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01/2014-0406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4-0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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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财政局 |
关于201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4日在固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固原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快”的总基调,按照市委关于“五加快五统筹”的总要求,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保重点促发展,坚定不移保民生促和谐,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严控“三公”经费,全市财政收支继续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全面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9.8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预计完成5.3亿元;自治区级收入预计完成1.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同比增长2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50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7%,同比增长10%。其中:民生支出98.3亿元,占总支出的79%。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128.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3.7亿元、调入资金1.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资金来源总额为155.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0亿元,上解支出68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54%,同比增长66%。政府性基金支出14.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2%,同比增长41%。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5.9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2亿元,资金来源总额为1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1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0.9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预计完成2.4亿元;自治区级收入预计完成0.7亿元;市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同比增长2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8.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同比增长8%。其中:民生支出48.3亿元,占总支出的83%。
市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46.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1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额为60.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8.4亿元,上解支出49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0.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支相抵,转下年支出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66%,同比增长83%。政府性基金支出7.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4%,同比增长56%。
市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2.1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7亿元,资金来源总额为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6.8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预计完成1.2亿元;自治区级收入预计完成0.2亿元;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同比增长2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1.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7%,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民生支出25.8亿元,占总支出的83%。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2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5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额为32.1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1亿元,上解支出49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61%,同比增长83%。政府性基金支出5.8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4%,同比增长49%。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5亿元,资金来源总额为6.2亿元,基金支出5.8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全市金融运行情况
2013年,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银行业总资产达306亿元, 较年初增加53.8亿元,增长21%;总负债289亿元,较年初增加50亿元,增长21%;所有者权益16.8亿元,较年初增加3.6亿元,增长28%;存款余额271亿元,同比增长18%,贷款余额162亿元,同比增长27%,存贷比从年初55.6%上升到59.8%,上升4.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2.3亿元,不良贷款率1.4%,分别较年初下降0.3亿元和0.6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6.3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长25%。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存贷款增幅均居全区第一,不良贷款降控幅度位居前列。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59.5亿元,债务率34.8%,当年偿还债务16.6亿元,偿债率9.7%。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20.6亿元,债务率44.7%,当年偿还债务5.7亿元,偿债率15%。
六、市本级财政主要工作
(一)抓增收筹融资,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应对经济增速回落、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强化措施,多管齐下,狠抓增收节支,积极争取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市财政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强化征管保增长。将财政收入任务按季度分解下达各县(区),跟踪督查通报,及时分析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确保税收应收尽收。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国有资产及财务票据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非税收入监管,确保了各项非税收入及时征缴入库。狠抓政府性基金收入,加大基金稽查力度,规范基金预算管理。
拓宽渠道筹融资。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共争取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6.7亿元。建立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长效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小微企业、“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重点建设项目贷款15.6亿元。探索发行企业债券,与平安证券合作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拟发行企业债券7亿元。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全年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9,110万元,同比增长371.5%。
(二)统筹安排资金,集中财力办好大事促发展。全力保障好事关全局重点的项目资金需求,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是支持扶贫及生态移民工程。按照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加大扶贫攻坚及生态移民工作支持力度。统筹安排2,976万元,落实六盘山片区部省协调会议、闽宁协作联席会议经费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安排406万元,用于生态移民工作经费以及表彰奖励,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二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工业强市”战略,多渠道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17亿元,用于支持轻工产业园、盐化工示范区、圆德慈善园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五优一新”集群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项目及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1,740万元,助推工业经济发展。三是支持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及城镇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资金15.7亿元,重点支持城市道路、供热、供排水、街巷道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市会议中心、市医院迁建、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安排600万元,支持各县(区)城镇化建设。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0.9亿元;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羊绒、清真、轻纺工业发展资金1,030万元;召开政银企项目对接会,向全市22家金融机构推介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工农业和商贸流通项目259项,达成贷款意向16.68亿元,落实到位11.76亿元。五是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统筹安排9,878万元,用于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农业产业规划及新技术推广等支出。安排资金1,050万元,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用于扶持现代设施农业、西芹和马铃薯产业、中药材产业、草蓄产业发展。六是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60万元,用于六盘山景区、须弥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修编等支出,其中安排泾源县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
(三)保民生促和谐,支持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一是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统筹安排教育支出3.2亿元,用于教育经费保障、教学设备、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职业教育学费减免以及二中改扩建、市幼儿园迁建、市特教中心、回中综合楼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245万元,促进科技事业快速发展。统筹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3万元,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送戏下乡的顺利实施。二是支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安排5.7亿元,加快推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妇幼保健、免疫规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卫生事业支出。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共征缴医疗、养老、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4.7亿元,争取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3亿元;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筹措2,000万元,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拨付孤儿养育津贴、流浪人员乞讨救助、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9,234万元。四是支持就业和全民创业。安排各类就业创业专项资金2,600万元,支持自治区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保障全民创业、劳务输出、小额担保贷款、“三支一扶”、大学生实习和公益性岗位等支出。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安排2.3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廉租住房补贴、公共租赁房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等补助资金支出。
(四)压减“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加强预算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和压减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通信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车辆购置、更新以及报废审批,建立了公车动态监管系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上报处理超标车38辆,对120个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进行清理。2013年,市本级75个党政机关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5,225万元,同比减少1,028万元,总体下降16%。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继续推进财税改革,创新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减少年底集中支付;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直接支付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二是落实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会计质量及制度检查、重点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情况等专项检查。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2亿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监督力度,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15亿元,资金节约率14%。四是扩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定了《固原市市本级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通过固原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和《财政工作情况通报》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本级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财政收支持续增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税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经济减速、结构性减税、税源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财政支出平衡难度加大,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优化结构、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明显加大;三是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重点项目建设融资贷款难度仍未缓解,建设资金保障压力大;四是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2014年财政预算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力度,按照市委“抓好六项重点、破解三大难题、推进五个创新”的总体要求,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好保增长与保民生、保发展、促和谐的关系,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积极稳妥、完整准确,调整结构、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压减“三公”。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汇总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5亿元,增长15%,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56.8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72.6亿元,当年安排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43万元。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8.9亿元,增长15%,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22.3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当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2.1亿元,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19万元。
三、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2亿元(税收收入4.85亿元),增长15%,加上自治区各项补助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当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17.7亿元,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8亿元,基金支出安排5.8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8亿元,基金支出3.8亿元。
需要说明: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规范行政性收费、一次性增收不存在以及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资金投入趋于平稳等因素影响,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入安排15%的增长速度。二是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农业三项法定支出分别为21,306万元、1,844万元、9,874万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10.4%、10.1%、14.8%,法定支出的增长比例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7.8%的增长幅度。三是当年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比上年预算下降22.3%,是由于当年部分企业享受财政优惠政策到期和自治区提前告知专项补助数同比减少。
2014年市本级财政主要工作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增收融资与厉行节约相结合,努力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强化措施提高财政收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结合,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保障能力。
强化收入征管,力争应收尽收。强化税收征管措施,依托“一区三园”(盐化工、物流园、轻工园)等园区企业陆续投产和“两区”建设提供的商贸物流机遇,积极培植地方性税源。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治税机制,加大稽查征收力度,做到税收应收尽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登记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办法,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多渠道筹融资,提高保障能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破解融资难题,计划全年争取各类专项资金15亿元以上。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配合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对我市(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资金;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全年计划为重点项目融资贷款3亿元。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发行企业债券7亿元。扩大担保贷款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
压减“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完善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活动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市本级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全面提高公务支出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压减10%,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力争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优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保增长与保发展、保民生的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围绕推进工业经济、城镇化、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26亿元(含拟争取资金),支持工业经济、城镇化和特色产业等重大战略实施,确保西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区三园”建设、城市道路及“三旧”改造、市医院迁建等重点新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民间资本增加城镇化建设投入。统筹安排1,0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六盘山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项目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统筹安排农业和扶贫专项资金2,189万元,其中安排2,000万元,扶持草蓄、马铃薯、冷凉蔬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教育专项支出8,221万元,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及教育教学条件改善。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158万元,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安排文化事业专项资金1,037万元,支持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安排5,478万元,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确保司法救助、社会治安、政法部门公用及办案经费等公共安全支出,维护社会稳定。安排资金3,505万元,支持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保障基层党建、人才工作、民族宗教、招商引资、县(区)和市直部门考核奖励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统筹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资金5,619万元,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动全民创业、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1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中医药事业、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795万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支持老城区“三旧”改造及农村危房危窑改造。
三、强化管理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预算编制管理,逐步探索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随意变更支出用途和突破年度经费预算指标。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预算编制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填项目的办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逐步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2012年以前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加大预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特别是加大“三公”经费支出及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各项财税体制。发挥财税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和支撑作用,贯彻落实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贯彻房地产税改革,加快落实资源税改革,配合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按期清理不合理及违规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2亿元。建立社保基金预、决算报人代会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方法,增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按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逐步理顺区、市、县(区)的事权关系,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逐步探索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开展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四、内强素质与外强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高财政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为人民管好财、用好财。
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政项目投资效益考评机制,争取成立固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一步优化节约政府投资。健全完善财政大监督模式,将内部监督检查与专项资金检查、会计监督检查、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大对财税政策落实、重点投资、民生项目及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重点项目的造价评审,依法招投标,严格资金管理,按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提高科学决策、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突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吃苦、能战斗、善团结、愿奉献的财政干部队伍,切实为民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树立高效、务实、廉洁的财政部门形象。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凝聚力量,扎实苦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实现与全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市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汇总编制了201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积极稳妥,力求完整准确。财政收入安排与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增长指标相适应,并充分考虑“营改增”等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测算税基和收入的增减情况。在准确编制本级财政收入的同时,将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14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3,057万元全部编入本级预算,努力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调整结构,重点保障民生。在预算安排中,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性预算支出,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全力保障农业、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和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支出。
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决定,2014年度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在2013年的基础上压减10%。
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4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25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4.85亿元,增长21.9%;非税收入安排1.4亿元,比上年减少416万元。加上自治区固定补助收入6.68亿元、调入资金0.42亿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31亿元(基层公检法司办案等专项资金2,369万元、义务教育等专项资金563万元、科技专项资金3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就业等社会保障资金4,04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资金19,96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0,795万元、节能环保资金2,603万元、油价补贴1,877万元、农业和其他专项资金506万元),当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资金来源为17.66亿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市委、政府有关重点项目安排决定和汇总市直各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汇编2014年度市本级政府支出预算,当年各项支出共需资金40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28.6%。本级公共财政可供安排的总资金为17.6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缺口22.34亿元。
按照《预算法》要求,提请人大审批的政府预算必须收支平衡,不得上报赤字预算。因此,根据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相应安排支出17.66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61亿元,专项上解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40%部分519万元)。下甩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一区三园”(盐化工、物流园、轻工园)建设及其他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建设等支出缺口22.34亿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66亿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安排6.75亿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5.8亿元;
——安排离休人员医疗费200万元;
——安排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4,00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2,500万元;
——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金财政配套资金1,300万元;
——安排女职工生育保险金150万元;
——安排工伤保险金100万元;
——安排失业保险金650万元;
——安排工会经费608万元。
2、用自治区专项安排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资金2.17亿元,其中: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19,600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2,060万元;
3、机构运转支出安排3,67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支出2,883万元;
——安排人大、政协“两会”和市委、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费325万元;
——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察学习、其他部门单位执法及专业技术培训等经费150万元;
——行政中心水暖电等运行经费318万元。
4、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市委、政府的有关决定,安排各项事业发展专项经费7.42亿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5.28亿元,用自治区专项补助安排2.14亿元),主要项目有:
——安排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专项资金1,000万元;
——安排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32,187万元(含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执行自治区专项补助10,795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政府偿债基金12,968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642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5,795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0,795万元),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资金100万元,市区集中供热补贴700万元,道路保洁、路灯、广场及公厕等城市基础设施管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经费2,624万元;
——安排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资金6,000万元,其中:工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含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专项资金200万元),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含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864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
——安排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221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56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高保障经费4,319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410万元),少数民族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453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基金100万元,教育发展奖励资金100万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913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53万元),政府偿债基金安排固原一中偿还银行贷款利息1,400万元,教育附加费安排支出560万元,骨干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六盘山论坛》办刊等经费179万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30万元,特岗教师专项补助67万元;
——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158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340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660万元(含固原市中药材发展基金2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340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固原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启动经费10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普宣传等经费58万元;
——安排文化体育传媒专项资金1,037万元,其中:思想文化建设专项基金100万元,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执法及送戏下乡等文化体育活动144万元,《六盘山》和《固原日报》办刊补助、固原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辑出版补助以及列收列支的电视报刊收费等支出733万元,政府偿债基金安排文化广电中心归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60万元;
——安排社会保障专项资金5,619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983万元),其中:劳务输出专项资金100万元,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2,005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466万元),创业发展专项资金1,078万元(含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基金),价格风险调节专项基金30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普惠性价格补贴资金50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350万元,支持原州区社区建设以奖代补200万元,农民工维权、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以奖代补、双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福利及残疾人康复等专项资金1,086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517万元);
——安排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1,526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361万元),其中:支持中医事业发展补贴100万元,政府偿债基金安排市人民医院和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归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437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及列收列支安排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资金等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947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361万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和食品药品监管等经费42万元;
——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787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2,603万元),其中: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环保执法监察、宣传及排污费列收列支等资金184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自治区专项补助678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补助1,925万元;
——安排农林水事业及扶贫专项资金2,189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501万元),其中: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长城梁农林科技示范园管护和六盘山护林育苗等林业发展资金1,100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308万元),森林草原防火、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和农业林业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196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督查、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93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5万元),扶贫和生态移民专项资金422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128万元),政府偿债基金安排市林业局归还长城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78万元;
——安排公共安全5,478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2,369万元),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金41万元,武警、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装备配套等资金560万元,公检法司部门保障和装备经费4,180万元(含自治区专项补助2,369万元),交警部门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555万元,司法救助专项基金10万元,普法经费75万元,政府偿债基金安排公检法部门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归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息57万元;
——安排国防支出515万元,其中:民兵预备役建设补助90万元,双拥经费3万元,征兵工作经费3万元,国防动员专项资金19万元,列收列支安排人民防空建设收费400万元;
——安排税收征管专项经费713万元(其中开发区税收征管专项经费200万元);
——安排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及奖补等专项资金252万元;
——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396万元,其中: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资金200万元;
——安排基层党建、人才工作、干部教育专项资金85万元;
——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督查活动经费43万元;
——安排油价补贴1,877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地震、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经费162万元,耕地占补平衡专项资金900万元;
——安排统战、信访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维稳专项资金102万元;
——安排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风清气正活动等专项资金37万元;
——安排全市应急粮食储备资金和利息补贴资金72万元;
——安排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和政府金融办监管资金92万元;
——安排商贸流通管理、工青妇等社会群团、民主党派、统计、审计、财政及档案管理等其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842万元。
5、列收列支安排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6,575万元,其中:“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150万元;兑现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园区内企业发展资金1,425万元。
6、安排落实市委、政府招商引资奖励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资金600万元。
7、安排政府预备费1,800万元。
8、专项上解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40%部分519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缺口22.3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拟争取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资金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亿元、“一区三园”建设资金1.6亿元、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资金5,000万元、其他重点专项资金4.1亿元(含教育、卫生、社保、农林水事业、土地收益等),拟发行企业债券资金7亿元、争取贷款3亿元。这些缺口资金的争取、落实将受国家政策和各项转移支付额度的限制及贷款规模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都会有增有减。因此,预算只提出支出总规模,支持建设的重点项目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争取到的资金额度确定,主要用于支持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西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区三园”建设、城市道路及“三旧”改造、博物馆广场、市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和续建的城市展览馆、会议中心等项目及其他需要调整和新增的项目。这些项目都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立项,评审造价,依法招投标,严格资金管理,按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法定支出安排情况
1、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常性收入计算口径
根据现行预算收支科目和各项财政收入项目的性质,经常性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和相对固定的补助收入。在计算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时,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510万元中剔除税收收入中具有专项性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00万元中应上解自治区40%部分519万元、非税收入中列收列支收入14,010万元和固原扶贫经济试验区税收列收列支11,500万元,将上述专项因素剔除后,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为32,481万元,加上自治区财力性补助66,839万元后,市本级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经常性收入为99,320万元,比2013年92,138万元增长7.8%。
2、2014年市本级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分别为21,306万元、1,844万元、9,874万元,分别比2013年年初预算的19,296万元、1,675万元、8,602万元,增长10.4%、10.1%、14.8%,三项法定支出的增长比例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7.8%的增长幅度。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48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8,4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和康复专项资金安排12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收益支出安排1,70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收益安排市级廉租住房建设资金700万元、县级廉租住房建设资金70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300万元。
(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专项支出36,000万元,其中:偿债基金5,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益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000万元、教育发展资金1,2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800万元,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0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基金50万元,原州区长城梁退耕还林补偿补助150万元,西南新区、老城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数字固原”框架建设等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出15,916万元,土地出让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8,884万元。
(四)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城市路灯电费115万元。
(五)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150万元。
(六)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研究与开发资金安排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