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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固原市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00023/2019-00360 文号 固市监发〔2019〕138号 生成日期 2019-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固原市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固原市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固党办发〔2018〕90号)和全区质量大会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落实,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质量建设为统领,以“三大安全”为抓手,把控好标准,建设好品牌,大力实施质量整体提升工程,大力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大力实施质量发展基础保障工程,大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全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质量整体提升工程

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企业质量主体负责制以及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加大重点工业产品、食品药品、重要消费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着力抓好食品药品质量提升

1.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面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水平。根据地产食品类别和消费特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为提升地产食品质量提高科学依据(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在规模以上企业大力推广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小作坊监管机制,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研研发能力。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管理和重点品种的监管(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3.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集中开展“山寨”食品、校园食品、特殊食品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共建共享。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持续巩固全市食品快检室建设成效(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大力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和量化等级提档升级,推行色标管理、冰箱超市化管理、4D管理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持续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高速公路、职工食堂、老年饭桌等公众聚集问题焦点的重点领域,以及网络订餐、小餐饮、餐饮具洗消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全面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5.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持续加大对中药饮片、疫苗、毒麻精放等重点品种及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农村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治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处置、药物滥用监测及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科室:药品监督管理科)。

6.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规范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对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及个体诊所、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理发店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治理,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面提升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责任科室: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二)着力抓好消费品质量提升

持续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显著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鼓励消费品企业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通过加强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建立科学、高效、低碳、环保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以日用消费品、农资建材、车用燃油、婴幼儿用品等为重点,根据质量状况和旺销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做好产品质量抽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督促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网络销售产品、虚假宣传等重点领域假冒伪劣产品治理专项行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科室: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稽查科)。

三、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三)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商标法培训宣传,做好商标运用的行政指导,促进商标规范使用。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品牌创建,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品牌企业。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化建设示范项目,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加盟、连锁、托管等方式,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四)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经贸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宁夏品牌展览和推介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品牌“走出去”开展各种营销活动,提升固原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切实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引进先进设备、优秀人才,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生产要素组合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和品牌上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企业文化,讲好固原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全方位展示固原特色品牌。(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五)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将宁夏名牌、地理标志产品列入重点支持和保护对象,强化企业品牌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能力。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认真做好固原马铃薯等5个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加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步伐。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做好质量申诉维权,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假冒品牌、假冒质量标识、虚假质量宣传的违法行为,维护和巩固品牌的良好形象。(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执法稽查科)。

四、实施质量发展基础保障工程

(六)坚持标准引领。建立完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活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升级。统筹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消费升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激发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制定企业标准,提升标准化水平和能力(责任科室: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七)夯实计量基础。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帮助企业建立计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耗能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减排。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金银饰品店、眼镜店、加油站、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计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档案,有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加大违法使用计量器具的查处力度,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责任科室: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五、大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八)健全质量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县(区)政府质量属地责任,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抓好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引导各类企业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以质取胜”理念。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大力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九)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加大质量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全面公开共享。加强质量“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十)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执法平台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加大生产源头、经营环节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质量强市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观察落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动作为抓出成效。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目前目标任务、具体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适时总结报送情况。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总结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成效,按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7月5日和12月5日前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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