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2-00287 发文时间 2022-06-02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档案局、公务员局、新闻出版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6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量、启动试点创新、推动职能转变、强化监督保障,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办理,依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换位思考,有求必应,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三)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细化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分类转载国务院、自治区政务公开重要制度并不断更新。二是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逐步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阅读。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发布,设置统一发布平台分级展示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四)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二是严格执行《固原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管理细则(试行)》,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开展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二、深化公开内容

(五)抓好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市发展改革委、商务投资促进局、审批局要建立市场主体从项目引进、审批、开工建设、过程服务及验收一条龙办理流程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公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六)抓好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细化“减税降费”栏目,链接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库和自治区财政厅“全区减税降费”专栏,市财政局负责更新本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多渠道助力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加大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七)抓好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6个国家级示范市建设、“54”产业发展、10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做好政策公开和发布。市发展改革委要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

(八)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各县(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制度,统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和不实炒作。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规范流调信息管理发布,从严审核、公开发布,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

(九)抓好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就业稳岗政策宣讲公开力度,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基层执行机关,帮助提升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让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动态公开技能培训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得到就业培训和创业机会。

(十)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文化旅游广电局、统计局、粮食和储备局、金融局等单位要按照相关国家部委及自治区厅局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确定的标准版本和格式要素,适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印发后报送固原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公民企业权益的要限期整改。

(十一)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负责发布本县(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标题、文号、有效性要素齐全,文本内容可检索可复制粘贴、有下载功能。市司法局负责动态更新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且分类展示,文件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文件主题等。

(十二)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县(区)、市审批局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标识》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好全区交叉互检和迎检准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定期向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文本文档、政策解读、便民手册、宣传资料、办事指南等资料。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做好与自治区及互检市吴忠市和中卫市的对接工作,确保交叉互检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升解读质量

(十三)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重点解读,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实现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开展“政策进社区”“政策进园区”等活动,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十四)拓宽政策推送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十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主动发声。规范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活动。

四、启动试点创新

(十六)启动村务公开试点。2022年自治区确定原州区为全区村务公开试点县(区)。原州区要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班,按照“编目录、建平台、上信息、组织验收的原则,及时梳理编制《村务公开基本目录》《财务公开基本目录》,采取“2+X”方式建设村务公开平台并集中发布信息,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做好对原州区试点的督导验收工作。

(十七)深化惠民惠农资金公开。各县(区)要依托“331”监管平台持续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办理流程和分配情况。原州区自2022年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

五、推动职能转变

(十八)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政策咨询。市直各部门负责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上传政策信息,不断完善平台知识库。

(十九)推动公众参与决策。一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于9月份各县(区)、各部门围绕公众关注领域,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设置醒目标识,形成规模效应。

(二十)科学确定公开方式。各县(区)、各部门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的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六、强化监督保障

(二十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发表,全面展示固原经验。

(二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固原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适应新岗位。

(二十三)建立任务台账。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要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号前报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附件:2022年固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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