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11-13 |
来源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 解读单位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
标 题: | 文字解读:关于《固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23部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
一、修订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24〕42号)等文件明确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针对“7.22”“8.06”强降雨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牵头单位编制的专项预案进行审核,并就存在的问题于8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预案单位全面细化梳理各项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增强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水平。各专项预案编制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4年10月21日印发。
二、修订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修订了23个专项应急预案。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修订内容
(一)基本框架
专项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要求进行编制,分别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等部分组成。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及我市突发事件风险分析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括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技术支撑机构。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报告、预警与预警行动等。
(四)应急响应。包括信息处理、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处置、防护措施、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程序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恢复重建、总结评估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保 障、物资与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等。
(七)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备案、评估、修订、培训、演练等。
(八)附则、附件。包括责任与奖惩、名词术语解释、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方式等。
(二)修订的内容
一是优化了预案指挥体系。对预案中的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部分预案增加了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分管工作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副市长任指挥长,具体落实单位的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根据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二是完善了预案运行机制。明确了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制度,整合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因素的监测预警;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突发紧急事件,报送时限30分钟内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完善了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内容。
三是健全了预防和预警机制。按照“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要求,坚持防灾减灾救灾关口前移,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监测和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扩充了风险预警信息的获取渠道。推进专项预案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向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四是调整了应急响应程序和响应的行动。针对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特点,安全风险发展变化规律,修订后的预案细化了应急响应程序,明确了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和处置流程。进一步明确应急签发启动机制,调整修改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发布权限,四级和三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签发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签发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长签发启动,进一步理顺了应急响应命令发布机制,将每个应急响应级别的具体响应内容进行细化实化,明确各级别响应期间的值班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等。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经固原市司法局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定为非规范性文件。各专项预案编制单位已全部完成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并经市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
五、适用范围与解释权
本预案适用于固原市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同时也适用于本市周边发生且可能波及我市管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由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领导信箱”写信界面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