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23/2021-00063 | 文号 | 固市监函发〔2021〕3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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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分局、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根据《固原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固政规发〔2021〕1号)、《固原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固党办〔202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局承担的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各分局工作责任
各分局根据《固原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固原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执行。
二、有关科室工作责任
(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责任领导:王一平
责任人:买英杰 邱 毅 杨志平
2.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科室: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责任领导:刘 煜
责任人:杨彦斌 王天文
3.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责任领导:高泽胜
责任人:高为民
4.对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和对用于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
责任科室: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责任领导:高泽胜
责任人:王启文
5.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科
责任领导:杨树荣
责任人:柳建国
6. 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责任科室: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责任领导:王宏亮
责任人:马志兰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
1.负责和承担相关部门委托对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科
责任领导:杨树荣
责任人:柳建国
2.负责药品、医疗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责任科室: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责任领导:刘 煜
责任人:杨彦斌 王天文
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生事故灾害后,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自治区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责任领导:高泽胜
责任人:高为民
4.根据事故特种设备分类、介质和事故主要表现形式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措施或建议;针对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责任领导:高泽胜
责任人:高为民
5.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责任领导:蒙文学
责任人:李 博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