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23/2017-60992 | 文号 | 固市监发〔2017〕146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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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市场监管局 |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固原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和<2017年度固原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27号)要求,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行业特点,精心部署,强化实施,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动配合,严格监管加油站销售成品油、燃煤锅炉准入、餐饮业油烟煤烟污染治理、煤炭质量监管等重点工作,举全局之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为建设蓝天碧水、绿色城乡固原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1、淘汰监管范围内燃煤小锅炉。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调查工作,更新全市燃煤锅炉清单和淘汰台账。
责任科室:特种设备监察科
2、提升油品质量。配合市发改委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行为。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对全市车用燃油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3、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配合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年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设备计量检定情况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科室: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科
4、加强煤质监管。限制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严控散煤使用。组织开展辖区散煤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制定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建立市区建成区散煤削减替代台账。加大煤炭质量检查力度。制定煤质专项检查方案,联合环保等部门对全市生产、销售、使用煤炭的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2017年9月前,联合市商务、工信、环保等部门开展全市打击非法售煤网点和用煤单位炉前煤质专项执法检查,对证照不全的煤炭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手续齐全但散煤装卸、储存等环节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施停业整顿,限期治理。2017年底前,煤质达标率力争到80%以上。
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监管科(具体负责辖区集中供暖企业的煤炭质量监管);
市场规范监管科(具体负责辖区流通环节煤炭经营市场销售的煤炭质量监管);
配合单位:原州一分局、原州二分局、开发区分局(具体负责各自管辖片区范围的煤炭经销点的煤炭质量监管)。
5、加快推进餐饮业油烟煤烟污染治理。全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对熏、炸、烤制类餐饮场所及露天摊点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制定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计划,6月底前,完成计划确定的净化设施及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市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书记、局长任副组长,产品质量科、市场规范科、特种设备监察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及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品质量监管科,具体负责全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沟通、协调、督办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科室和配合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按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各自承担的职责,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紧密协作,加强沟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职责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同时,要注重收集资料,迎接市政府的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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