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2-00061 | 发文时间 | 2022-03-2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春小麦种植补贴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 |
原州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春小麦种植补贴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号),现将2022年自治区春小麦种植补贴资金(第一批)预算100万元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10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订单收购、良种繁育、绿色种植等。
二、请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0〕15号)等制度规定和宁农(计)发〔2022〕8号通知要求,及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各地实际,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参照附件认真填报本地区项目绩效目标表,并于2022年3月30日前报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绩效目标表将作为今后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公示公开,加快项目支出。同时,要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对于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本次下达资金收入列
“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附件:自治区春小麦种植补贴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固原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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