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06-01 |
来源 | 固原发布 | 解读单位 |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标 题: | 文字解读: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2年支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从10个方面提出12条“硬核”措施
综合施策
打出组合拳
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扩大消费需求
提振消费信心
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有什么吧
01
支持开展促销活动
1.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直接投入30万元以上,用于大型促销及节庆宣传活动,依申报给予不低于10%的补助,最高给予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对象:全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和困难行业批零企业、有单独支持政策的行业除外。
资金发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发放。企业完成促销活动后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促销方案、总结,资金票据、促销效果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报材料齐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估并发放奖补资金。
2.联合宁夏银联等金融机构,分批次发放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消费券,消费者在“云闪付”平台上直接使用;无线上支付条件的发放实体券。
支持对象:消费者。
资金发放:宁夏银联等金融机构直接通过手机“云闪付”平台将电子消费券发放至个人,实体券由企业发放至个人。财政部门根据消费券最终消费量,与宁夏银联等金融机构结算后给予补助。
02
支持文化旅游消费
3.市内3A级(含)以上景区对区内游客免首道门票,对参加免收门票活动的景区按接待游客人数(10万人以上)分档给予10—20万元补贴,星级以上酒店、民宿和餐饮企业同步对区内游客打折让利。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在大型场馆开展单次1000人以上的文化活动,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对正常营业100座以上的影院,按放映场次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
支持对象:3A级以上景区、活动组织主体。
资金发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发放。景区和活动组织主体在活动结束后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免收门票公告、接待人数统计报表、其他证明材料,文艺演出、观影等活动相关证明材料),自申报材料齐全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估和资金发放工作。
03
支持农产品销售
4.支持加强农特产品品牌、外销窗口建设,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对年线上零售我市特色农产品3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乡村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的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市场主体。
资金发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发放。市场主体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销售清单、销售额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报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04
支持消费集聚区建设
5.对新建、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商贸综合体等消费集聚区建设投入5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度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对象:新建、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大型商贸综合体运营管理主体。
资金发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发放。运营管理主体完成新建、改造开始运营后,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建设方案,投入资金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报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估和资金发放工作。
05
支持夜间经济
6.支持改造提升和新开发夜间经济区,对经评审认定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按投资额度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对象:夜间经济区运营管理主体。
资金发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发放。对全市现有7家夜间经济区新改造提升投入100万元以上,每改造1个奖补10万元;各县(区)对新开发的夜间经济区投入100万元以上,开始运营后奖补10万元。运营管理主体完成改造提升和新建后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建设方案,投入资金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06
支持发展首店经济
7.积极引导市区重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适应新零售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对每引进一家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的,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品质首店的商业综合体、消费集聚区给予10万元奖励,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支持对象:引进首店的运营主体。
资金发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发放。引进首店经济市场主体完成引进并开始运营后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与知名品牌首店签订的入驻合同、开始运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报材料齐全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估和资金发放工作,对年内引进的前10个首店进行奖补。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07
支持家电消费
8.鼓励开展绿色家电惠民行动,统筹资金支持消费者在限额以上企业一次性购置绿色家电达到3000元-4999元的,给予300元补贴;5000元及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鼓励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
支持对象:消费者。
资金发放:补贴绿色家电品牌型号、销售价格等由市、县(区)商务部门通过公开竞价、议价、谈判方式确定。补贴由商务部门与限额以上企业确定结算方式,按先后顺序对前4000单给予补贴。
08
支持汽车消费
9.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固原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燃油汽车给予消费者3000元/辆补贴,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者4000元/辆补贴;提升汽车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
支持对象:消费者。
资金发放:补贴汽车品牌型号、销售价格等由市、县(区)商务部门通过公开竞价、议价、谈判方式确定。补贴由商务部门与销售企业确定结算方式,按先后顺序对前900辆售出新车给予补贴。
09
支持企业入限
10.对年内新增限额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增加限上企业数量,加快推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和增速恢复。
支持对象:新增限额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
资金发放:企业完成入限后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统计局出具的入限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报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10
支持应对疫情影响
11.对市域内民宿、三星级农家乐,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在防疫、消杀方面给予0.3-5万元补贴支持。
支持对象:民宿、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经营主体,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
资金发放:正常经营的民宿、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每家补贴3000元(160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防疫补助按经营面积计算发放,经营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内的补贴2万元、2万至3万平方米的补贴3万元、3万至4万平方米的补贴4万元,4万平方米以上的补贴5万元。企业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经营面积、防疫、消杀支出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12.在启动疫情响应机制期间,对发挥保供中坚作用的采购、储备、配送点,按照采购、运输、仓储、配送能力及储备损耗量一次性给予2-10万元不等的补贴。
支持对象:全市27家保供的市场主体。
资金发放:商超补贴按经营面积计算发放,经营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内补贴5万元、1万平方米以上的补贴8万元;保供市场库容面积2000平方米以内的补贴5万元、2000-4000平方米的补贴7万元、40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10万元。企业向主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日采购量、销售量,储备库容面积、储备数量、配送车辆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解读链接:http://www.nxgy.gov.cn/zwgk/zcwj/zcjd_1/202206/t20220606_3549623.html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领导信箱”写信界面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0500123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