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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400028/2018-82699 文号 固安办〔2018〕102号 生成日期 2018-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固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11月26日至12月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区)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方案下达后,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真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研究当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现状和存在的消防问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原州区政府组织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刘世贤副区长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西吉县马天峰副县长亲自带队,对城市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隆德县深入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华天购物广场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在华天广场选取了消防宣传志愿者。泾源县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实际,详实掌握其内部构造、入驻商户、设施管理等情况,开展消防专项安全检查十余次。彭阳县在进行专项检查的同时,积极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培训演练五次。开发区采用分组排查、联合检查的形式对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了地毯式排查。

(二)部门紧密配合。县(区)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联动协调机制,尤其是发改、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指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倒逼社会单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防火巡查检查等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建立与现役消防队的联勤联训联动机制。

(三)宣传培训扎实有效。县(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大型商业综合体负责人的消防意识,提高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抵御火灾风险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发区金华家居生活广场、西吉县中科广场、彭阳县明皇购物广场、隆德华天广场、泾源世纪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组织架构混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不明确,职责不清晰;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通篇完好有效,不能及时发现隐患,确定整改措施;西吉县中科广场还存在正常营业期间违规装修、住人、动火作业等问题。

(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原州区尚都购物中心、开发区金华家居生活广场、西吉县中科广场、泾源世纪购物中心内部装修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改变建筑内部构造、擅自加盖,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正常运行或完好有效。原州区尚溪购物中心、开发区金华家居生活广场、西吉县中科广场、彭阳县明皇购物广场、隆德华天广场、泾源世纪购物中心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导致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启动,影响正常的防灭火功能,有些综合体甚至整体消防设施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四)灭火救援条件不满足要求。原州区尚都购物中心、荣华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区金华家居生活广场、西吉县中科广场、隆德华天广场在建筑外墙违规设置了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建筑外消防车道、举高消防车驻车场地不满足火灾扑救要求;综合体微型消防站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在演练中未能发挥作用,且部分队员不熟练掌握“三知四会一联通”的内容。

(五)防火分隔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原州区尚溪购物中心、西吉县中科广场防火门、隆德华天广场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或改变防火分隔设施位置,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未按规定在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不能起到防火分隔作用。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开发区金华家居生活广场、泾源世纪购物中心、彭阳县明皇购物广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还没有落实,部分员工不清楚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建筑内安全出口位置,119火警电话报警等消防安全常识,尤其是新招聘的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后就直接上岗的现场依然普遍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一)全力做好问题隐患的整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全部挂牌督办,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有效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底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培训。继续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要进行业务指导和安全培训,提供技术帮助,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有效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对火灾事故能力。

(三)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要继续采取行动,严格执法,各部门之间要紧密协调,继续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节日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人流量大,可燃商品多,不安全因素增多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检查工作和消防宣传提示、火灾隐患曝光等工作,全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联系人及电话:吴海龙15909571540邮箱:362133077@qq.com


固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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