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4-00004 发文时间 2023-12-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固原市应急广播平台(体系)建设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固原市应急广播平台(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市、县(区)广播电视资源,完善信号网络覆盖,建立统一的应急广播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贯通,为城乡群众提供应急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服务,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6号)、《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公安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的通知》(广电发〔2022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40号)要求,现将全市应急广播平台(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2023年底前做好市级平台建设初步方案设计、资金预算、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开展项目招标、建设、验收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批局配合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做好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资金统筹工作,落实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功能扩展(升级)及日常运行维护资金。市级应急广播指挥大厅设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审核发布信息。

二、建设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于2024年上半年编制完成本级平台(系统)功能扩展(升级)建设设计方案。原州区和泾源县要明确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漏补缺,做到缺什么补什么,2023年底前完成应急广播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或功能扩展(升级)初步设计,申请项目立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024年落实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或功能扩展(升级)资金,开展项目招标和建设工作。项目初设阶段,原州区要与市文化旅广电局积极对接,做好市辖区应急广播户外终端点位合理覆盖。

三、统一部署接收端标准。市辖区和县辖区在行政中心、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社区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公共交通站场、商业中心、大型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部署户外终端;已有音柱、大喇叭、智能显示屏等公共终端的,要纳入应急广播信息接收范围,通过部署适配器等方式与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每个行政村、社区应至少配置2个具有不间断电源的主动发布终端。各类终端应支持2种以上信号接收方式,且具备强制唤醒功能;逐步探索扩大具备应急广播信息接收功能的手机、收音机、有线机顶盒、车载收音机使用。

四、加强对联互通。全市各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统一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综合利用数据专线、电子政务外网等传输网络,横向与本级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对接联通,纵向实现各级应急广播平台互联互通、上级平台对下级平台调度控制。县(区)应急广播平台要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和本级应急管理、气象、地震、公安、农业农村、水利、人防等应急信息播发平台(系统)对接,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完成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发布终端建设工作。

五、严把时限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建设应急广播体系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项目立项,理清目标任务,明确建设责任,全力推动本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作,形成政府牵头抓总、文化旅游广电部门推动落实、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技术指导,进行跟踪服务、把好关键环节,确保全市应急广播体系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六、加强督查及时上报信息。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对各县(区)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建设的资金申请、立项、工程实施等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全面督查。同时对全市应急广播平台日常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自202312月开始,每季度末要及时向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报送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或升级拓展情况。联系人:卜进财联系电话:17076611022;邮箱:gywg0954@163.com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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