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11/2019-00002 | 发文时间 | 2018-04-23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城乡就业人员基础统计工作的督查通报 | ||
各县(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为扎实做好城乡就业人员基础统计工作,从源头上把统计数据做实做准,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4月16日-17日,市就业创业服务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城乡就业人员基础统计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3月29日,我局《关于做好城乡就业人员基础统计工作的通知》(固就创发[2018]28号)印发以后,各县(区)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2018年月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2018年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和式样要求,统一印制并分发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泾源县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就业人员普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18]58号),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组织专人逐村(社区)、逐组、逐户对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县委、政府将城乡就业人员统计普查工作作为今年4-5月全县脱贫摘帽督查考评重点工作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原州区、西吉县组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再由乡镇(街道)组织村(居委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了口径,要求如实登记,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彭阳、隆德县目前还正在组织实施之中。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压实责任,指定专人从事城乡就业统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2018年月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2018年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填报要求,准确把握关键环节,按时上报。
5月上旬,市上将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就业创业服务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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