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5-10-15 |
| 来源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解读单位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 标 题: | 文字解读:固原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 | ||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不仅是对传统习俗的革新,更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遏制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为主要内容,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依法依规、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的良好社会风尚,特制定《固原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必要性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考察宁夏时特别强调要“深入治理封建迷信、高价彩礼等突出问题,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固原市作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受思想观念转变难、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等多重因素影响,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问题较为突出。固原市认真总结工作实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24〕5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针对多民族聚居多元文化并存的特殊性,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经多次研讨、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条例》。
二、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
三、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一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立法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人民立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妇女权益保障修订条例中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新风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额彩礼”的规定。同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亦指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关于移风易俗地方性立法势在必行。二是有力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移风易俗地方性立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有机融合群众自治“管”、依法依规“治”、奖惩并举“促”等治理措施的主要途径和办法,更是固原市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六项机制”“八项行动”落地落实的有力保障和支撑。三是有效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移风易俗地方性立法能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固原陈规陋习中的根本性和长期性问题,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依法保障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推动固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条例》的具体内容
《条例》共二十二条,可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条至第三条,开宗明义阐述《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第四条至第八条,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职能、职责出发,明确各级、各部门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同时,对国家公职人员等在移风易俗中发挥表率作用也予以明确。第三部分为第九条至第十六条,从婚事新办、厚养薄葬、孝亲敬老、崇尚科学等多个方面,对全市公民移风易俗行为作出具体规范,明确“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界定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第四部分为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等角度,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措施。第五部分为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明确法律责任,彰显立法强度,以及施行日期等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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