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1/2024-00007 发文时间 2023-09-12
发布机构 固原市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市本级财政克服疫情、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增大等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各预算执行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较好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向好,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多措并举,稳基本运行。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通过从严编制预算,盘活存量资金,按照5%逐年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式,统筹安排财政收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优化结构,保民生福祉。强化预算管理,全面落实保障责任。全年安排“三保”资金194,999.89万元,用于教育、社保、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发展;争取专项资金46,451万元,推进公共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等领域发展。

——深化改革,促产业发展。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保障资金、严控成本、规范监管行为。全年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141万元,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实施;安排产业发展资金49,780.46万元,重点支持“五特五新五优”等项目投资,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守债务底线。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2022年年初市本级法定债务存量630,449万元,当年新增债务41,497万元,偿还债务47,218万元,年末债务存量624,728万元,较年初下降0.9%,有效控制增量、化解存量。

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向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预算批复和下达、非税收入征缴、政府代编预算、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非税收入是否全部上缴财政等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509,199万元,支出总量415,62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277万元,上解支出885万元,结余49,594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7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64.13%。政府性基金收入18,608万元,支出11,858万元,调出资金8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41万元,年终结余9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4,527万元,支出200,71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3,815万元,累计结余299,22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部分项目执行率低。

1.2022年度市财政代编一般公共预算26项,共61,515万元,占年初预算286,794万元的21.45%;已执行51,922.63万元,未执行9,592.37万元。

2.2022年度市财政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8项,共38,561万元,占年初预算31.8%;已执行10,845万元,未执行27,716万元。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2022年罚没、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478.62万元滞留3家银行过渡户,未及时缴入国库作当年财政收入。审计期间已上缴。

(三)未按照规定比例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22年度,市财政局收取市属10家国有企业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204万元,其中:多收固原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利润35万元(未按照10%利润比例规定收取)。

(四)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收到转移支付资金356,892万元,当年下达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51,266万元,未及时安排分解资金5,62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3万元,自治区转移支付5,123万元。

(五)超预算拨款321.55万元。2021年初,市本级财政下达市军分区预算资金645.38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民兵训练补助经费321.55万元;2021年6月重复下达该项资金,审计期间已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68个部门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注重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部门仍存在预算执行率不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收入未及时上缴等问题,财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资金60.12万元。1个部门与宁夏红扬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转让固原市污水处理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特许经营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收到转让费60.12万元,直接列支该项目征地款,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二)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872.25万元

1.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规范。1个部门未按标准分配现代物流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1个部门违规分配技术改造奖补资金92.25万元。1个部门2022年分两批将由本部门负责实施的27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各县区发改、商务等部门(其中:城市消费补助资金130万元、促消费专项资金140万元),截至2023年5月已使用156.42万元,结余113.58万元。

2.转移支付资金效益未发挥。1个部门促消费专项资金110万元;1个部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00万元,截至2023年5月,该资金仍未支付,资金效益未发挥。

(三)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资金641.42万元。

1.预算执行率低。11个预算单位13个项目368.5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20%,资金效益未发挥(其中中央资金59.53万元、自治区资金308.9万元),审计期间,3个项目支付31.49万元(自治区资金)。

2.结转结余两年以上项目资金272.92万元。1个部门财政拨款存量资金66.63万元,2个部门非财政拨款结转两年以上资金206.26万元。

(四)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8.05万元。4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8.05万元。审计期间,1个单位完成整改,整改资金10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审计。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1,284人,累计缴存1,235,480.22万元,较上年增加17.43%,累计委托发放贷款728,037.62万元,累计提取753,017.04万元,年末存款166,605.06万元;逾期贷款44.95万元,逾期率0.14‰。当年增值收益5,261.28万元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存在信息管理工作滞后,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不共享,单位改制、人员调动、信息数据不完善等原因未及时清理退还2135名人员住房公积金3,188.8万元等问题。

(二)固原市医疗救助基金结存情况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结余40,174.51万元,其中:各县区结余37,613.91万元,市医保服务中心结余2,560.59万元。医保部门存在欠拨医疗救助专项资金719万元等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9.20”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2022年全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443.9万元,其中:“9.20”疫情期间,安排资金2,224.97万元。 “9.20”疫情期间市本级部门、单位累计形成支出义务9,265.57万元,支出资金958.09万元,应付未付资金8,307.48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对市本级2021年至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六稳”“六保”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审批局等6个市直部门单位,延伸调查了雪川六盘山食品(宁夏)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相关部门存在“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重大项目推进缓慢,部门之间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不到位,影响市场公平环境等问题。

五、专项审计情况

(一)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与2020年相比,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年营业成本增加,收入、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较2020年有所下降,且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应收款项119.40万元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二)市中心血站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市中心血站组织实施的固原市中心血站综合楼建设项目,能够按批复概算内容建设,投资概算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计划基本完成。但存在附属工程管理不规范、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招标清单中漏项未履行项目结算程序等问题。

(三)市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审计。市城管局基本按照项目批复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定实施,完成项目计划;财务核算管理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但仍存在超概算、先开工后办证、多计或少计工程款等问题。

(四)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资产损益、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审计。市属18个事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反映真实,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个别部门仍存在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及变更登记工作不严谨等问题。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15人,其中:任期内3人,离任12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中,存在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预算资金执行率不高、工程欠款未记账等86个问题,涉及金额21,041.23万元。

(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6个部门结转资金应缴未缴财政544.22万元,其中:1个部门未缴土地出让金431.24万元,4个部门未缴利息收入107.98万元,1个部门未缴结余专项经费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6个部门3,145.44万元预算执行率低;3个部门372.75万元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个部门14.31万元超预算支出;1个部门无预算列支出国出境费3.35万元;8个部门挤占、挪用或未按资金用途使用资金178万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7个部门资产(含无形资产)账实不符3,364.51万元;1个部门工程成本核算不规范11.42万元;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账不符417.99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8个部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930.6万元;1个部门支付评审费未取得合法凭证40.19万元;1个部门工会经费未实行独立核算9.95万元;3个部门部分凭证财务手续不健全。

(五)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项目建设存在违规变更项目、中标企业违法转包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支付未经会议研究等问题;3个部门存在已确认未登记入账工程欠款5,722.89万元;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10.06万元;4个部门项目结束后未及时组织竣工结算和决算; 1个部门项目终止造成前期投资浪费4,811.98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全程监管。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促进专项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运行。二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项目立项、建设审核,切实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多大财力办多大的事,推动市本级财政持续健康发展,逐步降低债务率,防范重大经济风险。

(二)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严控代编预算规模,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合理确定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到位率、执行率,避免在预算编制中留有较大“余地”。二是强化转移支付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各被审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抓好本部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法执行审计决定,确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改出实效,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其中:移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6条,责任人1名;移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主管部门问题7次,涉及部门单位7个,企业11家,干部职工55名,资金共计1,448.24万元)。其他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整改落实中。市审计局将加强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整改责任,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适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审计服务保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