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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01/2017-13507 发文时间 2017-07-04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已废止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和“多图联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和“多图联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和“多图联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建设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中介评估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评估评审流程,缩短评估评审时限,提高评估评审效率,切实降低建设项目投资成本,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核心,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和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流程,将分散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类评估评审事项调整为“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同步审核、统一审批”的改革新模式,不断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市本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或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土地复垦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文物考古勘探报告等13项评估评审事项。

  按照管理权限须由自治区厅(局)评审审批的事项,建设单位报自治区相关厅(局)评审批复。

  三、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及审批时限不超过 29 个工作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受理(1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市民大厅设立“多评合一”窗口,统一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窗口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组织或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联合预审,确定需要评估评审事项,并一次性告知须评估评审事项清单和编制要求;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须补充完善的材料清单和编制要求。未列入开展评估清单的,不再组织评估和评审。

  (二)中介机构选取(1个工作日)。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建设单位按照《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方式在中介服务机构库中确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自愿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但必须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确定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库使用管理信息平台通知。

  (三)评估报告编制(20 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根据预审列出的评估清单和报告编制要求,同步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报告的公示与报告编制同步开展(公示时间不计入文本编制时间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评估文本的编制。部分需要以其他评估事项结论作为依据的,建设单位可先期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对功能规划明确的区域、产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文物考古勘探报告等由市人民政府指定原州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直有关部门先期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性评估。对选址在完成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该区域内投资建设时,不再单独进行评估,直接使用评估成果,法律法规规定需单独进行评估的项目除外。

  区域评估成果有效期限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与审核(6 个工作日)。

  各类评估报告完成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评审完成后,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签字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网上推送到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技术业务审核意见为批复附件)。

  (五)审批(1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业务主管部门技术业务审核意见及法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作出审批决定,“多评合一”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审批决定。

  四、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公开征集、评审的办法确定市本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和项目评审专家库,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服务年限两年。中介服务机构库和评审专家库的建立及管理维护依据《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负责“多评合一”信息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库和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维护。

  2、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多评合一”业务咨询和业务指导,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多评合一”事项,组织或协调、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合预审。

  3、督促办理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对报告编制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做好工作衔接。

  4、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开展评审工作,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评审情况进行技术业务审核,作出“多评合一”审批决定。

  (二)市工信局

  负责对节能评估报告进行技术业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节能评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

  (三)市国土局

  负责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土地复垦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评估报告进行技术业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以上评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

  (四)市环保局

  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业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

  (五)市水务局

  负责对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及防洪影响评价等评估报告进行技术业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以上评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

  (六)市文广局(原州区文管所)

  负责对地下文物压覆报告进行技术业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文物考古勘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市文广局负责申遗点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的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原州区文管所负责申遗点范围外建设项目涉及的文物考古勘探工作)。

  (七)市安监局

  负责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技术业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

  (八)市地震局

  负责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联合预审。

  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如涉及到其他相关单位评估评审事项,由相关单位按照评估评审要求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多评合一”是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评估、评审事项的整合优化和并联集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总体目标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肩负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联动。依据《固原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自觉做好服务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衔接和业务协作,履行技术业务审核职能,共同发挥联动效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规范中介服务。依据《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减少区域垄断;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建设项目“多评合一”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群众评价等纳入年度政务服务考核中。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对“多评合一”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行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七、本方案自2017年8月4日起执行,各县(区)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

  1.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服务流程

  2.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评合一”申请表

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施工图设计审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能,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审批效能为目标,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创新优化建设项目图纸审查方式,将分散在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中介服务机构的各类图审事项同步并联审查,建立“统一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的改革新模式,从而提升施工图审查的整体效率。

  二、联审内容

  “多图联审”是指在施工图图审机构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在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各专项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政策要求实施并联审查。“多图联审”采取技术审查和业务审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技术审查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业务审查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审查。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固原市市本级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多图联审”。“多图联审”的具体内容为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共5项(以下简称“多图联审”)。

  三、工作流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市民大厅设立施工图“多图联审”办理窗口(以下简称“多图联审窗口”)开展并联图审的咨询、受理工作。“多图联审窗口”负责将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资料移交各业务主管部门,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技术和业务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多图联审”办理时限为22个工作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业务咨询。“多图联审”窗口接受建设单位咨询,一次性告知施工图并联审查的参审部门和需要提供的图审资料。

  2、正式受理(1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根据各参审单位的审查要求,一次性报送需要审查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多图联审”窗口正式受理。资料不全的,“多图联审”窗口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齐,补齐后方可正式受理。

  3、图纸审查(20个工作日)。“多图联审”窗口向各参审单位同时移交图纸资料,参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图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施工图的审查及复审,并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并联审查中涉及到需要联合审查的,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审查。

  ①审查:各参审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要求对施工图实施审查,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审查修改意见。

  ②复审:各参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修改后的图审资料进行复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审查和复审期间涉及的图纸修改和专题协调会议等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内。

  4、统一办结(1个工作日)。各参审单位图纸审查完成后,将审查图纸和审查意见书一并送交“多图联审”窗口,建设单位统一从窗口领取。

  四、部门职责

  建立施工图“多图联审”工作机制,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为参审单位,参加施工图并联审查,各参审单位可以委托认定的中介机构代表参与审查。各参审单位开展图审的法律依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进度以及相应的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等信息应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 等信息平台向公众公布,并及时公开项目施工图“多图联审”结果,便于建设单位查阅、下载。具体职责如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设立“多图联审”窗口;受理建设单位“多图联审”申请;一次性告知“多图联审”所涉及参审单位及申报材料;负责“多图联审” 窗口日常管理;牵头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

  市人防办。负责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对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施工图联合审查。

  市规划局。负责对建设工程的规模、立面造型及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对规划设计条件审查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施工图联合审查。

  市安监局。负责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施工图联合审查。

  市气象局。负责对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及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以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施工图联合审查。

  市消防支队。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施工图联合审查。

  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如涉及到其他相关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事项,由相关单位按照图审要求履行相应图审职责。

  五、收费标准

  各参审单位有收费项目的,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多图联审”是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中介服务机构图审事项的整合优化和并联集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肩负职责,密切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联动。依据《固原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自觉做好服务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衔接和业务协作,履行技术业务审核职能,共同发挥联动效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督查。将参审单位参加建设项目“多图联审”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群众评价等纳入年度政务服务考核中。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对“多图联审”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行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七、本方案自2017年8月4日起试行,各县(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可参照执行。

  附件:

  1.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图联审”流程示意图

  2.固原市市本级建设项目“多图联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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