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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400014/2019-00079 文号 固住建发[2019]140号 生成日期 2019-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建筑管理站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市区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夏季汛期天气复杂多变,暴雨、高温、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势必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各建设、施工、监理

单位要全面安排部署本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并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确保一线操作人员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汛期雷雨、冰雹、大风多发的特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安全防控,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施工现场排水。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二)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抽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要做好对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严禁暴风暴雨天气进行起重作业;

 (三)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应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四)脚手架工程。遇大雨、高温、雷击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周围应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悬挑架脚手架要有加固措施。

三、以人为本,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各施工企业要合理调配作息时间,高温或降雨天气时,要停止一切露天作业。确保工人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

四、严格值守,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积极制定符合自己工程特点的防汛应急预案,随时掌握天气和汛情预报,在大风、高温天气、连续暴雨或收到汛情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同时要落实好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安全责任,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信息联系畅通,发现险情或发生紧急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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