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3-00031 | 发文时间 | 2023-02-1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的通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连续5年获评自治区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优秀等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的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分别奖励2万元;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奖励7万元。
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主动对标先进典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担当和“睁眼睡觉”的警觉,切实扛牢抓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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