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及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400014/2019-00093 文号 固住建发〔2019〕77号 生成日期 2019-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建筑管理站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五一”假日将至,工程建设正值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质安总站《关于吸取河北省衡水市“4·25”重大事故教训加强“五一”期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质安发〔2019〕11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及近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节日期间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要认真汲取衡水市“4·25”事故教训,从即日起,立即开展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等为重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隐患排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各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各负其责,按要求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帐,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以及专家论证要求内容组织施工,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全力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抓好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由各项目部监理单位牵头,按照《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3)组织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经整改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启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由建设、监理、施工、租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查。同时,租赁单位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形成检查保养记录待查。对达到出厂使用年限的及时办理注销,并形成注销台账;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零容忍、严查处”的要求严格依法处罚,并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扬尘治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六个标准化”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控制扬尘污染。同时,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和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格控制工作流程,落实防蚊、蝇措施,并将生熟食物分开,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施工现场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和高温中暑时,应及时组织救治,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严格值守,做好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区)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认真研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施工现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4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