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5/2023-00143 发文时间 2023-07-15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普通国省到及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安委会发[2023]1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刻汲取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全市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完善设施、促进安全、保障畅通、提升效率”为目标,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全市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落差(3米及以上)等路段防护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强化工作举措、抓好整改治理,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全市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优化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结合全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积极排查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桥梁涵洞、高落差(3米)等缺少路侧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能力不足路段,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标志、标线、护栏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精心组织、压茬推进。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对照工作任务,详细准确填报隐患整改清单,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立即整改、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果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9月30日)。各县(区)、各单位要集中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动态更新隐患整改清单,隐患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部署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研究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梳理自治区、市委“四防督查组”督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督查整改清单中涉及本单位的风险隐患,集中力量全力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底)。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同步推进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措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深入查找问题不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方法和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抓好“防、查、改、教、强、技、制、督、究、调”各项工作要求,清醒认识做好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性,穷尽问题隐患,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安全隐息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统筹,督促指导本地做好排查整改各项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牢抓实重点内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落细专项治理,按计划、有组织、高标准地推进实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信息报送,提高信息报送准确性和及时性,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附后),整治工作完成后,将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莉,电话:0954-2688612。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