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1/2020-00041 发文时间 2020-06-05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9年度固原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9年度固原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市属各国有企业: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于今年1月至5月对固原市市属7家企业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标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诚信)、B(基本诚信)、C(非诚信)三级。其中,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存在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及以上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二、评价依据

(一)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

(二)向各有关单位征求的意见;

(三)公示期间,各企业及劳动者反映的情况。

三、评价结果

(一)A级企业2家

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六盘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B级企业5家

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固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固原市白马山陵园有限公司、宁夏六盘山产业扶贫开发投资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C级企业0家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被评为A级诚信单位,除特殊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情况外,次年不再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和一般情况下的专项检查;次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作为非重点单位,优先、预约办理或提供有关材料集中办理;参加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中,在劳动保障审核环节予以通过。B级基本诚信单位,年度内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1次;免于一般情况下的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日常政策的辅导和咨询,帮助改进其劳动用工管理,提升诚信等级;参加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通过。C级非诚信单位为非诚信单位,依法追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接受行政处罚;年度内进行不低于2次以上的日常巡视检查;列为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及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守法意识;参加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在劳动保障审核环节不予通过。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经企业申请,依据企业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社会诚信方面的变化情况,按照诚信等级评价标准和程序,及时重新评定。

联系人:丁  莹          

联系电话:0954-2075933

       附件:2019年固原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汇总表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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