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20-00131 发文时间 2020-04-14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固原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落实情况及清理现行妨碍统一市场和限制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落实情况

1、各县(区)是否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7〕125号)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构改革后是否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及时调整;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组织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的机制建立、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及存量政策措施清理进行了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

2、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是否建立“自我审查”机制并严格执行:确立了“自我审查”内部工作流程,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了本单位内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凡是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对照18条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形成了书面的审查结论,填写了《公平竞争审查表》;凡是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和实施。

(二)清理现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各县(区)、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是否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固公审办〔20201号)要求,深入开展现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是否按程序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二、督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4月30日前)

各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于4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本县(区)、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清理现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内容。

(二)专项督查。(5月上旬)

成立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组,组长:蒙文学,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成员:李博,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潘健,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副科长。督查采取听汇报和查资料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各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以及清理现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查看县(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调整等文件,查看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内部机制建立相关文件。三是对照已出台政策措施梳理清单和发文登记簿抽取相关文件,检查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认真做好自查并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督查组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充分准备,按照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质量和效果。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不力,现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到位的县(区)、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和政府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程度减轻对正常工作的影响。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13895449600     箱:2628672095@qq.com



                                固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4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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