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1/2021-00062 发文时间 2021-11-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0年度固原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0年度固原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关注了各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到位,资金分配和拨付是否及时、有无滞留挤占和挪用,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收支是否按照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结果表明,2020年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面对困难落实落细过紧日子各项措施,做好做实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

——筹措资金疫情。筹措资金0.59亿元建立财政资金预拨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采购程序,确保急需设备、物资及时到位,及时发放为援鄂人员、一线医护人员及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人员补助。

——部门联动争资金。紧盯财政政策动向,强化部门联动争取各类资金32.26亿元,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

——减税降费稳基本。减税降费4.24亿元,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稳住经济基本盘,保市场主体。筹措资金0.6亿元用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支持重点服务业升级,促进企业增产增资,助推经济发展。

——统筹财力保重点。安排资金18.5亿元重点支持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黄河水调蓄等领域项目支出,进一步补齐基本民生领域发展短板。

——落实六保促发展。统筹安排资金23.36亿元,用于稳就业、劳动力转移、城市养老、医疗、困难群体救助等支出,逐步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加,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910,914万元,支出908,432万元,结余2,4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944万元,支出97,9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万元,支出5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2,139万元,支出195,83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6,302万元,累计结余244,455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100%

但是在审计中还发现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需提高。将预算资金160,712万元用于归还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本息,借给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1,316万元未清理收回。

(二)预算管理需加强。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公司2019年拍卖捐赠资产(原固原圆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和设备)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坐支943.58万元用于新材料产业园停车场项目,剩余资金436.42万元滞留公司账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68家部门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延伸审计了39家二级预算单位,结果表明,2020年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注重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部门预算执行质量不高,需进一步规范。

(一)项目推进缓慢,预算资金支付低,两年以上存量资金达41,146万元。一是中央专项财政资金60个项目6,536万元,非财政资金1个项目17.05万元。二是自治区专项财政资金85个项目15,747万元,非财政资金71个项目5,139万元。三是市本级专项财政186个项目13,231.48万元,非财政资金27个项目476.04万元。

(二)债权资金3,341万元未清理收回,长期占用单位预算资金。2020年末45家一级预算单位债权资金达6,738万元,主要存在以前年度资金3,341万元长期挂账不清理,一是开发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广电局12家单位1994-2015年借出资金2,294万元未清理收回。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交通运输2家单位2006年、2013年预付的办公楼基建款435.96万元未清算。三是原建设局(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计经局(现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3家单位1996-2012年涉诉案件强制执行款155.27万元和诉讼费7.6万元未清算。四是开发区管委会、六盘山林业局等10家单位借给57人资金66.67万元未收回。五是出国费用12.19万元长期未清算,其中:原卫生局(现卫生健康委)、科技局2家单位预付单位领导出国费用8.57万元未清算(审计期间卫生健康委清算资金5.99万元),原农牧局(现农业农村局)1家单位1996年领导未出国预付费用3.62万元至今未追回。六是2016年公务车改革后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预付定点加油机构的车辆燃油费9.18万元未清算。七是六盘山林业局因下属单位撤并等原因无法核销拨付资金10.54万元。八是自然资源局未查明原因的债权资金349.37万元。

(三)债务资金339.15万元未清理。一是农业农村局等5家部门代扣职工个人职业年金、养老保险37.88万元未缴社会保险部门,司法局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7万元未向税务征管部门缴纳。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家部门收到自治区、市本级相关部门拨入专项资金结余61.62万元,司法局收到2017-2019年政法委拨入矛盾化解经费结转资金39.97万元超过两年。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999-2003年借入资金43.12万元(未查明原因),规划局及城管局撤并转入2001年收取4家单位保证金4.24万元及不明用途资金37.82万元。四是专户存款利息、各种清退资金和行政性收费资金100.07万元未上缴财政,主要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管委会2家单位银行存款利息91.75万元,纪委等10家单位收回各项清退资金5.98万元,原住房城乡建设局2003年收取的墙改费2.34万元。五是卫生健康委将基本账户结转结余资金9.66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挂账,审计期间已全部上缴财政。六是公安局未付2017年2名牺牲干警特别抚恤金2.42万元,人大办未付已死亡人员资金0.18万元。

(四)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67.4万元。新闻传媒中心报刊费119.25万元,自然资源局等6家部门单位存款利息40.23万元、市团委等5家部门单位清退违规资金和其他资金7.92万元审计期间,市新闻传媒中心、自然资源局等6家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159.46万元,市自然资源局、团委等6家部门单位未缴资金7.94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审计了固原市2020年度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政策落地和改革措施推进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和个人。2020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202万元,支出115,202万元,当年减免养老保险费18,0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557万元,支出29,995万元,当年结余15,561万元,累计结余103,0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994万元,支出108,904万元,当年结余1,090万元,累计结余20,69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养老保险持续推进五险合一、社保扶贫、参保扩面等服务工作,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提升经办效能。但还存在基金筹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一是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2017-2020年泾源县、隆德县因自身财力不足的原因,财政未配套拨付社保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10.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记账部分的职业年金利息1,537万元,共计1,947万元。二是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5701人未参保,其中:被征地农民1641人、重度残疾人74人、城市低保户2242人、农村低保户1734人、特困户10人。三是原州区、西吉县由于被征地农民1640人不愿参保缴费,致使财政补助资金2,386万元无法缴入社保基金专户,形成社保基金长期滞留社保过渡户。四是原州区、隆德县和泾源县教育体育局拖欠特岗教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共计1,757万元,涉及职工867人(审计期间232名职工养老保险费121.44万元已补缴到位)。五是因死亡人员信息在医疗服务机构、公安及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间不共享等原因,违规向204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9.95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5711.83万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审计了市本级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政策落地和改革措施推进、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固原市及四县一区5家医疗机构、141家医疗定点机构和3家劳务派遣中介机构。2020年底,固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7,199万元、支出46,783万元,当年结余20,415万元,累计结余117,3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191万元、支出95,542万元,当年结余16,648万元,累计结余81,09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医疗保障工作推进社保扶贫、参保扩面、异地就医结算、网上经办等服务,提升经办效能,提高人民满意度。但在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基金运行方面存在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一是特困人员等17名重点人群未参保,其中:城市低保人员6名、农村低保人员9名、特困人员1名、重度残疾人1名。二是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5家医疗机构违规扩大范围支出医疗保险基金1.9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报销非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支出0.01万元、门诊大病超范围用药支出1.94万元。三是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52.19万元,主要为:2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5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种限制用药费用2.40万元,6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16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应由工伤保险支付、应由第三人支付、使用已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就医、成人违规报销儿童用药等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49.79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7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34万元。四是5家医疗机构违规向15名已死亡人员支付医保待遇0.58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追回;9个医疗机构支付49人住院时间重叠重复收取医疗报销费用38.11万元。五是71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收费131万元,29定点医疗机构涉嫌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规避按病种付费等控费措施,涉及114人多支付医保基金82.68元(审计期间已追回66人违规资金12.19万元)。六是5公立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取消西药、中成药等药品加成,或中药饮片加价率超过25%1家公立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11.49万元。七是5家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涉及8,226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审计。2020年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2936人,累计缴存816,251万元,较上年增长14%,累计委托发放贷款600,864万元,累计提取568,020万元(当年提取83,110万元),年末存款65,542万元(含增值收益存款);逾期贷款204万元,逾期率0.6‰。当年实现增值收益5,136万元分配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稳步增长,贷款规模和增值收益不断扩大和提高,提取程序安全完整,逾期贷款在规定可控范围之内。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审计了泾源、彭阳两个县2020年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2020年两县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资金373.83万元,泾源、彭阳县分别建成公租住房1530套和5324套,完成当年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06.25%100.84%。审计结果表明,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较好的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条件。但存在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一是100户家庭因家庭收入、住房条件发生变化违规享受实物配租公租房,其中:泾源县54户,彭阳县46户,审计期间泾源县已清退46户。二是彭阳县以前年度已建成的公租房3670套未办理产权证。三是泾源县未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平台,缺乏对公租房使用的综合监管。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做好脱贫攻坚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关注了扶贫资金等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

(一)惠民资金直达市县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实施了西吉、泾源和彭阳3县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专项审计,2020年3县共收到惠企利民直达资金220,477万元,重点审计了新增财政资金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性、建设项目落地情况,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3县按照直达资金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分配和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投向、使用精准、有效,补贴资金精准到位,发挥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惠企利民的作用。审计发现的扩大范围支付的疫情补助资金、直达资金转至财政实有账户等问题,审计过程中积极整改,截至2020年末已全部纠正到位。

(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情况。实施隆德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隆德县十三五共搬迁安置4291831人,涉及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土地拆旧复垦以及再利用、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管理等12个项目,抽查资金9,6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隆德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千方百计解决好搬迁群众就业问题,着力培育和发展安置小区配套产业,持续完善和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搬迁群众逐步融入安置区社会。但存在部分移民就业培训不精准、培训对象的针对性不强、产业扶持项目不精准、搬迁群众存在减收或返贫风险,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被挪用,移民专项资金监管不规范,旧房拆除工作进展滞后及旧房拆除后未及时复垦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

(三)扶贫车间政策落实情况。对原州区、泾源县2018-2019年扶贫车间目标任务完成,统筹规划布局,资金投入使用,项目建设、营运、管理及扶贫就业成效,扶贫车间产权归属,项目用地、环保、安全政策落实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表明,县(区)认真落实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全力推进区市扶贫车间建设规划,高度重视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创新发展扶贫车间模式,结合种、养、贸、游、工等产业因地制宜实施扶贫车间项目,促进了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但存在车间认定任务未完成、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车间认定挂牌不规范、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及投资项目建成未营运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四)扶贫资金助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结合脱贫攻坚政策开展了市本级2019年扶贫政策落实、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扶贫目标的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度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9,070万元,拨支原州区58,562万元、市本级扶贫专项242万、市六林局国有贫困林场166万元及市扶贫办1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市本级扶贫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1+21+X”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及六个精准措施,统筹整合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原州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4县(区)所有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脱贫摘帽。但存在扶贫资金存在滞留和未及时支付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五)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开展了2018-2019年度生育保险、2016-2019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及基金收支情况审计。2018-2019年生育保险收入9,467万元(含万元上年结余1,435万元),支出5,8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91万元;2016-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费收入18,921万元,合同约定商业保险机构按筹资额3%提取经办成本和盈利567.62万元,保费支出20,024万元,超支1,6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通过提高统筹层次,限定生育保险费补缴期限,实行生育津贴与缴费年限挂钩,生育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结算等多项管理措施,保障了我市参保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大病医疗保险认真落实改革深化、托底保障、政策惠民、风险防控等政策要求,与商业保险机构相互配合,服务便捷高效。但存在生育保险欠费、超标准支付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超额、违规和超期限支付大病医疗保险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五、国有资产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

(一)宁夏六盘山产业扶贫开发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专项审计。主要对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对各类财政投入资金和担保贷款及小贷业务进行全面审核。截至2020831日,公司资产14.67亿元,负债5.75亿元(主要为集团公司农发行过桥贷款25,000万元、投融资公司国开行贷款8,755万元、农业公司经营性贷款2480万元),所有者权益8.92亿元。审计发现存在超范围开展信贷业务、超标准开展信贷业务、盲目扩大业务规模、拆借挪用担保基金用于直接贷款和投资业务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等问题,逾期代偿和隐性不良信贷资产数额较大,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

(二)资产整合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因机构改革的需要,实施了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草原工作站和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等五个部门资产资源整合审计,审计发现存在资产账实不符9.98万元、账外资产17.41万元不入账、未经批准供出资产10.8万元未收回,相关部门拨入资金15.36万元长期未使用挂账等问题。

(三)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该项目由固原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20155-20159月建成竣工,20208月竣工决算出具决算报告,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257万元,已支付工程款4,153万元,欠款103.81万元。审计发现存在多支付工程款45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四)雪亮工程项目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该项目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视频监控整合联网应用平台、公安分平台、公安分平台存储系统建设三个项目,分别由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建设,项目分别于20204月、202012月和20212月竣工验收,实际到位资金2,957万元,支付2,954万元,未付视频监控整合联网应用平台招标控制编制费3.33万元。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209月至20217月,共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9人,其中:任期内审计11人,占总审计人数的37.9%,离任审计18, 占总审计人数的62.1%。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7家单位往来资金871.39万元长期挂账不清算;二是2019年以前年度项目执行率低,专项资金7,822万元滞留账户未支付;三是1家单位拖欠3家民营企业工程款1,715万元;四是2家单位决算不实,决算数与会计核算数不相符,少报决算713.93万元;五是2家高中学校的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维修工作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资金108.45万元;六是1家医院用经费支付家属院维修费维修、化粪池清理及垃圾清运等费用137.63万元;七是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61.49万元;八是1家单位因项目前期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专项资金35.1万元无法按规定拨付被财政收回;九是1家单位违规发放临时工民族团结奖0.6万元;十是1家单位2个建设项目竣工未进行竣工决算;十一是1家单位代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20151-20198月财务收支审计。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1.35万元未入账。二是超范围发放取暖费1.8万元。

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将于年终专题汇报。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完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一是强化人大预算监督力度,实现审查监督批准由程序化向实质性过渡,增强预算约束和监督的实效性;二是增强预算法律意识,明确部门单位财务第一责任人,厘清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认识,增强部门预算的执行力;三是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建立财政预算资金跟踪回访、责任追究制度,用机制和制度督导预算执行,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

(二)加强预算管理,统筹资金使用,降低财政风险。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支出和三公经费,清理部门单位家底(存量资金),合理统筹调度和使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项目及资金,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制订债务还款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减少债务,将债务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范围内。

(三)加强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增加法治意识。部门单位要按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加大清理单位债权债务工作,清除往来资金肠梗阻,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度。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稳定会计队伍,鉴别会计人员技能,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对不熟政策法规、不能做好会计工作只会核算的会计工作人员予以调整,确保会计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强审,擦亮审计利剑,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做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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