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7-16941 发文时间 2017-04-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隆德县整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问题措施到位
隆德县整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问题措施到位

隆德县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高度重视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定《隆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秉持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五个不放过”原则,采取细化职责分工、强化督查督办、强化舆论引导、整改销号等措施,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隆德县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一是在农村养殖业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粪便日产日清,归肥还田,每周对厂区及周围进行消毒处理的措施,对康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鸡场等三家“排放鸡粪影响周边环境,空气污染严重”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面,采取停用第一污水处理厂,自筹资金3660万元,采用A2/0工艺+加药絮凝处理工艺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措施,对“隆德县2009 --2010年利用国债项目建设的隆德县污水处理厂未按照一级A污水排放标准建设,从建成起,未达标运行”问题进行了整改。2016年3月20日新建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三是在马铃薯淀粉废水污染治理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原市开展马铃薯渡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研究试点工作的函》(环水体函〔2017〕6号)要求,在加强日常环境法监测、监管,杜绝废水、汁水排入河道的同时,按照区市符合干旱寒冷特点的马铃薯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督促企业采取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备的废水汁水存储(防渗)、输送(专用管道和渠道)、配水、还田(喷灌设备)等设施,安装废水汁水产生、还田计量装置,明确废水汁水还田时间、还田量等措施,对“隆德县皎美淀粉有限公司、华宇淀粉有限公司、宁夏霄联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均无境保护处理设施,仍继续生产”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是在渝河流域治理方面,在制定《渝河水污染防治规划》、《渝河水质达标方案》的同时,从强化截污、生态修复、河道治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实施沙塘镇污水并网工程和联财镇污水处理站改造提升、神林污水处理站及集污管网建设、三里店水库清淤改造、清凉河生态景观长廊建设、县城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工程;清除所有砂场尾堆、河道垃圾、违章建筑,封堵非法排污口4处,关闭违法采砂场6家,并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渝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渝河生态三期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等措施对“渝河水质由2013年Ⅳ类下降为2015年 V类或者劣V类”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是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全面落实《固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固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制定《隆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的同时,制定《隆德县“蓝天碧水 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隆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等规范性文件,把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责任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形成县、乡、村和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无缝衔接、责任到人全覆盖管理格局,采取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划定秸秆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治理燃煤锅炉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设施、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扶持企业回收农用残膜等措施,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手段等措施,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共性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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