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0/2023-00009 发文时间 2022-12-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219日,固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关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219日在固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固原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全市及市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面对经济下行与疫情反复、减税降费与收支矛盾叠加的严峻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红色固原、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和建设宁夏副中心城市使命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稳经济、抓收入、优支出、保重点、防风险、强监管,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有效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财政贡献。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预计全市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1亿元,同比下降10.8%,扣除留抵退税和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8.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71%,同比增长5.91%;非税收入5.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29%,同比下降30.14%。预计支出254.04亿元,同比增长3.68%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亿元,同比下降29.86%扣除留抵退税和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同口径下降16.71%其中:税收收入3.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同比下降19.39%;非税收入1.3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同比下降46.17%。预计支出37.67亿元,同比增长13.72%

需要说明的是:受经济下行、疫情、落实退减缓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及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分别减收1.51亿元、2.6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计全市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39亿元,同比下降60.87%(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12亿元,同比下降61.4%);预计支出5.16亿元,同比下降50.93%

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1亿元,同比下降80%(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75亿元,同比下降82.13%);预计支出1.81亿元,同比下降78.09%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计全市社保基金收入40.68亿元,同比增长10.63;预计支出35.69亿元,同比增长0.99

预计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26.07亿元,同比增长8.03%;预计支出19.78亿元,同比下降3.29%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均为市本级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1年末全市法定债务余额194.84亿元2022年当年新增债务17.6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8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65亿元、再融资债券8.13亿元,外债0.05亿元),偿还债务10.24亿元预算安排偿还2.11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8.13亿元),年末债务余额202.25亿元,未超出自治区核定限额。

2021年末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63.04亿元2022当年新增债务4.1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44亿元,再融资债券3.71亿元),偿还债务4.72亿元预算安排偿还1.01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3.7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62.47亿元,未超出自治区核定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市财政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抓收入争资金,强统筹优结构,兜牢三保底线,防控债务风险,财政保障作用成效明显。

1.坚持多措并举抓收入,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统筹”“抓收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征管措施,统筹退税进度和风险防控”“退税减税和组织收入两个关系,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征尽征,打好贫困地区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先手牌,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批示表扬。预计全市全年累计退减缓税费7.5亿元,其中退税3.8亿元,2021年的7.5倍;多渠道筹措资金扶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支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政策落地见效,培植重点税源,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规范流程优化盘活方式,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二是全力以赴争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自我加压,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分析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资金扶持方向,密切跟踪政策动态走向,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职能部门高质量编制项目,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多渠道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做大财政蛋糕。预计全市累计争取各类补助资金232亿元2021年增加9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47亿元,有力保障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市更新等领域一批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2.坚持集中财力保重点,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三保支出范围和标准,优先足额预算安排,优先保障执行支付,确保基本民生不缺位、工资运转不断档,市本级三保执行数23.57亿元,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规范津补贴政策,新增支出津补贴补差、调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1.8亿元。二是助力稳保促守政策落地见效。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对标中央和自治区系列政策,出台固原市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守底线若干政策措施。统筹整合资金1.48亿元,多点发力支持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惠民消费券、开展促消活动,带动社会消费17亿元。出台稳定房地产发展政策,统筹70万元兑付购房奖补,争取专项贷款1.03亿元推进保交楼项目落实,助力房地产市场回暖,稳定社会预期。发挥政府采购调控功能,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果明显,2022年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签约占比达到83.43%,规模超1.5亿元。三是扶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产业发展部署,出台支持五特五新五优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安排4.97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推进产业提速增量、提档升级、提质扩容。四是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政策调控作用。灵活运用财政资金存放激励引导措施,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年累计调度16.3亿元社保基金大额存放,带动金融机构充分释放信贷能力,贷款规模创建市以来新高,新增贷款61.2亿元,支持雪川农业等一批重点企业,助推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会贷、能贷机制建立,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全市金融机构贷存比稳定在90%以上。五是民生投入保障有力有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实施六大提升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牢织密民生保障网。预计市民生支出2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5%以上,同比增长3%以上。统筹安排1.4亿元,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打好就业收入扩增战,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407人,同比增长3.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7亿元,培育创业实体1,807户,创业带动就业7,437人。统筹安排7.3亿元,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8.73万户13.83万人发放困难救助资金,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统筹资金27.18亿元,夯实政策兜底作用落实医疗养老、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待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资金20.64亿元,加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4.06”“9.20”“11.25等疫情歼灭战;统筹资金3.12亿元,支持文化大院、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六盘山登山节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打造生态文旅特色市;统筹资金38.39亿元,加大普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互联网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统筹资金0.92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加速提效。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坚持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资金保障、严控建设成本、规范资金监管。统筹资金15.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北方清洁能源取暖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七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中央及区市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财政投入和政策落实,发挥乡村振兴资金监控机制作用,2022年全市共整合涉农资金26.77亿元,支出25.28亿元,支付率达到95%八是推进平安固原建设。统筹资金5.74亿元,支持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

3.坚持综合施策保平衡,全力确保全年财政平稳规范运行。

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在地方财政收入锐减、土地出让不利、政策性增支及保障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的情况下,市财政采取压减非急非刚性支出、统筹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运用金融便利性工具等有效措施,实现了三保支出兜牢兜实、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财政暂付款只减不增、财政平稳运行的目标。一是压一般保重点。用党政机关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敢压、真压、尽压,全力压减非急非刚性支出,腾退财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稳保促守政策落实;二是盘存量聚财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措施,推进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把零钱化为整钱全年统筹盘活资金超4亿元,用于保障基本民生等领域急需支出,在收入短收的情况下,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在全区支出进度月度考核中,固原市连续六次月支出进度排在全区前列,共获得自治区考核奖励0.52亿元。三是防风险守底线。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互补作用和杠杆效应,全年争取展期贷款本金1.97亿元,缓解财政偿还压力;运用市场化方式有效盘活存量保障性住房资产,化解存量债务4亿元。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预决算及管控情况,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审核强监管。坚持全方位覆盖无死角、全过程穿透一体化财政评审,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过程跟踪、竣工结算等评审工作,全年完成各类评审项目66个,审定金额15.7亿元,核减0.3亿元,核减率1.84%。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全程动态监控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准确、安全、高效使用,全年办理财政支付业务5.9万笔,支出金额25.84亿元,动态监控单位确认违规支付退回511,046万元。17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代理记账专项整治行动。

4.坚持深化改革提效能,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管理水平。

积极发挥财政改革先导和突破作用,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出台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进一步整合统筹财政资源,硬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结合现阶段市与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开展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增强统筹能力等专题研究,理顺权责关系、打通管理堵点,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完善市与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出谋划策。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市直59部门(单位)对19亿元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四是加强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落实直达资金动态监控要求,最大限度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成效,全市中央直达资金62.59亿元,已支付57.67亿元,支付率92%,位居全区前列。五是持续抓好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巩固深化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市财政对16件投诉件、16件线索问题等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七是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高标准、严要求、强监督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市财政对159个部门(单位)预决算进行双批复、双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透明度。八是加强财政队伍自身建设。实施基层、基础、基本功提升工程,通过学讲考督评,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真学实干氛围,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打造高水平的财政人才队伍,全年开展财政讲堂”5次、政治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考评8次。

财政工作稳中求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受经济下行、疫情持续和落实退税减税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未能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预算平衡风险增大。二是偿债资金来源不稳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重道远。三是部分领域项目支出固化僵化和预算绩效理念不强,重投入、轻效益,重建设、轻运维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红色固原、绿色发展战略定位,持续实施三个计划,在建设五个市上取得更大进展,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式发展,确保现代化固原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对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3年,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与货币、产业、科技、社会兜底等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各项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任务财力保障,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23年预算编制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财辅政,服务大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配置财政资源,确保中央及区市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统筹兼顾,以收定支。加强财政资源跨领域、跨部门、跨年度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拓宽渠道,挖掘潜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三是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排项目、定资金,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四是加强管理,提升效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五是依法理财,防范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维护财经秩序,强化增支政策和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强化政府债务和财政暂付款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和暂付款。

(二)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  

预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其中:税收收入10.31亿元,同比增长14.68%;非税收入4.69亿元,同比下降8.4%。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转资金,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亿元,同比增长1%以上。

计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其中:税收收入3.55亿元,同比增长12.7%;非税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3.7%。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资金,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亿元,同比增长1%以上。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

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89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7.64亿元),支出7.9亿元。

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57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5.5亿元),支出5.5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安排

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6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支出37.58亿元。预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85亿元,支出20.74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入和安排

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均为市本级收入),全部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上级补助12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5.政府法定债务情况

2022年末,预计全市法定债务余额202.25亿元。预计2023年当年新增债务50.88亿元(一般债券27.77亿元、专项债券6.46亿元、再融资债券16.65亿元),应偿还债务19.63亿元(预算安排偿还2.98亿元,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16.65亿元),年末债务余额233.5亿元。

2022年末,预计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62.47亿元。预计2023年当年新增债务15.48亿元(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1.42亿元、再融资债券9.06亿元),应偿还债务9.87亿元(预算安排偿还0.81亿元,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9.06亿元),年末债务余额68.08亿元。

6.市本级重点支出预算安排

2023年,市财政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启动双千亿倍增计划、建设宁夏副中心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改革创新驱动计划、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6个方面重点工作,统筹财力,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1)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安排资金24.55亿元,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需求。

2)紧扣民生保障热线。统筹安排资金18.14亿元,持续加大教育、就业、健康固原、公共文化投入力度,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3守牢风险防范红线。统筹资金8.7亿元,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固原建设,慎终如始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政府债务风险防范。

4聚焦乡村振兴主线。统筹资金6.52亿元,推动农业高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市建设。

5打造重点产业锋线。统筹安排资金1.39亿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大做优做强五特五新五优产业,加快建立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6)构筑生态环保绿线。统筹安排资金3.53亿元,推进北方清洁能源取暖、生态修复、城市更新等重点环境治理项目落地见效,提升宁夏副中心城市绿色发展引领地的竞争力。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市财政将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着力推动财政加力提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指导今后财政发展方向标,坚决贯彻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做好财政工作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国企筹资、财政聚资优势,科学谋划用财,精打细算理财,立足当下实际,坚定财政高质量发展信心,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广的政治视野、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保持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二)强化征管主动作为,着力壮大财政综合实力。科学分析研判收入影响因素,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跟踪服务、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和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确保税收收入应征尽征,均衡足额入库;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深入分析研究财政政策资金扶持方向,对标我市五特五新五优产业发展战略,找准与我市产业发展的结合点,超前、细化、策划包装项目,争取山水林田湖草沙、区域医疗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固原,推动固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着力保障重大决策落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好节用裕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在预算安排时,按照三保支出、重大决策部署支出、化解债务支出、标准民生支出、必须由本级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的顺序安排资金。统筹财力加大对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六权改革等重点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支出的保障力度,纵深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先行区建设。

(四)紧扣定位精准发力,着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坚持红色固原、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宁夏副中心城市的区域定位和生态文旅特色市的特色定位,抓住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和发展窗口期,强化部门联动、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高位谋划规划区域交通枢纽、现代产业、生态治理、城市更新等领域项目建设,提升副中心城市的品位和承载力。

(五)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以TOT/ROT、债转股以及市场化融资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持续降低政府债务总体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暂付款只减不增、逐步消化的要求,平衡好资金需求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确保财政平稳规范运行。

(六)深化改革务实创新,着力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市与市辖区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理顺市与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改革,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测与通报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市本级闲置资源资产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创新盘活方式,加大盘活力度,及时回收资金,提高闲置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开展事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对拟出台重大增支政策和实施重大项目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支出需求控制在财政承受范围以内;加大审计、巡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启新程。2023年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担当使命任务,主动作为、勇毅前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固原新画卷中贡献财政力量!

市本级2023年政府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202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的发力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市财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预算安排上坚持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强重点,坚决保障中央及区、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现将市本级2023年度政府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以财辅政,服务大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配置财政资源,确保中央及区市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以收定支。加强财政资源跨领域、跨部门、跨年度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拓宽渠道,挖掘潜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三)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排项目、定资金,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

(四)加强管理,提升效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五)依法理财,防范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维护财经秩序,强化增支政策和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强化政府债务和财政暂付款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和暂付款。

二、2023年财政收支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2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为471,004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00万元,同比增长6以上。

2)上级补助收入284,944万元。

返还性收入19,561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9,101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282万元。

3)上年结转收入45,740万元。

4)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

5)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0,6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33,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类项目经费156617.9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09009.4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68.3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58.43万元(注:在职人员配套11,158.43万元,退休人员财政补贴5,00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268.38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4,723.5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128.82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安排10,779.16万元(注:当年配套4,779.16万元,落实以前年度配套6,000万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安排8,308.65万元。

——住房补贴资金6,727.98万元(注:在职人员住房补贴5,077.98万元,退休人员住房补贴1,650万元)。

——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安排245.16万元。

运转类(公用)项目经费5,969.27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综合公用经费5,085.37万元。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4.58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769.32万元。

运转类(其他)项目经费13,997.09万元,其中: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项目资金5,154.65万元。人大政协会议经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调研考察活动等业务经费293万元,行政中心运行费2,523万元,发改、统计、财政、税务、审计等项目管理及业务经费497.52万元,纪检监察巡查经费及专项经费76.7万元,商贸事务业务经费25万元,电子档案及业务经费78万元,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参政议政业务经费20万元,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业务经费264万元,组织、宣传管理经费140万元,民族团结及统战业务经费20万元,党务、档案、机要保密及信息化管理等269.72万元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费等业务经费235.64万元,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伙食和工作经费550万元,政务服务、开发区管理等业务经费162.07万元。

——安排公共安全项目资金784.28万元。公安保障经费等574.28万元,特殊人群管控及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及值班补贴等业务经费50万元,人防设施管护、国防教育、国防动员等业务经费160万元。

——安排教育事业发展项目资金2,856.24万元。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等支出2,109.19万元,考试经费、教师节和六一儿童节慰问及四评一赛等经费130万元,幼儿保育经费、校长及班主任津补贴绩效、教育业务经费等520.22万元,党校培训业务经费40.83万元青少年实训基地运行费等业务经费56万元。

——安排科学技术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科普支出。

——安排文化体育传媒项目资金764.61万元。新闻传媒中心专项业务费500万元,报刊征订费及印刷费100万元,扶贫志编印费30万元,网络运行15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119.61万元。

——安排社会保障项目资金1,013.2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548.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等业务经费104.30万元,人力资源市场运营、劳务输出、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经费125.51万元,社会保险网络VPN传输专线经费、社保制卡等业务经费等56.72万元,民政经费25万元,军休干部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等17.5万元,火葬场取暖及生态殡葬奖励等经费70.5万元,残疾人事业等业务经费38万元,红十字会、临时救助等业务经费27.36万元。

——安排卫生健康事业项目资金180.17万元。健康固原、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库运行等经费41万元,120网络运行及救护车运行费7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132.17万元。

——安排节能环保事业项目资金155.54万元。生态环保督察、环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第三方经费、执法服装费83.2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72.34万元。

——安排城乡社区管理项目资金293万元。绿地管理经费150万元,城管大楼运行费50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93万元。

——安排农林水事业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21.63万元。防火、森林保险政策性补贴、管护等业务经费269.88万元,农业农村等经费143.94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107.81万元。

——安排交通运输专项资金75.74万元。

——安排资源勘探信息等专项资金279万元。

——安排商业服务业等专项资金10万元。

——安排金融支出专项资金20万元。普惠金融示范市创建10万元,其他业务经费10万元。

——安排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4万元。气象业务地方配套资金180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84万元。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专项资金110万元。住房公积金设备购置及系统升级100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

——安排粮油物资储备贴息和检查专项资金10万元。

——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事务支出1,305万元。消防应急救援1,215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90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56689.65万元(本级预算安排34958.65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121,73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3,937.15万元。人大议案办理经费200万元,政协提案办理经费100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550万元,安可替代项目200万元,干部教育及人才经费500万元,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质量强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创建等经费150万元,PPP项目付费420.15万元,园区发展资金1,46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357万元。

——国防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94万元,为提前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民兵训练补助经费。

——公共安全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7,387万元。市本级安排公共安全经费399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专项资金68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308万元。

——教育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2,600万元。中青班及进修班经费10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2,500万元。

——科学技术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250万元。市本级安排研发科技经费投入(RD投入)1,200万元,科技馆建设经费5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410万元。市本级安排文化旅游发展资金150万元,图书馆图书更新费5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免费开放资金2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2,369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险70万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丧抚补贴安排220万元,两节慰问经费40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3,632万元,社会救助资金4,0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010万元。

——卫生健康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72,456.5万元。市本级安排药品加成665.5万元,精神卫生业务经费1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30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100万元,大病保险财政补助300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80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医疗保障管理支出865万元,中医药发展专项20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847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1,5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4,76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24,000万元,为提前下达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3,400万元。海绵城市付费1,500万元,项目前期费800万元,公园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维护经费300万元,城市路灯电费及维修800万元。

——农林水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4,490万元。居民用水价格补贴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本金及贴息资金15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191万元,湿地保护等林业发展改革资金85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791万元。

——交通运输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2,748万元市本级安排六盘山机场航线补贴300万元,公交运营补贴700万元。提前下达中央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补助1,748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44万元,为市本级安排的雪亮工程服务费。

——商业服务业等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24万元,为提前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

——住房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442万元,为市本级安排保障性住房特许经营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50万元,为市本级安排的应急成品粮、原粮管理费及利息含军粮管理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经费。

——安排政府预备费2,000万元。

——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8,688万元(含存量债务和预计新增债务利息)。

2)上年结转资金45,740万元,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3)上解支出940万元,其中: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40%部分800万元,横向生态补偿经费140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91,05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安排90600万元,地方财政安排4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5,700万元其中

土地出让金收入54,9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7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55,70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安排的支出43,83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土地开垦费280万元,自然资源局业务经费35万元、土地储备中心业务经费5万元,债务还本付息41,142万元,全市796个行政村村级运转经费396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基金)1,000万元,长城梁退耕还林补助经费100万元,全市纯女户两保补贴资金178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70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1,86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预计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上级补助17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3年,预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8,469万元,加上年结余288,658万元,社保基金总资金来源为547,127万元。支出安排547,1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3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0,127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048人(其中在职14,980人,退休7,068人),实际缴费人数14,980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81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5,54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700万元),支出安排58,6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427万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5,611人(其中在职89,005人,退休26,606人),实际缴费人数89,005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792万元,支出安排55,72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4,492万元、上解支出1,1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1,385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70,31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2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保险收入42,1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4,900万元),支出安排100,04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4,111万元、上解支出8,2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7,310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60,392人,缴费人数59,481人。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27万元,支出2,30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261万元、上解支出2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0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市本级三保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三保预算安排根据中央自治区三保最低保障标准,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顺序足额安排支出,做到应保尽保。全年三保预算安排支出245,47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83,247万元,保工资支出156,258万元,保运转支出5,969万元。二是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要求。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74万元,同比下降3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8万元,同比下降26.24%,公务接待费支出76万元,同比下降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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