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
现将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冬季燃煤质量抽查后处理的通知》(宁质技监【2017】1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017年煤质抽查情况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