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6-14831 发文时间 2016-09-10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与2016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与2016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16年9月7日在固原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固原市财政局局长 王成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2015年决算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以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094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103.65%,同比增长4.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06,9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9,762万元、上年结余34,76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96万元和调入资金35,1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为1,933,512万元。支出1,835,195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8.7%,同比增长10.9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9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0,9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906,869万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8万元。总来源与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24,255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3,8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89%,同比下降34.2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7,551万元、上年结余5,625万元和债券转贷收入17,900万元,基金总来源154,933万元。支出136,890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4.71%,同比下降14.18%,加上债券还本支出7,900万元,基金总支出为144,790万元。因国家收入政策调整,将部分原在政府性基金列收列支的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502万元。基金总来源与支出相抵,年终结余7,64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从2015年起,全市仅有市本级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当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9.23%。调出资金77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壮大资本金等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发展支出。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63,4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38%,同比增长5.07%,加上上年结余138,8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83万元,全市社保基金总来源322,941万元。支出174,950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100.19%,同比增长13.4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98万元,全市社保基金总支出为176,948万元。总来源与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145,99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15年初,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01,923万元,当年举借251,859万元(其中:已纳入债务管理系统195,159万元,系统外另行建账管理56,700万元),当年偿还162,041万元,年底债务余额891,741万元(其中:已纳入债务管理系统835,041万元,系统外另行建账管理56,700万元),全年政府债务额度控制在自治区核定批准的89.51亿元以内。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135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104.88%,同比增长9.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01,28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3,621万元、上年结余2,989万元和调入资金6,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为544,000万元。支出497,234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9.45%,同比增长2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3,621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541,255万元。总来源与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2,745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4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67%,同比下降62.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960万元、上年结余2,080万元和债券转贷收入6,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来源41,373万元。支出36,007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4.17%,同比下降44.68%,加上债券还本支出1,900万元,基金总支出为37,907万元。因国家收入政策调整,将部分原在政府性基金列收列支的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235万元。基金总来源与支出相抵,年终结余2,23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从2015年起,市本级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9.23%。收入77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壮大资本金等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发展支出。

  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126,1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62%,同比增长4.3%,加上上年结余87,2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30万元,社保基金总来源218,539万元。支出126,022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105.07%,同比增长8.8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0万元,社保基金总支出为126,162万元。总来源与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92,37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15年,市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和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和道路、绿化、供排水改造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市本级债务年初余额为362,639万元,当年举借127,905万元(其中:已纳入债务管理系统82,405万元,系统外另行建账管理45,500万元),当年偿还72,074万元,年底债务余额418,470万元(其中:已纳入债务管理系统372,970万元,系统外另行建账管理45,500万元),全年政府债务额度控制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批准的46.14亿元以内。

  2016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紧盯市委“夯实六个基础、实施六大工程”的总体要求,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千方百计抓增收,全力以赴促发展,突出重点保民生,创新思维推改革,有力支持了全市上半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9亿元,完成预算的54.85%,同比增长27.84%;支出79.07亿元,完成预算的59.91%,同比增长13.1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亿元,完成预算的40.36%,同比增长6.57%;支出3.39亿元,完成预算的58.97%,同比下降13.21%。

  2016年,全市只有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年初预算收入402万元。由于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只有在年底根据企业财务经营状况核算后,才能将当年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上缴国库,因此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尚未发生。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50,974万元,完成预算的52.44%,同比增长50.14%;支出95,666万元,完成预算的35.07%,同比增长10.23%。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9亿元,完成预算的65.92%,同比增长43.16%;支出20.08亿元,完成预算的58.9%,同比增长15.06%。

  政府性基金收入0.95亿元,完成预算的31.58%,同比增长200.48%;支出1.89亿元,完成预算的62.21%,同比增长38.63%。

  2016年,市本级继续试编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年初预算收入402万元。由于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只有在年底根据企业财务经营状况核算后,才能将当年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上缴国库,因此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尚未发生。

  社保基金收入117,525万元,完成预算的55.87%,同比增长47.09%;支出70,088万元,完成预算的34.73%,同比增长10.09%。

  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是: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增幅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税收收入增长平稳,非税收入进度较快;市、县(区)收入进度不均衡,全市除原州区和彭阳县未完成序时进度任务外,市本级和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财政支出持续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上半年,市财政在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保重点、抓创新、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的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小,财政保障能力差,6月底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占全区的4.68%,地方财政自给率仅为11%。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比高达30.36%,影响地方财政可支配财力使用和政府预算的总体平衡。三是受已挂牌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入库影响,财政为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垫付的征地拆迁资金数额较大,截止上半年,市本级已通过“财政暂付”挂账累计垫付土地出让支出6亿元。四是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需求旺盛,地方财政提供公共服务和集中资金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还比较弱,财政整合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的难度还较大。

  2016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调整情况

  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情况。2015年底,市政府决定将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管理执法和征地拆迁等事权职能和部分工作人员移交原州区政府管理。按照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市政府将市本级收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变更为原州区级收入。2016年,为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增加市政府统筹调度财政资金管理能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重新调整市级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级次的通知》(固政发[2016]8号)文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重新调整为市本级固定收入,市财政每月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额拨付原州区安排使用。市本级年初未安排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收入,现根据固政发[2016]8号文件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收入5,11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调整为74,700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69,135万元增长8.05%。

  二是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预发[2016]36号)等文件关于“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政府住房基金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规定,将2015年底政府性基金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结转资金1,49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管理。

  三是市本级政府债务增减变动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向农发行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争取棚户区改造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贷款21.62亿元、向自治区争取债券资金61,39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2亿元,置换债券资金39,397万元),共增加本级债务277,567万元,偿还债务43,890万元,截止6月底债务余额652,147万元,未超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增加固原市本级2016年度地方性政府债务控制额度的决定》(固人常[2016]21号)文件批准的70亿元全年债务控制总额度。新增债务主要项目是:

  1、年初上报人大计划争取1亿元,上半年实际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2亿元,本次增加1.2亿元。2.2亿元主要用于:全域旅游交通环线(羊坊至中庄水库公路)征地拆迁和建设项目3,000万元,公安科技强警建设项目3,000万元,固原市文化馆、图书馆、规划馆等建设项目3,000万元,固原八中新建项目1,000万元,市档案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提升改造项目2,000万元,市区道路新建改建项目3,000万元,轻工业园至硝口萧关路延伸段建设项目3,000万元,园林城市建设绿化项目2,000万元。

  2、年初上报人大计划争取12,550万元,上半年实际争取置换债券资金39,397万元,本次增加26,847万元。39,397万元按照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和化解存量债务:市房管局清欠保障性住房工程款2,574万元,市国资公司归还城市建设融资贷款本金3,613万元,固原一中归还迁建贷款本金1,500万元,固原二中归还扩建贷款本金750万元,九龙公司归还城市建设贷款和棚户区改造贷款本金3,700万元,市就业局和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归还农民工培训就业世行贷款本金45万元,市国土局归还土地收储和长城梁二期综合整治贷款本金8,480万元,开发区归还盐化工园区建设贷款本金2,200万元,市住建局清欠历年城市建设工程款7,007万元,市城管局清欠历年供热管网改造和绿化等工程款7,892万元,市机关事务局清欠机关服务中心工程款1,542万元,市委党校清欠迁建综合楼工程款44万元,市公安森林分局清欠业务用房工程款50万元。

  3、年初上报市人大全年计划争取银行贷款30亿元,上半年实际到位银行贷款216,17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农发行贷款9.18亿元,2015年棚户区改造(古城墙遗址公园)国开行贷款5.84亿元,西南新区棚户区改造农发行贷款2.92亿元,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31,770万元(火车站广场国开行贷款21,770万元,晨光家园三期国开行贷款1亿元),固原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行贷款0.5亿元。

  二、争取自治区新增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共向自治区争取新增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02,965万元。这些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了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支出需求。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转移支付情况。

  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359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干部职工收入补助2,136万元,资源税补助16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补助29万元,政法办案和装备等补助530万元,义务教育补助648万元。

  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9,923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纪检业务费和招商引资奖励等专项147万元,公安拘押人员给养费、办案费和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等专项2,771万元,固原八中新建、一小改建和职业教育等专项3,263万元,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能力提升和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专项716万元,六盘山长征纪念馆布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1,50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等专项2,099万元,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专项22,822万元,水源地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等专项26,673万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奖补136万元,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水土保持等专项2,499万元,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等专项1,378万元,旅游和商业惠民工程等专项392万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等专项111万元,棚户区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专项35,408万元。

  二是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土地变更调查等专项83万元,林业专项100万元,财政厅收回2014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减少市本级专项补助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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