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5-07006 发文时间 2015-03-02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2月3日在固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固原市财政局局长 马宝福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按照市委“稳中求快”的总基调和“抓好‘六项重点’、破解‘三大难题’、推进‘五个创新’”的总要求,稳增长、调结构、保重点、抓创新、促发展、惠民生、构和谐、强管控、防风险,全市财政收支继续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全面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了全市社会经济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3.8亿元,同比增长19.6%。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6.6亿元,同比增长23.8%;自治区级收入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25.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17.1%。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14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0.6亿元、上年结转3.2亿元和调入资金2.1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16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5.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7.6%,同比增长10.5%;上解支出47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具体情况详见表1-1、1-2、1-3。

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40.1%,同比下降1.2%。加上自治区专项补助6.9亿元和上年结转1.4亿元后,政府性基金总来源16.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7%,同比增长8.2%。收支相抵,结余0.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表2-1。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4亿元,同比增长5.8%。加上上年结余13.3亿元和上级补助0.6亿元后,社保基金总来源27.9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5.2亿元,同比增长17.3%。收支相抵,结余12.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表3。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7.8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1.3亿元,同比增长4.4%;自治区级收入完成0.2亿元,同比下降3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16.6%。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33.3亿元、政府债券资金0.6亿元、上年结转0.4亿元和调入资金0.5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4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8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9.3%,同比增长32.6%;上解支出29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具体情况详见表1-1、1-2、1-4、1-5。

政府性基金收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6%,同比下降0.5%。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1亿元和上年结转0.5亿元后,政府性基金总来源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9%,同比增长13.3%。收支相抵,结余0.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表2-2。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亿元,同比增长13.3%。加上上年结余9亿元后,社保基金总来源20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1.2亿元,同比增长17.8%。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表3。

三、全市金融运行情况

2014年,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银行业存款余额313.1亿元(含国家开发银行存款9亿元),同比增长13.7%,贷款余额205.4亿元(含国开行贷款18亿元),同比增长24.7%,存贷比从年初59.8%上升到65.6%,较年初上升5.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2.4亿元,不良贷款率1.28%,较年初下降0.15个百分点。其中:市级存款余额140亿元(含国开行存款4.4亿元),同比增长7.4%,贷款余额125.5亿元(含国开行贷款13.4亿元),同比增长26.1%,存贷比从年初76.8%上升到89.7%,较年初上升12.9个百分点。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4年初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0.8亿元,当年新增30.1亿元,偿还消化18.9亿元,年末债务余额82亿元,债务率45.1%。其中,市本级年初债务余额24.1亿元,当年新增17.8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支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贷款11.95亿元),偿还消化4.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37.8亿元,债务率81.1%。具体情况详见表4。

五、市本级财政主要工作

(一)抓收入争资金,不断增强财政保障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目标责任管理,将财政收入任务按季度分解下达各县(区),实行跟踪督查通报。财税两家紧密配合,及时分析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国有资产及财务票据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非税收入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及时征缴入库。当年税收收入完成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同比增长14%;非税收入完成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同比增长24%。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共争取自治区新增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8亿元,保证了民生和重点建设支出需求,有效缓解了本级财政困难,增强了财政保障服务能力。

(二)调结构稳增长,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加快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安排10.5亿元,重点支持西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博物馆应急避难广场等旧城改造,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二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统筹安排1.2亿元,用于轻工产业园、盐化工示范区、西兰银物流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工业强市”战略。三是加强银政企协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统筹安排8,871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等支出。政银对接为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融资贷款14.1亿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与6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累计为全市20家养牛合作社、124家中小微企业和346户贫困户提供担保贷款3亿元,当年新增2亿元。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整合国有资产,拟发行企业债券7.5亿元。四是加大农业投入。统筹安排8,477万元,用于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森林植被保护以及水资源保护等支出。五是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8,782万元,用于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宣传推介等支出。六是支持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工程。统筹安排2,418万元,用于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工程以及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等支出。

(三)惠民生构和谐,积极推动社会公共事业进步

一是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统筹安排2.7亿元,用于义务教育保障和营养改善计划、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固原二中和特教中心改扩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数字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及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等支出。二是支持社保体系建设。当年征缴社保基金11亿元,争取上级补助5亿元;拨付孤儿养育津贴、流浪人员乞讨救助、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类社会救助金5,349万元。三是支持就业和全民创业。安排各类就业创业资金2,377万元,支持全民就业创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劳务输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三支一扶”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四是支持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安排7.1亿元,加快市医院迁建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卫生事业支出。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安排10.1亿元,用于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危窑改造等支出。六是支持便民出行交通网络体系建设。统筹安排3,667万元,主要用于出租车、公交车油价补贴、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建设和固原机场新增航线补贴等支出。七是支持稳定价格调控体系建设。统筹安排3,359万元,用于物价调控和平价农贸市场建设以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奖代补、标准化菜市场和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配送体系建设等支出。八是支持改善发展环境建设。统筹安排节能降耗及环保资金2.8亿元,用于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政法保障机制、城市综合报警联网系统建设、刑事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平安固原”创建活动支出。九是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统筹安排1,200万元,其中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800万元用于支持原州区档案馆迁建、西吉县西滩文化广场建设、隆德县灵龟山休闲森林公园建设、泾源县六盘山镇什子河片区综合治理和彭阳县实施百里绿色长廊工程等项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00万用于支持2014年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推广节能环保卫生项目、发展基础母牛母羊养殖项目及贷款贴息和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

(四)抓创新促改革,努力提高依法规范理财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市直所有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健全财政大监督机制。开展科技资金、重点建设项目、会计联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财政存量资金、小金库等专项检查。检查资金总额16.2亿元,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涉及金额7,821万元,处理处罚上缴资金33.1万元。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固原市本级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实行政府债务年度计划控管机制,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提高政府债务管理的透明度。统筹安排偿债基金2.4亿元,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专项活动,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首次把特种车辆采购纳入本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对201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服务机构和民生大厦的保安服务进行了政府采购。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56亿元,采购金额2.18亿元,节约资金0.38亿元,资金节约率15%。四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将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通过固原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和《财政工作情况通报》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当年部门预算公开达到市本级预算单位的90%以上。五是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行政成本。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提高公务支出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全年“三公”经费支出3,5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网上申报和市直单位经营性资产登记上报工作;组织拍卖朝阳欣居等保障房配建的营业房共32套1,030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我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作为,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受经济减速、结构性减税、税源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财政支出平衡难度加大,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与可用财力之间的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三是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重点项目建设融资贷款难度仍未缓解,建设资金保障压力仍然很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会议、财政会议以及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从严管控行政成本,强化绩效理念;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基本原则是:积极稳妥、完整准确、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压减“三公”。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汇总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3亿元),增长10%。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6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亿元和调入资金1.1亿元后,2015年总财力为8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4亿元,专项上解支出安排4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5-1、5-2、5-3。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4亿元),增长10%。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13.1亿元和调入资金0.5亿元后,当年总财力为2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6亿元(其中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支出安排7.5亿元),专项上解支出安排34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5-1、5-2、5-3、5-4。

需要说明的是,参照201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按10%增长测算,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将达到182亿元,本次按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和自治区固定补助以及提前告知专项补助资金共安排支出89.4亿元,其余92.6亿元专项需在预算执行中向中央和自治区争取落实。其中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预计将达到44.6亿元,本次安排支出20.6亿元,其余24亿元专项需在预算执行中向中央和自治区争取落实。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1亿元,支出相应安排7.1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3亿元,支出相应安排5.3亿元。具体情况详见表6。

需要说明的是,市本级用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5亿元安排当年必需的各项支出和清欠2014年财政预拨项目“暂付款”33,050万元后,还有9,493万元的2014年财政预拨项目“暂付款”无财力消化,只能力争超收,用当年土地出让超收收入或下甩用2016年的土地出让收入来逐步消化。对部门和单位2015年申请、领导核批的需用土地出让金安排的项目,只能继续采取财政预拨挂账的方式来保证项目实施,下甩用2016年的土地出让收入来逐步消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只有市本级安排390万元,支出相应安排39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壮大资本金等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发展支出。具体情况详见表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亿元,增长6.1%。加上上年结余12.1亿元和上级补助3.5亿元后,社保基金总来源30.4亿元。安排支出17.5亿元后,累计结余12.9亿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表8。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8亿元,增长7.2%。加上上年结余8.8亿元和上级补助1.4亿元后,社保基金总来源22亿元。安排支出12.7亿元后,累计结余9.3亿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表8。

2015年市本级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支持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工业经济、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开发、文化旅游和宁南区域中心城市等重点领域投资,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安排5亿元,保障西南新区、旧城改造等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4,000万元,支持节能环保新材料、技改和轻工产业等新兴工业发展;统筹安排3,000万元,支持文化与旅游深度整合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项目宣传推介;统筹安排3,000万元,支持马铃薯、肉牛养殖、冷凉蔬菜、中药材和苗木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统筹安排1,610万元,支持金融担保扶持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工程。

完善收入管理体系,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整顿越权减免税收或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行为。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公车改革,推动公务支出规范管理。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控制目标是在上年的基础上实现零增长。按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逐步理顺区、市、县(区)的事权关系,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逐步探索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开展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存量资金财政统筹力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民生财政建设

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统筹安排社保和就业专项资金5.2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失地农民养老并轨、困难群众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康复,推动全民创业就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安排公共卫生和计生等专项资金11.2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中医药事业、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7,957万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支持市区“三旧”改造及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安排价格风险调节专项基金300万元,完善稳定价格调控体系建设。

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推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统筹安排教育专项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及教育教学条件改善。统筹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94万元,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固原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和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统筹安排文体广电专项资金1,630万元,落实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1.1亿元,支持司法救助、社会治安、基层党建、人才工作、民族宗教、招商引资、效能目标考核等社会管理创新,构建“ 平安固原”。安排1,200万元,保障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统筹安排交通网络专项资金664万元,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和固原机场新增航线补贴等便民出行体系。

三、坚持防范风险,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制定偿债计划,清理消化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加大到期债务催收力度,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当年安排偿债准备金3亿元,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2015年本级计划消化存量债务5亿元,拟发行企业债券7.5亿元和争取自治区转贷政府债务资金3亿元等新增债务10.5亿元,全年政府债务总量计划控制在43.3亿元以内,当年净增债务5.5亿元。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统筹透明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健全完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应统筹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健全完善预算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用于消化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面。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健全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筹融资力度,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配合中央、自治区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特别是争取自治区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本级财政实力。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试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争取自治区财政转贷政府债券资金3亿元。加快争取发行企业债券7.5亿元工作进度。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财政自身建设。继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规范财政执法程序,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勤政为民的能力,切实为民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树立高效、务实、廉洁的财政部门形象。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新固原,实现与全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按照市委、市人大对财政工作的要求,汇总编制了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预算(草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积极稳妥,力求完整准确。财政收入安排与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增长指标相适应,充分考虑财税政策调整因素,分项目测算各项收入的增减情况。既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完整编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又保持四项预算的相对独立。市本级在2014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两本收支预算、向市人大报告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将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15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4,616万元全部编入本级预算,努力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调整结构,重点保障民生。在预算安排中,坚持以人为本,调结构惠民生,大力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全力保障教育、科技、农业、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和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支出。

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继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决定,2015年度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在2014年的基础上实现零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9,735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3,800万元,增长18.2%;非税收入安排15,935万元,可比增长6%。加上自治区固定补助收入76,723万元、调入资金4,972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4,616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补助专项经费70万元、公检法司政法保障经费1,839万元、教育专项资金2,233万元、科技专项资金50万元、文体广电专项资金26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就业等社会保障资金3,55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资金26,656万元、天然林保护和墙体节能改造等节能环保资金1,482万元、农业和林业专项资金51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7,957万元),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资金来源为206,046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的规定,2015年根据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资金来源相应安排支出206,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699万元,专项上解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40%部分347万元)。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安排人员各项经费107,26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78,873万元,用自治区专项补助安排28,393万元)。具体项目有:

——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安排62,683万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4,20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当年财政配套资金安排7,00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700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3,00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250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150万元;

——财政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安排60万元;

——离休人员医疗费安排200万元;

——退休人员体检费安排30万元;

——拟启动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600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6,456万元(自治区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751万元(自治区补助);

——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干部及管理人员经费186万元(自治区补助)。

2、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公务车辆经费等机构运转支出3,8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安排605万元。

3、本级财政安排专项业务经费13,177万元。主要项目有: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专项业务经费3,587万元,其中:安排市人大和政协全委会、例会会议经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调研考察活动资料等业务经费126万元;安排商贸专项经费30万元;安排税收征管专项经费593万元;安排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项经费146万元;安排统战、信访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维稳专项资金183万元;安排“政风行风热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及纪检监察办案等专项资金45万元;安排基层党建35万元、人才工作经费33万元;切块安排出国(境)经费120万元、全市综合性会议经费150万元;安排市接待办公室接待费265万元;安排水暖电等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经费458万元;安排人才交流与考试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安排发改、审计、统计、财政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项目管理及审计监督检查业务经费362万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资金40万元,安排组织宣传、老干部管理经费173万元,工青妇儿工作及其他党政群团单位业务工作经费183万元,安排党务政务、机要保密及信息化管理等605万元;

——安排国防动员专项业务费133万元,其中:民兵预备役建设补助90万元,征兵工作经费15万元,国防动员专项资金28万元;

——安排公检法司部门公共安全专项业务费996万元,其中:武警、消防部队营区建设及应急救援等业务费370万元,公检法司部门办案和交通管理等业务费551万元,普法经费75万元;

——安排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83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和高中考筹备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等业务经费3,530万元,少数民族学生寄宿制贫困生和特教生生活补助470万元,特岗教师人员补助经费55万,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业务费713万元,党校市直领导干部培训、《六盘山论坛》编印及教学等业务经费44万元,《固原教育》编印、教育督导及教学研究等业务工作经费21万元;

——安排科技推广培训、知识产权、中药材产业、《固原科普》编印及科普大篷车和反邪教宣传等专项业务费44万元;

——安排文化体育传媒专项业务费907万元,其中:《固原日报》印刷补助60万元,文化市场和文物执法业务费25万元,文学艺术创作、送戏下乡、秦腔大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专项经费85万元,固原党史研究、《固原年鉴2015》和《丝路固原》编印等地方志编辑出版补助61万元,固原广播电视台运行和设备维护购置费等业务费268万元,固原市日报社运行和设备维护购置费等业务费408万元;

——安排社会保障专项业务经费455万元,其中:农民工维权、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劳动仲裁办案等社会保障管理业务费129万元,残疾人康复设备及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等残疾人事业费53万元,红十字会宣传、招募志愿者和建设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等专项业务费7万元,双拥经费3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救灾、儿童社会福利及老年活动管理等民政事业费236万元;

——安排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270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管、医疗市场监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管理等专项业务费72万元,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业务费17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水质监测、健康教育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业务费151万元,市医院驻戒毒所医务人员工作经费和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30万元;

——安排节能环保专项业务费49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监控系统运行、环保执法监察、宣传及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等业务支出;

——安排城乡社区管理专项资金1,232万元,其中:道路保洁和广场、公厕等城市基础设施管护431万元,路灯电费及管护费502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筑市场管理、城市建设项目前期费、城管执法和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等管理经费299万元;

——安排农林水事业及扶贫专项资金268万元,其中:封山禁牧、退耕还林和阳光工程督导以及农业技术和动植物检疫防疫等农业专项业务费104万元,森林防火、长城梁农林科技示范区管护、六盘山护林育苗和林业技术推广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专项资金77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督查、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等水利专项资金47万元,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经费40万元;

——安排客运市场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超限超载和公路“三乱” 治理、公路应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及农村公路巡查等工作经费84万元;

——安排节能降耗、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等业务费76万元;

——安排农产品输入输出协调、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农资市场检查等商业管理费11万元;

——安排金融监管、协调和服务业务费82万元;

——安排市辖区土地信息化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地震监测宣传和气象服务等业务费112万元;

——安排房屋产权证书及鉴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等业务费31万元;

——安排企业债券资金发行费用6万元。

4、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定,安排重点项目资金80,77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54,552万元,用自治区专项补助安排26,224万元)。主要项目有:

——一般公共服务安排重点项目经费1,955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70万元),其中:市人大政协两会安排175万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费36万元,招商引资经费316万元,开发区管委会园区保洁、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及公共设施维护等经费140万元,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70万元,固原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费60万元,切块安排“价格风险稳定调节专项基金”300万元,市委机要局改造30万元,《固原文史资料》编印出版费10万元,药品检验标本室建设10万元,《“十二五”调研报告文集》编印费8万元,、“五城联创”项目资金300万元、县(区)及市直部门2014年度效能考核资金500万元;

——国防支出用列收列支的人民防空建设费安排人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0万元;

——公共安全安排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850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839万元),其中:切块安排禁毒保障专项经费400万元、司法救助专项基金10万元;安排消防通信信息网络及装备建设、消防车购置和落实宁夏2014-2016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地方配套资金225万元,安排武警营区建设改造补助30万元,安排市公安局警用物资装备库和特警综合楼设备购置、机房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81万元、协警劳务费1,174万元,安排市交警支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21万元(用于交通标志标牌、交通基础设施维修、交通信号灯更新、市区道路标牌标线新增拓划与维护和交警四大队迁建征地费),安排原州区公安分局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维修等专项资金173万元、开发区公安分局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36万元、市森林公安分局业务用房欠款113万元、六盘山林区公安分局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警劳务费54万元,安排市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万元,安排市中级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维修50万元、上交诉讼费列支退款100万元,用自治区专项补助安排公检法司保障和装备经费1,839万元;

——安排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005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2,233万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基金100万元,2014-2015年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基金200万元,全市教育表彰会议及中高考表彰经费120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23万元,政府偿债基金安排固原一中、二中、回中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288万元,切块党政干部培训经费280万元,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提取5%用于全市骨干教师培训费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费61万元,清欠一中、二中、回中、特教中心等教育历年建设欠款600万元,用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安排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500万元、2015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200万元、2015年春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25万元、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8万元;

——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30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50万元),其中:支持固原市中药材发展基金2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支持创业科技创新资金100万元,用自治区专项资金安排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50万元,固原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启动建设经费200万元,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经费10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执法专利促进及专利普法奖励经费60万元,科技创新大会及科技奖励经费120万元;

——安排思想文化传媒项目资金738万元,其中:思想文化建设专项基金100万元,西海固文学发展奖励基金50万元,《六盘清风.电视问政》节目编播设备购置补助208万元,2015年春晚电视联欢晚会补助50万元,春晚宣传及“丝绸之路”申遗项目费50万元,《六盘山》杂志办刊补助20万元,用自治区专项安排2015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80万元、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15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

——安排社会保障项目资金4,230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618万元),其中: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以奖代补资金118万元,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劳务输出、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发展专项资金3,336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538万元),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1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培训100万元,“两节”慰问值班人员和困难群体经费150万元,流浪乞讨救助109万元,生态殡葬建设经费305万元;

——安排公共卫生事业项目资金1,501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200万元),其中:政府偿债基金安排支持中医事业发展银行贷款贴息100万元,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辅助设施建设项目18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资金16万元,切块安排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基金10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5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金10万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金50万元,市妇幼保健院用于妇女“两癌”筛查设备购置补助200万元,疫情防控监测网络及实验室能力建设430万元,生殖健康教育宣传、两保一补资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市级配套和少生快富手术奖励等计划生育项目经费164万元,用自治区专项补助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万元;

——安排节能环保项目资金1,569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482万元),其中:排污费安排环境整治监测费87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712万元、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补助资金770万元;

——安排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1,200万元;

——安排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项目资金13,269万元,其中:政府偿债基金安排偿还市国资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贷款本息1亿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审计服务费527万元,市区给排水及道路工程规划、“三规合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特色风貌设计费641万元,城市道路修补及排水管道清淤除臭资金300万元,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00万元,“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41万元,节日营造氛围及鲜花摆放资金100万元,规划展示馆购买服务费20万元,清水河河道护栏维修资金10万元,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补偿费30万元;

——安排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扶贫等专项资金4,697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515万元),其中: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专项安排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项目500万元,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以奖代补资金665万元,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生态移民表彰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六盘山护林育苗等林业发展资金841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499万元),参加园艺博览会经费20万元、中阿博览会暨特色农产品展销会20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型“十三五”社会建设规划》编制费35万元,自治区专项安排支持农业发展项目16万元;

——安排交通运输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200万元,固原机场开通杭州旅游专线及加密银川-固原-西安航班运营补贴400万元;

——安排支持工业发展和西兰银物流园建设等项目资金3,100万元,其中:支持轻工产业园建设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西兰银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安排文化旅游发展基金1,000万元(其中:丝绸之路文化建设500万);

——安排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90万元;

——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7,319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7,95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14,089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4,727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农村危房危窑改造资金13,230万元;

——安排全市应急粮食储备资金和利息补贴资金72万元;

——安排政府预备费3,200万元。

——安排偿还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400万元。

5、专项上解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40%部分347万元。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法定支出安排情况

1、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收入计算口径

根据现行预算收支科目和各项财政收入项目的性质,经常性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和相对固定的补助收入。在计算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时,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735万元中剔除税收收入中具有专项性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4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60万元中应上解自治区40%部分347万元、列收列支的非税收入15,935万元,将上述专项因素剔除后,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为49,053万元,加上自治区财力性补助74,912万元后,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收入为123,965万元,增长9.4%。

2、2015年市本级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分别为23,348万元、2,019万元、10,834万元,分别比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21,306万元、1,844万元、9,874万元,增长9.6%、9.5%、9.7%,三项法定支出的增长比例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9.4%的增长幅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9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52,9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收益支出安排1,84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收益安排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249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599万元,用于聘用人员经费、日常业务费、档案室标准化建设、隆德县和彭阳县管理部购置办公用房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二)土地出让收入安排专项支出5亿元,其中: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4,000万元、教育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特教中心康复楼体育运动场500万和市幼儿园迁建项目500万)、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0万元,安排启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补贴1亿元,安排原州区长城梁退耕还林补偿补助150万元、北海湿地公园征地拆迁800万元,剩余资金33,050万元全部安排清欠2014年财政预拨项目“暂付款”(市房管局用于泰合公司出让范围内拆迁户安置费2,937万元,市住建局用于开城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征地款85万元,市交通局用于固胡路至309国道连线征地款200万元,市国资公司用于收购紫竹嘉园营业房2,078万元,市国土局用于西南新区安置住房建设征地补偿5,000万元,博物馆广场房屋征收补偿5,000万元,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地补偿费7,000万元,市幼儿园和五小迁建项目区征地5,000万元,原州区征地办西南新区新建高压线路段征地款78万元,安康路南北两侧改造后续征地1,700万元,西南新区土地收储项目国开行贷款利息268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利息563万元,西南新区收储土地缴纳耕地占用税1,465万元,特教中心扩建收购土地717万元,长城梁二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发行贷款本金95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用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5亿元安排当年必需的各项支出和清欠2014年财政预拨项目“暂付款”33,050万元后,还有9,493万元的2014年财政预拨项目“暂付款”无财力消化,只能力争超收,用当年土地出让超收收入或下甩用2016年的土地出让收入来逐步消化。对部门和单位2015年申请、领导核批的需用土地出让金安排的项目,只能继续采取财政预拨挂账的方式来保证项目实施,下甩用2016年的土地出让收入来逐步消化。

(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城市路灯电费150万元。

(四)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耕地占补平衡项目600万元。

(五)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研究与开发资金安排4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90万元,均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其中: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10万元、固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100万元、固原市市政有限公司100万元、固原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30万元、固原市公路勘测设计院30万元、固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万元、固原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转移性支出39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技改、增加资本金等支出,支持国有企业壮大竞争力。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8,374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资金87,570万元和为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缺口向自治区申请调剂金13,835万元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资金来源为219,779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安排127,323万元,结余92,456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0,634万元,比上年增长9.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7,223万元,比上年增长21.6%。当年支出缺口16,589万元。安排上年结余2,753万元和向自治区申请调剂金13,835万元弥补支出缺口后,当年收支平衡。

(二)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947万元,比上年增长6.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379万元,比上年增长402.3%,支出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宁政办发[2014]204号文件,对困难企业进行三项补贴以促进就业,三项补贴支出预计5,967万元。当年支出缺口4,432万元。安排上年结余8,372万元弥补当年支出缺口后,结余3,940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8,151万元,比上年增长4.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3,949万元,比上年增长4.1%。当年收支结余4,202万元,累计结余27,958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四)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271万元,比上年增长10%;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42万元,比上年增长34.57%。当年收支结余329万元,累计结余2,012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五)职工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209万元,比上年增长5.6%;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23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当年收支结余486万元,累计结余2,966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7,036万元,比上年增长7.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3,179万元,比上年增长1.6%。当年收支结余3,857万元,累计结余41,91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7,126万元,同比增长1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28万元,同比增长8.2%。当年收支结余3,199万元,累计结余13,66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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