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3-00098 | 发文时间 | 2023-09-21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固原市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固原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3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做好我市供水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水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修正)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家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7)《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9号
(8)《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政规发〔2021〕3号)
(9)《固原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固政办发〔2014〕26号)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供水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本市城市供水事故的应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供水事故的分类。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可划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故三类。
自然灾害包括以下情况:
(1)连续出现干旱年,取水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城市供水设施不能满足城市正常供水需求等。
(2)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损毁等。
工程事故包括以下情况:
(1)战争、恐怖活动等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损毁等。
(2)取水构筑物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
(3)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
(4)城市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建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液氯严重泄露等。
(5)城市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或损坏。
公共卫生事故包括以下情况:
(1)城市水源地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2)城市水源地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1.6供水事故分级。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市供水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1)一般事故(Ⅳ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
②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的。
(2)较大事故(Ⅲ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伤的。
②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重大事故(Ⅱ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的。
②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特别重大城市事故(Ⅰ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②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
③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市城市供水应急组织体系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和城市供水企业组成。
2.1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城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2.1.2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城市供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组织指挥、协调一般和较大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重大、特别重大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协调跨地区的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
(3)负责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及相关设施等。
(4)协调市级有关部门、驻固原市部队参与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5)负责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
2.2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城市供水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工作及城市供水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4)承担编制和修订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5)对各单位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建立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联络网络,组建应急抢险专家组。
(8)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城市供水应急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对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水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供水事故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提供应急抢险救援的通讯保障。组织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运营事故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恢复受破坏的公用电信网通信设施。
(4)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负责对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案件侦破,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故舆情监控;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5)市粮食和储备局:做好灾害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6)市财政局:按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后,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
(7)市自然资源局:参与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配合做好相关监测工作。
(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水质的应急监测;分析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做出处罚;对环境修复提出建议。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人员疏散等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的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指导配合供水紧急事故处置过程中涉及公路损毁、抢修破路等事宜的应急处理。
(10)市水务局:负责协调做好供水水源供给保障工作;指导供水单位做好供水工程运维管理和水量调度,参与城市供水水源供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调查取证;参与供水水源供水事故的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置、生态恢复等后期处理工作。负责指导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及抗灾设防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加强对城市供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导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1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救援工作;协助开展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水质应急监测。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因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供水事故中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城市供水事故救灾款物的分配,协同开展救灾款物管理和监督使用;协助指挥部联系、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事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参与或组织供水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可能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利益的相关事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负责应急期间的物价监控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15)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节水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行政执法,对有关违法线索进行立案查处;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要求。
(1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城市供水事故中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配合做好因城市供水事故引起的供水中断过程中的应急供水工作。
(17)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18)国网固原供电公司:负责供水事故期间供水设施的供电保障。
(19)各县(区)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组织在管理范围内开展水源设施和供水设施的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供水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供水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20)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本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事故的预警、应急、后期处理工作;同时按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级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工作。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根据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市城市供水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由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接相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负责信息分析、汇总、报告;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力、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等。
(2)处置救援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消防、专业和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制定现场处置救援方案,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3)调查评估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直接相关部门对供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供水事故现场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发展趋势,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提供抢险抢修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险抢修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接相关部门,负责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工会等部门参与,负责人员安抚、物资补偿和劳务征用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2.5专家组。成立本市城市供水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市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由供水相关行业、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承担重要信息研判、为应急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辅助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决策部署、参加事故处置的调查评估等工作。
2.6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各县(区)成立本地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IV级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7城市供水企业。各县(区)城市供水企业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指挥机制,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负责做好城市供水事故即时处置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应急指挥部与供水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测监测。各县(区)政府、执法、环保、水务、卫健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市供水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2预警分级。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Ⅳ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12小时以上。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下的。
(2)Ⅲ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12小时以上的。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2500万元以下的。
(3)Ⅱ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12小时以上的。
②直接经济损失2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Ⅰ级预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的。
3.3预警发布。Ⅳ级预警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发布,Ⅲ级预警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Ⅱ级预警或Ⅰ级预警由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各县(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接到城市供水事故信息后,及时分析评估信息结果,确认城市供水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通知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发生重大事件时,各移动通讯公司向公众迅速发布短信消息。
3.4预警响应。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有关可能导致城市供水事故的信息,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通报市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向市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5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水事故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程序。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有责任及义务立即向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供水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城市供水企业在发现或接到城市供水事故发生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事发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城市供水事故报警后,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和汇总相关信息以及城市供水事故发展趋势。在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内由事发地县(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向本级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954-2670005。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按照危害程度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事故等级,若确认为较大及以上城市供水事故,按照供水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准确地要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单位;若确认为特别重大、重大城市供水事故,还必须向自治区建设厅报告,同时,市政府按照《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立即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信息。
4.1.2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4.2先期处置。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接到报告的各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要按照应急预案职责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并将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加强水源地监控与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做好源水水质监测和水源周边的监控,加强巡查。
4.3分级响应。
4.3.1一般事故(Ⅳ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城市供水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市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给予应急处置指导和支持。
4.3.2较大事故(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报市政府或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市指挥部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接管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供水企业、属地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必要时,组织专家对供水事故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或报请省政府派出工作指导组帮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3.3重大事故(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报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同时立即上报自治区政府,接受自治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上移指挥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工业用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3.4特别重大事故(I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报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同时立即上报自治区政府,接受自治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上移指挥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4指挥和协调。进入Ⅰ、Ⅱ级响应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在国家和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实施应急救援。
进入Ⅲ级响应后,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支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采取紧急处理行动。
进入Ⅳ级响应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协助事发地政府和城市供水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应急水源优先保障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政府等重点区域的供水。
当城市供水事故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故引起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相关预案执行,例如启动相应的《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固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预案。
4.5社会动员。市供水应急办公室根据供水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人员、车辆、物资等。
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县区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根据城市供水事故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
4.6信息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故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供水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7预案终止。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认势态得到全面控制,城市供水恢复正常时,相应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结束建议,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终止应急响应;重大和特别重大城市供水事故由自治区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的结束,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应急行动组予以撤销。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事发地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城市供水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评估。城市供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大、特大城市供水事故,由自治区政府、国务院或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评估,市政府做好配合工作。市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较大及以上的城市供水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一般城市供水事故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调查,并向市指挥部报告。
调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事故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恢复重建。优先安排和全力保障本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本市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6.1通信信息保障。建立完善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供水事故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供水事故现场与现场指挥机构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由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负责单位: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2交通运输保障。固原市公安局和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制度,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保障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负责单位:固原市公安局、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6.3医疗卫生保障。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病等相关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负责单位: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红十字会
6.4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各供水企业及救援单位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供水事故的抢险和救援。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协调,固原市国资委、固原市水务局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责任单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固原市国资委、固原市水务局、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6.5经费保障。强化落实供水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制度,保证应对处置需要。按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后,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急救援产生的费用。
企业物资资金保障: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供水事故应急日常工作机构统一协调,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负责单位:固原市财政局、固原市发展改革委
6.6技术保障。成立本市城市供水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城市供水事故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制定科学技术保障措施,提高供水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负责单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6.7人员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救身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根据城市供水事故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等),市应急指挥机构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城市供水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并告知群众具体疏散路线和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提供食物等,并告知群众有关具体信息。
责任单位: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6.8社会秩序保障。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固原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武警部队给予支援。事发当地县(区)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属地警力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舆情控制应严格管理,严防引起社会恐慌。
负责单位:固原市公安局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固原市城市管理局、事发当地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供水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城市供水事故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应加强对国家有关供水、节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节水知识、节水技术与措施的认识,提倡节约用水、科学用水;
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内容。各部门和单位举办的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培训班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普及安全防范与供水应急救助知识,提高安全防范与供水应急处置能力;
在市民中广泛进行安全防范与救助知识普及教育。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向群众宣传突发供水事故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办)、社区要对员工、居民加强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并进行必要的演示演练。结合学校教育开展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常识教育。
7.2预案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通过对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加强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提高对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7.3奖惩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城市供水事故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供水事故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名词解释。文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城市供水企业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预案和实施方案,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8.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风险评估。
9.1.1基本情况。本市现有中小型水库192座,加压泵站95座,蓄水池950座,净水厂6座。日供水能力16.37万立方米,DN100以上输配水管网总长2000余公里。供水人口近100万人。
9.1.2风险评估。城市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
(1)由于持续干旱、水库安全等原因导致蓄水不足或不能蓄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严重短缺,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因水源或净水厂生产构筑物、清水池、高低位水池、输配水管道等供水设施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危及饮水安全,造成城市部分区域或整个区域停水;因重大电力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供水生产,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停水;
(2)因供水设施事故、水源变化等原因,造成生产工艺不能正常运行,影响正常供水;水厂液氯发生大量泄漏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周围环境污染,影响正常供水;
(3)因部分供水管道设施不完善、管材老化等原因发生爆管,或供水管道遭其他工程建设施工等人为损坏,造成较大范围停水;
(4)因气温、周围环境、土壤情况、埋深、管网压力、开关泵情况、道路交通负荷大小等因素,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破坏,严重影响正常供水。
水厂停供、水源性事故影响时间最长,发生后果最严重,属于重大风险等级事故。
城市水厂间配水主干管基本实现互联互通,风险基本上是可控的,属于较大风险等级事故。
城市主要原水管渠、DN1000及以上输配水干管爆管,供水自动化信息系统遭受远程攻击等事故偶有发生,将对供水造成一定影响,属于一般风险等级事故。
城市配水管网人为破坏、输配水管爆管等事故,有关部门及供水企业处理此类事故已具备较为成熟有效的应对措施,属于低风险等级事故。
9.1.3应对能力评估。各县(区)城市供水企业具有较强的应对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具备一定规模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储备等社会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应急监测能力:宁夏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固原监测站承担供水事故水质检测任务以及水质重要污染物应急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2)供水应急队伍:建立了有应急抢险队伍,负责供水事故的应急抢修工作,并已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压力、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测,快速处置供水事故。
(3)应急物资储备:配备了输水管、排水泵、发电机组、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帽等20余种应急救援物资。
9.2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体系
9.3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
9.3.1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序号 | 成员单位 | 联系电话 |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0954-2670005 | |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 0954-2670007 |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 0954-2088154 | |
固原市水务局 | 0954-2032675 | |
固原市委宣传部 | 0954-2088683 | |
固原市委网信办 | 0954-2088982 | |
固原市公安局 | 110 | |
0954-2068011 | ||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 | 0954-2088116 | |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 0954-2688613 | |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 0954-2688558 | |
固原市财政局 | 0954-2088158 | |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954-2088516 | |
固原市粮食和储备局 | 0954-7225249 | |
固原市国资委 | 0954-2088158 |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54-2065830 | |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 119 | |
固原市气象局 | 0954-2032719 | |
国网固原供电公司 | 0954-2902101 | |
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 0954-2080005 | |
原州区人民政府 | 0954-2088876 | |
泾源县人民政府 | 0954-5670061 | |
西吉县人民政府 | 0954-3012401 | |
隆德县人民政府 | 0954-6011010 | |
彭阳县人民政府 | 0954-7012302 | |
隆德县渝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0954-6011427 | |
泾源县泾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954-5013159 | |
彭阳县盛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0954-7013156 |
9.4固原市城市供水应急资源一览表
单位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 | 入库时间 | 存放地点 | 备注 | ||||||||
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 | 防寒棉军大衣 | 件 | 10 | 加厚均码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安保防寒服 | ||||||||
安全帽 | 顶 | 20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霍尼韦尔 | |||||||||
分体雨衣 | 套 | 6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加厚带反光条 | ||||||||||
雨鞋 | 双 | 1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高腰 | ||||||||||
线手套 | 双 | 80 | 均码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加厚 | |||||||||
线胶手套 | 双 | 80 | 均码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加厚 | |||||||||
防尘面罩 | 个 | 4 | 3M3701滤芯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3m品牌 | |||||||||
五点式安全带 | 套 | 2 | 五点式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真国标 | |||||||||
电工安全带 | 套 | 2 | 电工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安全绳 | 条 | 2 | 5m,钢丝芯,带双钩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安全绳 | 条 | 2 | 10m,钢丝芯,带双钩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安全绳 | 条 | 2 | 20m,钢丝芯,带双钩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安全绳 | 条 | 2 | 40m,钢丝芯,带双钩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套 | 2 | 6.8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3c认证 | |||||||||
反光马甲 | 件 | 20 | 荧光绿均码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背面印“六盘山水务” | |||||||||
警戒锥桶 | 个 | 10 | 7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圆形 | |||||||||
伸缩锥桶 | 个 | 10 | 5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圆形 | |||||||||
隔离警示带 | 卷 | 10 | 10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圆形 | |||||||||
伸缩式隔离栏 | 个 | 10 | 2*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推拉 | |||||||||
出入口标志牌 | 块 | 2 | 1.2*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反光膜贴的 | |||||||||
施工/救援反光警示牌 | 块 | 4 | 1.2*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反光膜贴的 | |||||||||
救援现场有限空间警示牌 | 块 | 2 | 50*7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支架 | |||||||||
太阳能闪光警示灯 | 个 | 4 | 8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太阳能板、防爆玻璃、防水外壳、高亮灯珠、 | |||||||||
指挥(警示)棒 | 个 | 6 | 50cm长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充电款 | |||||||||
手持扩音器 | 个 | 2 | 充电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充电款、报警 | |||||||||
5m警戒立柱 | 个 | 6 | 5m长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加厚 | |||||||||
支架式防雨投光灯 | 个 | 6 | 200W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充电防水防爆 | |||||||||
手持工作灯 | 个 | 10 | LED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防雨防爆 | |||||||||
强光手电 | 个 | 10 | 长续航充电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带警示灯 | |||||||||
头灯 | 个 | 10 | 长续航充电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B-1W530防爆头灯、大功率 | |||||||||
对讲机 | 台 | 6 | 海王星15W连通5-8k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卷尺 | 把 | 2 | 1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皮尺 | 把 | 2 | 5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测距仪 | 台 | 2 | 10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工业测温仪 | 台 | 2 | 负38至520度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香港希玛AR588 | |||||||||
应急电源线(线盘) | 套 | 2 | 公牛2.5平方30m长线盘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国标 | |||||||||
应急干电池 | 节 | 20 | 7#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双鹿 | |||||||||
应急干电池 | 节 | 20 | 5#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双鹿 | |||||||||
应急干电池 | 节 | 10 | 1#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双鹿 | |||||||||
应急动力油液桶(箱) | 个 | 1 | 50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千斤顶 | 个 | 2 | 10T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螺旋 | |||||||||
洋镐 | 把 | 10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钢筋剪 | 把 | 2 | 42寸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大锤 | 把 | 2 | 20磅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20磅 | |||||||||
多功能工具套装 | 套 | 2 | 88件工具套装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89件工具套装 | |||||||||
软梯 | 套 | 2 | 1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木质加尼纶绳子 | |||||||||
软梯 | 套 | 2 | 2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木质加尼纶绳子 | |||||||||
急救箱 | 个 | 2 | 14寸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含药品 | |||||||||
救援防潮垫 | 个 | 2 | 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牛津布 | |||||||||
氧气袋及吸氧附件 | 套 | 2 | 50L/2m长鼻管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医用 | |||||||||
担架 | 个 | 2 | 175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铝合金 | |||||||||
人工呼吸球囊套装 | 套 | 2 | 成人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医用硅胶 | |||||||||
橡皮止血带 | 条 | 2 | 6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100cm医用 | |||||||||
卷式固定夹板 | 块 | 4 | 11*92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高分子材料 | |||||||||
干粉灭火器 | 具 | 10 | 4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具 | 10 | 3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隔热消防战斗服 | 套 | 6 | 02式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耐高温手套 | 双 | 10 | 耐300摄氏度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斧 | 把 | 2 | 920*145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钩 | 把 | 4 | 木把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锹 | 把 | 10 | 1000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桶 | 个 | 4 | D型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水带 | 条 | 8 | 25m,带接扣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水枪 | 套 | 2 | 65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喷雾枪 | 套 | 2 | 65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火灾逃生面具 | 个 | 10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消防毯 | 个 | 10 | 1m*1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3c认证 | |||||||||
通风机 | 台 | 2 | 300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36V工业强力抽送散热除尘排风550w | |||||||||
救援三脚架 | 个 | 2 | 1200磅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3米高度30米深度 | |||||||||
救援小吊机 | 台 | 1 | 300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24v | |||||||||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 套 | 1 | 5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防毒面罩、5米管子、滤罐、腰带 | |||||||||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 套 | 1 | 1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防毒面罩、10米管子、滤罐、腰带 | |||||||||
电动送风长管呼吸器 | 套 | 1 | 单机双人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国标 | |||||||||
防坠器 | 套 | 2 | 2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适用于各类有限空间 | |||||||||
抽水管 | 条 | 2 | 25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口径50内经 | |||||||||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台 | 1 | 英思科M4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扩散式 | |||||||||
绝缘靴 | 双 | 2 | 35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绝缘手套 | 双 | 2 | 35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室内配电接地线 | 副 | 1 | 1.5m*3+10m,1.5m杆(10kv35kv通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室外配电接地线 | 副 | 1 | 1.5m*3+10m,1.5m杆(10kv35kv通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个人保安线 | 套 | 2 | 35kv10kv通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拉闸杆 | 套 | 2 | 35kv 4m3节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验电器 | 个 | 1 | 12-1000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验电器 | 个 | 1 | 10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验电器 | 个 | 1 | 35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恒湿工具存放柜 | 台 | 1 | 2000*1000*450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救生圈 | 个 | 4 | 5555-II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救生衣 | 件 | 6 | 成人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救生杆 | 条 | 2 | 4m可收缩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救生浮绳 | 条 | 4 | 3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编织袋 | 只 | 500 | 55*9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白色加厚 | |||||||||
事故溶液搜集桶 | 个 | 5 | 20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化工桶、100% | |||||||||
耐酸碱耐腐蚀塑料瓢 | 个 | 2 | 长柄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塑料化工溶剂废液原料桶、大口方通 | |||||||||
吸附索 | 根 | 10 | 7.6*12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耐酸耐碱 | |||||||||
吸附索 | 根 | 10 | 7.6*30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耐酸耐碱 | |||||||||
堵漏木楔套装等堵漏工具 | 套 | 1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红松木制、蒸汽、高压高温、国标 | |||||||||
不锈钢耐酸碱溶液转移泵 | 台 | 2 | 0.75KW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化工级、卧室、耐酸碱 | |||||||||
耐酸碱防化服服 | 件 | 2 | 3M457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带帽连体、防化学液体 | |||||||||
防酸碱手套 | 双 | 10 | 均码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防酸碱靴 | 双 | 10 | 高筒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护目镜 | 副 | 10 | 耐酸碱喷溅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防毒面具 | 套 | 6 | 3M品牌,带防有机毒滤盒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6200+6001 | |||||||||
拖车绳 | 条 | 2 | 5m10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N95口罩 | 只 | 50 | KN95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独立包装 | |||||||||
医用外科口罩 | 只 | 100 | 成人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独立包装 | |||||||||
医用防护服 | 套 | 2 | 均码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连体、透气膜复合无纺布 | |||||||||
84消毒液 | 升 | 6 | 5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手消液 | 瓶 | 10 | 500m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乐亿康 | |||||||||
喷雾器 | 只 | 1 | 电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电动 | |||||||||
喷壶 | 只 | 10 | 1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2L | |||||||||
测温枪 | 只 | 2 | 鱼跃额温枪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医用 | |||||||||
水质分析仪 | 台 | 1 | 35参数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小天鹅 | |||||||||
心肺复苏演练模拟假人 | 套 | 1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全身标配、不带控制器 | ||||||||||
移动施工电源 | 台 | 1 | DK300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哈夫节 | 8 | DE63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
哈夫节 | 7 | DN1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7个 | ||||||||||
哈夫节 | 11 | DN110(P)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6个 直接5个 | ||||||||||
哈夫节 | 5 | DN1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3个 直接2个 | ||||||||||
哈夫节 | 16 | DE16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9个 直接7个 | ||||||||||
哈夫节 | 1 | DN2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1个 | ||||||||||
哈夫节 | 2 | DN200(P)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直接2个 | ||||||||||
哈夫节 | 5 | DN250(P) DN2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直接3个 直接2个 | ||||||||||
哈夫节 | 6 | DN3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6个 | ||||||||||
哈夫节 | 2 | DE315(P)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2个 | ||||||||||
哈夫节 | 4 | DN3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3个 直接1个 | ||||||||||
哈夫节 | 5 | DN4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3个 直接2个 | ||||||||||
哈夫节 | 5 | DN4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厂应急库房 | 大小头5个 | ||||||||||
管理责任人: | 贾丽18309569860 | ||||||||||||||
中庄水库 | 土工布 | 方 | 40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雨衣 | 套 | 20 | 三型2号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雨鞋 | 双 | 25 | XXF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麻袋 | 条 | 100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编织袋 | 条 | 800 | 48×83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救生绳 | 米 | 10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救生衣 | 件 | 85 | XXXL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救生圈 | 个 | 20 | 2.5公斤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工作灯 | 把 | 20 | YG-5701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铁丝 | 公斤 | 1000 | 7号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铁锹 | 把 | 25 | J1-2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对讲机 | 部 | 2 | LYT-890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洋镐 | 把 | 12 | AT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救生艇 | 艘 | 1 | MB-36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发电机 | 台 | 1 | XG10000SE-D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钢管 | 根 | 3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电缆线 | 米 | 150 | YC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桩木 | 根 | 10 | 2018年5月25日 | 库房 | |||||||||||
米沙 | 立方米 | 244 | 2018年5月25日 | 水库右侧料场 | |||||||||||
石子 | 立方米 | 106 | 2018年5月25日 | 水库右侧料场 | |||||||||||
块石 | 立方米 | 356 | 2018年5月25日 | 水库右侧料场 | |||||||||||
急救箱 | 个 | 3 | 2021年4月16日 | 管理所、泵站、输水塔 | |||||||||||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台 | 1 | 2021年4月23日 | 中庄水库管理所 | |||||||||||
管理责任人: | 樊耀斌15909549693 | ||||||||||||||
管网公司 | 雨衣雨鞋 | 套 | 10 | 170/175/180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雨鞋 | 套 | 10 | 40/41/42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矿灯 | 把 | 2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铁丝 | 千克 | 10 | 8#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铁丝 | 千克 | 10 | 12#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手钳 | 把 | 2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钢钎 | 个 | 10 | 22#*40cm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木桩 | 根 | 10 | 2m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大锤 | 把 | 2 | 8磅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长条木板 | 条 | 6 | 2m*0.3m*0.05m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编织袋 | 套 | 500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银沙 | 方 | 30 | 2020年10月 | 车库库房 | |||||||||||
发电机 | 台 | 1 | DG4650 | 2012年3月 | 检修车上 | ||||||||||
角磨机 | 附 | 1 | Ф100 | 2012年3月 | 检修车上 | ||||||||||
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器 | 台 | 1 | X-4 | 2013年5月 | 一楼值班室 | ||||||||||
高品质对讲机 | 台 | 2 | E368 | 2013年5月 | 一楼值班室 | ||||||||||
无线调频对讲机 | 台 | 3 | A8 | 2013年5月 | 一楼值班室 | ||||||||||
执法记录仪 | 台 | 1 | DSJ-75 | 2013年5月 | 一楼值班室 | ||||||||||
气体采样泵 | 台 | 2 | V1.0 | 2013年5月 | 一楼值班室 | ||||||||||
执法记录仪 | 台 | 1 | DSJ-G6 | 2013年5月 | 一楼值班室 | ||||||||||
游标卡尺 | 1 | 2017年3月 | 一楼值班室 | ||||||||||||
防毒面具 | 套 | 1 | 2017年3月 | 一楼值班室 | |||||||||||
管道探测仪 | 台 | 1 | V90 | 2016年10月 | 一楼值班室 | ||||||||||
热熔机 | 台 | 1 | 200 | 2015年3月 | 车库库房 | ||||||||||
热熔机 | 台 | 1 | 300 | 2015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大型吹风机 | 台 | 1 | CTF4(16)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复合式多气体检测仪 | 套 | 1 | BH-4 | 2016年5月 | 车库库房 | ||||||||||
管道漏水检测仪 | 套 | 1 | JT-2000 | 2015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发电机 | 台 | 1 | 8GF2-4 | 2012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安全警示带 | 盒 | 6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安全绳 | 条 | 1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救援三脚架 | 台 | 1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安全钢丝绳 | 盘 | 1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施工牌 | 附 | 4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安全警示灯 | 台 | 4 | 2017年3月 | 车库库房 | |||||||||||
管理责任人: | 王志甘18309569819 | ||||||||||||||
泾源供水管理所 | 铁锹 | 把 | 16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洋镐 | 把 | 5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草袋 | 个 | 2000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编织袋 | 个 | 2800 | 2019年6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砍斧 | 把 | 5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手推车 | 辆 | 1 | 2016年4月 | 秦家沟泵房 | |||||||||||
安全带 | 卷 | 1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矿灯 | 个 | 4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铁丝 | 卷 | 13 | 8#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救生衣 | 个 | 44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大锤 | 把 | 14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雨衣 | 件 | 14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雨鞋 | 双 | 15 | 2020年3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雨裤 | 条 | 3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雨伞 | 个 | 5 | 2016年4月 | 秦家沟防汛库房 | |||||||||||
电缆线 | 卷 | 2 | 3*4*100 | 2020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