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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400014/2019-00074 文号 固住建发[2019]167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建筑管理站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质安总站《关于加强“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宁建质安〔2019〕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及今后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国家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守安全红线,加强领导,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隐患治理

1.要结合《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宁建(建)发[2019]4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固安办〔2019〕36号)相关工作部署,以防范高处坠落、危大工程管理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排查,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认真履责、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处罚违法非法行为,形成震慑,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 严格按照国家创建卫生城市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及扬尘污染防治,按要求在场地设置标准围墙并张贴创卫宣传标语,现场路面清洁硬化,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裸露土方全覆盖,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启用;职工食堂、宿舍要符合卫生要求,有灭蚊蝇措施,工地设置水冲式厕所等。

3. 加强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材料管理,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严控夜间施工,做到施工不扰民。

4.由于近期,我市出现持续降雨,各建设、施工、监理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汛工作,严防深基坑坍塌、高边坡崩塌、建筑施工临时围墙和工棚倒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企业自律,强化处罚力度

对节日期间和今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按照国家创卫标准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未采取自查自纠或自查不到位、成效不明显、自查流于形式的,对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不回复的企业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或扣除诚信分值,并依法严惩,且一律不得参与本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审。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

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雷电、暴雨、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遇有灾情或险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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