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6-14830 发文时间 2016-08-2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固原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固原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意见》(宁财预发[2013]57号)和《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656号)文件精神及固原市委《关于印发<2016年固原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固党办[2016]43号)文件要求,现将重新修订后的《固原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固原市本级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固财(预)发[2013]783号)停止执行。

  固原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2日

固原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重要指示精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促进预算制度管理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固原市委《关于印发<2016年固原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固党办[2016]4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责任明确。政府预决算信息包括政府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五项经费”预决算公开信息,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决算、汇总“五项经费”预决算的公开,督促、指导本级部门预决算、“五项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信息、“五项经费”预决算信息的公开。

  (三)主动公开。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五项经费”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内容清晰。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公开载体便于社会公众获取。

  二、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部门。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五项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五项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预算公开内容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下内容和格式公开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主要内容包括:

  1、文字说明部分:主要说明本部门上年度预算执行及本年编制有关情况。具体内容为:单位基本概况及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基本情况、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说明、财政拨款预算执行及资金安排情况说明、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五项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以及相关名词解释(指与财政或部门业务内容相关的专业术语或语汇)等(具体格式见附件)。

  2、数据表格部分:通过表格方式直观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主要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表(按项目分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五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

  (二)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表格样式。

  (三)“五项经费”预决算

  “五项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范围包括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五项经费”情况,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外,各公开部门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五项经费”预决算情况,各部门“五项经费”预决算应随同预决算一并公开。

  “五项经费”的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开口径为财政拨款预决算数,资金来源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安排的拨款。

  “五项经费”公开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部分和数据表格部分。文字说明部分,主要说明本部门“五项经费”的资金来源构成及编制依据。数据表格部分主要通过表格方式直观反映部门预算总体情况,数据在《“五项经费”公开表》中反映。

  单位在公开“五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的同时,要细化“五项经费”的解释说明,因公出国(境)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具体数据在《“五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中反映。

  四、公开时限

  集中时间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五项经费”预决算、汇总“五项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1、财政部门应在二十日内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向社会公开。

  2、各部门应在二十日内将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五、工作要求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序进行。

  (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问题和难点,尤其是对部门“五项经费”执行和预决算安排情况,要做好解释说明,随时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沟通,稳妥地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公开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披露制度,各部门要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预决算信息要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要设置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便于公众查阅,公开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没有建立门户网站的部门,可委托政府信息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代为公开。公开的信息要清晰明了、真实准确,便于查阅和监督。

  (三)夯实公开基础,强化监督管理。市财政作为预决算编制和预决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协调监察机关对市直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部门及时发布预决算信息,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及时报送公开信息。各部门在公开预决算信息后,将公开的网址或在其他媒体上公开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附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说明模板及表格

  XX局XX年部门预(决)算

  第一部分 XX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决算单位构成等)

  第二部分 XX局XX年部门预算安排(决算)情况说明(进行文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决)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决)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决)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预(决)算构成情况

  (三)财政拨款预(决)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五、“五项经费”预(决)算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部分 XX局XX年部门预(决)算表格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具体表格(可从软件中提取表格)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