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2-00081 发文时间 2021-12-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7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为系统推进固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关于推进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农发〔201911号),结合固原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以乡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按照因地制宜、差别管控、以用促治、整乡推进,建管并重,社会参与的基本思路,根据区域位置、人口聚集度等因素,分区分类落实差别化措施,推进系统治理,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村庄分布、地形地貌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以用促治,全面系统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分类治理,整体推进。以县区为单位,整乡推进,科学改造老化设施、合理规划新建设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工程与机制同步建设,鼓励专业化、社会化团队参与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长效运行。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部门资金整合,引导社会资本注入,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形成联动协作、合理推进工作机制。

(三)总体目标。将乡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在全市域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尾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做好项目谋划,完善纳管、设施建设和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解决污水乱排、设施闲置、不达标运行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促进资源化利用。通过5年的持续治理,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现状,做好设施改造。

1.  全面排查现有设施状况。对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清单。重点排查处理设施老旧、破损、停运、管网配套不到位或跑、冒、滴、漏等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20226月底前完成全市现有设施排查。

2.  分类改造现有处理设施。对出水水质不达标、停运等设施,综合考虑技术模式适用性、处理能力匹配度、经济可承受性等因素,分类制定设施改造方案,明确资金来源、改进措施、运维单位和完成时限等,进行提升改造,达到相关标准要求。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任务。

3.  完善修复现有污水收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管网,综合考虑排水体制和管网布局合理性、管网建设匹配度、运行管护规范化等,对管网破损、错接、混接、漏接的,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配套管网改造。

(二)合理选择模式,整体推进治理。要结合农村地形条件、村落分布、人口聚集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行以下3种模式收集处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

1.  集中纳管处理模式。对已建成的乡村污水处理厂(站)纳管范围、设计规模、污水实际处理量等进行核算分析,根据污水处理厂(站)接收能力,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将附近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解决大马拉小车问题,充分发挥现有设施治污作用。

2.  分区收集处理模式。对地势较为平坦、人口居住集中的村庄及居民点(集中户数达到40户以上的),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模式,新建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站,集中收集处理,对地形条件复杂、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以村组为单位,按照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的原则,分区域建设一体化处理设施,分块收集处理。

3.  分户收集就地处理模式。对山区地势复杂,农户数量较少、居住分散,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零散户,分户建设一批卫生厕所及三格化粪池设施,采用经济适用的堆肥模式,就地就近收集处理。

(三)开展分类管控,推进源头治理。

1.  分类开展生产和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出户入园,对屠宰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等生产废水要建设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利用,不得通过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设施。

2.  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和雨水沟渠建设,对社区、集镇、人口集中的中心村要铺设专门污水管网,实现卫生户厕、厨房、浴室、洗衣和家庭清洁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四水齐收,农户生活污水排放口统一接入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不入河,雨水不进管,将原有的合流管用于雨水收集,实现雨污分流。对山区地势复杂,农户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污水处理要建设一批卫生厕所及三格化粪池设施,雨水依托田地,空地消耗,就地就近资源利用。

3.  强化管网建设监管。工程施工要因地制宜,采用最贴近实际,最便捷可行、最质优价廉,对群众影响最小的办法,管道接驳和回填必须严格控制质量,管道的敷设要形成水力坡度,污水进水口要设置隔栅,管道要设置设施检查井,确保管道建成后有效发挥截污作用,消除村内污水沟渠和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污水横流面貌。

(四)开展以用促治,推动资源化利用。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融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过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以用促治工程,采用经济适用的就近灌溉或肥料化处理方式促进资源化利用。  

1.  集中处理设施尾水资源化利用。对规模较大、污水处理尾水不能就近就地利用的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能利用的用于灌溉或绿化等。

2.  分区处理设施尾水资源化利用。对分区收集的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的尾水,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再利用设施,集中收集存储,结合高效节水灌溉配套工程,通过滴灌、喷灌等方式用于灌溉周边农田等地块。

3.  分散处理设施尾水资源化利用。在人口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不宜建设污水处理站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将厕所粪污沤肥后就近用于农户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还田利用。

三、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一)完善运维管理新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再建项目原则,进一步健全以县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五有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择优选择资质高、能力强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投、建、管、运全过程,推动运行维护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建立健全协同处理体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坚决避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确保协同高效落实好生活污水治理,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户厕改造未完成的村庄,积极推进厕所改造,对已完成改厕但化粪池出水不具备纳入污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应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转运、贮存、利用体系。对暂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改水厕地区,要在粪污处理设施选型、设计规模和施工建设等方面,预留后续污水处理空间。

(三)加强资金保障。全市一盘棋,统一编制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以县(区)为单位,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自治区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各县(区)财政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资金纳入预算,兜底保障各类治理设施配备,并足额安排年度污水治理运维经费。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积极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意义,落实好主体责任,将污水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整合资源,做好项目规划、落地建设、资金筹措等工作。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发动。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为引领,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用水和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问题,着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提升监管水平。各县(区)组织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执法检查及监督性监测。对辖区内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至少半年监测一次,对日处理20吨以下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督促规范达标运营,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偷排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鼓励支持依托数字乡村建设等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能化运维管理,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

(四)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考核。县(区)要履行属地责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一个、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工作推进有力的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或严肃问责。

  

附件:固原市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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