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2-00111 | 发文时间 | 2022-01-2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的通报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为抓手,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和标本兼治,创新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4年获得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根据《固原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决定对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的泾源县、彭阳县分别奖励2万元;对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分别奖励1万元。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奖励11万元。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措施上更加抓实安全生产,扎实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服务发展、保障发展,切实担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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