极创建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马铃薯加工要坚持精淀粉加工和主食化开发并举,引导支持华尔晶淀粉、佳立生物科技等开发变性淀粉、全粉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国圣食品、福宁广业等开展马铃薯面包等主食化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引进雪川农业、亲亲食品等龙头企业,扩大薯条(薯片)等产业链产品。同时,鼓励马铃薯加工企业提取废水废渣中的蛋白质、膳食纤维、果胶等有效成分,并利用薯渣、薯皮等副产物生产生物有机肥,实现“吃干榨净”。中药材加工要重点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水平,推进(GMP)认证,培育壮大广州香雪、上药集团、长江医药等支柱企业,大力发展中药饮片炮制和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中成药、中药健康食品和植物源生物医药制造,并加强产品研发和协同创新,促使中药材产业由原料输出型向精深开发型转变,提升中药材产品科技附加值。小杂粮(油料)加工要以本土龙头加工企业为牵引,加强与食品研究院所合作,开发加工亚麻籽油、小米、荞麦、苦荞、燕麦、豆类等最具营养和药用价值的小杂粮,生产健康休闲食品,提升小杂粮食药同源保健价值,延伸小杂粮加工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鼓励发展能源及新材料产业。按照“加快开发、循环链接、创新发展”的思路,重点对煤炭加工转化实施扩能增产,完成矿区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具备前置条件后启动投产王洼煤业600万吨/年生产线,争取开工建设向华中输电2×1000MW彭阳电源点前期工程及六盘山热电厂1×350MW热电联产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延长盐化工下游产品,重点发展以PVC为原料的建筑装潢产品,以水泥为原料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以及功能性新型建材制品,并开发氢能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 稳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思路,重点培育发展以较低端、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组装等业态。加快推进罗普特集团军民融合高端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发展电子零部件制造、组装,以硬件生产制造牵引信息化、智能化研发相关产业落地。加快建成5G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固原数据中心、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加快建设数创城市,带动上下游智慧城市产品与服务提供商成立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共同建设智慧产业园区(基地);跟进做好服务,确保锐捷网络西北运营中心项目尽快落地。扶持孵化智慧城市中小企业,推动大数据创业创新。汇聚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形成数据资产,支撑我市对各类数据资源需求的响应和服务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工业、农业、文化旅游、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产能结构优化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基本完成,过剩产能化解完成;到2022年,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全面完成。
实施重点: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法规标准,倒逼建材等行业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持续淘汰马铃薯淀粉加工等过剩产能企业低端低效设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产品结构优化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个、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8个,“专精特新”(示范)企业5家、小巨人企业2家,每年培育至少1个自治区新产品、打造至少1个“宁夏精品”。
实施重点:
1. 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实现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特色化、商业模式新型化。持续开展制造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认定工作,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创建“三品”示范企业。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鼓励支持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不断提高品牌产品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投资结构优化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引进5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每年纳入自治区“三个100”重点工业项目不少于20个。到2023年,全市工业投资结构更加优化,制造业占工业投资比重提高到65%。
实施重点:
1.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聚焦肉牛、绿色食品、现代纺织和服装产业、能源及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关键环节,坚持扶持本土企业和招商引进企业并重,持续在延链补链建链强链上下功夫,每年在重点项目建设上都有新突破、新进展,推进产业雁阵式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提高园区投资强度。引导工业园区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投资流动,保证园区亩均投资强度、亩均投入产出比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围绕园区主导全产业链项目和关联配套项目,大力实施精准招商,推动产业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积极推动“管委会+公司”模式,引导园区组建投融资平台,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运营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结构改造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衔接财税、投资、信贷等政策措施倾斜支持结构改造,促进资源能源优先向优势特色产业配置。
(二)深化工业园区改革。积极推动“管委会+公司”模式,力争在管理运营、工业项目用地、资源配置、企业融资、财政税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结构改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强化项目管理服务。建立完善市、县联动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工作机制,实施定期调度监测和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
附件2
推动工业绿色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2023年)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全面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工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到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年均下降2%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创建自治区绿色工厂2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绿色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下降2%以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6%,实施3个重点节能节水项目,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家。 —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下降2%以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7%,实施3个重点节能节水项目,创建1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下降2%以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8%,实施3个重点节能节水项目,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1家。 |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工业能效水效。
时间节点:2021年,实施3个重点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对7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到2023年,累计实施9个重点节能节水改造项目,完成21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8%以上,累计创建2家节水型企业。
实施重点: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和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建成一批节能改造升级示范项目。配合自治区工信厅做好《宁夏用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目录》标准修订工作,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强节水型企业建设,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广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新业态,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国资委,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时间节点:2021年,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家。到2023年,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家,绿色建材用工业固废量每年环比新增10万吨以上。
实施重点:探索建立火电发电计划小时数与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挂钩的电力绿色调度制度,鼓励实施固废处置梯级收费政策。煤炭开采、火电、盐化工等重点产废企业要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固废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大宗固废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等领域标准和规范,加大固废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增加绿色建材、筑路、农业领域等利用工业固废量。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培育和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推进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创建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实施鑫卓煤矸石综合利用等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煤基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广绿色制造。
时间节点:2021年,开发推广1种工业绿色产品,创建1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2023年,累计开发推广2种工业绿色产品,创建3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建设1个绿色园区。
实施重点:推进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行绿色设计,优先在纺织、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在纺织、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培育绿色工厂。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废水集中治理、能源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创建绿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绿色改造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利用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资金渠道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绿色改造相关专项扶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制度。
(三)开展节能监察。引导企业贯彻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和产品能耗标准,淘汰落后工艺和用能设备产品,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在水泥、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能耗监察,对不符合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倒逼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附件3
推动工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2023年)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带动、行业对标、新产品开发、创新载体培育等为重点,鼓励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速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努力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技术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 —2022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5%以上。 —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 占比达到40%以上。 |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项目引领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实施2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带动工业投资稳步回升,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
实施重点:充分发挥自治区技改综合奖补和区、市技改贴息、担保基金等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推动实施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对标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树立5家自治区工业对标行业标杆企业。
实施重点:围绕肉牛、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等四大重点特色产业,找准对标对象、对标要素和对标方法,深入开展对标能力提升示范工程。每年树立1—2家自治区领先的行业标杆企业并给予扶持奖励,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上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建成8个产业研发技术中心,新引进科技创新团队4个,培育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到2023年,全市各类科技型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10家以上、自治区科技型小巨企业达到8家以上),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达到50个以上,新培育企业技术中心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各类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60个。
实施重点: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每年培育1—2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院校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单位,组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行业标准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争取主导制(修)订1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争取打造1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
实施重点:围绕我市中药材加工、马铃薯加工等重点优势产业综合开发利用、绿色制造等方向,全面提升企业产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争创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服务型制造转型行动。
时间节点:到2023年,培育和认定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2—3个,工业设计中心1—2个。
实施重点:鼓励引导纺织服装、肉牛、绿色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大设计投入和应用,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引导工业企业从提供产品向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中小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金融等各环节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进口设备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强基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财政贴息、工业担保基金等引导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用水、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问题。
(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建立工信、发改、住建、环保、应急等领域“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对清单以外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制。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附件4
推动工业智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2023年)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到2023年底,两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新应用能进一步提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培育数字化车间9个,智能工厂3个,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诊断、改造全覆盖。
智能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累计建成5G基站1200座,培育3个数字化车间,完成5个企业内网改造,1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智能设备;建成1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53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2022年,累计建成5G基站2000座,培育1个智能化工厂、3个数字化车间,完成10个企业内网改造,2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智能设备;建成2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1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2023年,累计建成5G基站2500座,培育2个智能化工厂、3个数字化车间,完成20个企业内网改造,2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智能设备;建成2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3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
二、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节点:2021年累计建成5G基站1200座,到2023年累计建成5G基站2500座,完成35个企业内网改造建设,实现工业园区5G网络连续覆盖,5G示范应用场景达到5个。
实施重点:
1. 加快外网建设。建设5G网络和融合应用,并面向城市管理、医疗健康、文化教育、农业、交通旅游、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一批行业创新应用标杆。到2023年5G基站达到2500座,5G示范应用场景达到5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培育8家以上5G应用领域创新型企业或单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认真落实国家网络提速降费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快网络建设,推进企业内部网络IP化、无线化、扁平化、柔性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企业智能改造。
时间节点:推动企业规模化应用智能设备,完成5家企业规模化应用智能设备,建成3家智能工厂、9个数字化车间。
实施重点:
1. 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或改造。积极创建自治区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聚集创新驱动,品牌引领,绿色发展方向,着力提升高端纺织、新材料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自主化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生产计划、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开展机器人示范项目建设。围绕新型建材、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推进“机器换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业互联网应用。
时间节点:每年推动建设1个以上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实施重点:争取自治区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与第三方合作,建设符合企业发展需求,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企业级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企业上云上平台。
时间节点:2021年,推动53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引进5个工业APP。2022年,推动1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引进5个工业APP。2023年,推动300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引进10个工业APP。
实施重点: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紧紧依托自治区现有的数据资源和云服务平台资源,以自治区云补贴券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使用公共云平台资源,将企业信息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和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开展智能排产和设备远程运维等应用,降低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引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APP,推动制造技术、管理能力开放共享,提升企业生产效率、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
时间节点:2021年,完成100家工业企业智能改造诊断服务。2022年,完成100家工业企业智能改造诊断服务。2023年,完成200家工业企业智能改造诊断服务。
实施重点:依托自治区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和赋智强企平台,在2020年规上企业完成两化融合、智能制造、企业上云评估诊断基础上,推进新入规企业和规下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评估,提供工业互联网建设“一对一”入户诊断报告和智能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技术载体引育。
时间节点:2021年,引入和培育区内外领先的各类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2家,2023年达到6家。
实施重点:积极引入和培育区内外知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以固原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载体,整合资源,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在农产品加工、现代纺织、新材料等领域的应用,精准找准各产业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关键技术需求,加强攻关,突破关键制约,形成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产业园区智慧化。
时间节点:2021年完成固原经开区智慧园区建设,实现园区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到2023年完成其他四个工业园区智慧化建设。
实施重点:建设以设施数字化、管理可视化、产业智能化、服务智慧化为重点的智慧园区。设施数字化方面,推进产业园区互联网、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可视化方面,整合园区安全、消防、环保、通讯网络等资源,构建可视化公共管理平台。产业智能化方面,建立产能共享、设备远程检验检测、线上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信息平台。服务智慧化方面,整合园区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向园区企业提供智能服务,培育“研发共享、产能共享、服务共享”为重点的共享型智慧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信息网络安全。
时间节点:每年面向各级行政人员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开展工控系统安全培训15人次以上,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安全试点项目。
实施重点: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信厅加强对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提升企业工控安全防护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和安全保密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推广应用国家自主可控密码技术和产品,为网络化制造提供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好企业纾困基金,加大对开展智能改造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开展智能改造企业给予低息贷款,提供知识产权贷款、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强化人才支撑。充分利用落实我市出台的人才奖励政策措施,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强化企业信息化“一把手”责任意识。
(三)突出项目示范带动。依据中小企业赋能报告,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和信息化水平,梯次培育综合水平高、改造效果显著、示范带动强的标杆项目,引领相关企业开展智能改造。在自治区的指导下建立智能改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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