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3/2021-00269 发文时间 2021-09-1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督查固原市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督查固原市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固原市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彭阳县古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彭阳县聚义酒坊、宁夏同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谷清香酒厂、固原市纯粮何氏酒业有限公司、固原六盘酒厂等18家白酒生产企业及白酒生产小作坊进行实地督查。重点督查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企业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以下简称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情况,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分别召开反馈会进行了一一反馈,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白酒生产许可有关规定和条件组织生产,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在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前提下,进行生产许可的延续、变更、注销等。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白酒生产企业及白酒生产小作坊进行许可审查。

二是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严把原料关,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

三是加强白酒出厂检验。要严格白酒出厂检验,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白酒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进行产品出厂全项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督查结束后,固原市市场监管局聘请区厅督导组专家举办白酒质量安全培训班,全市监管人员、白酒生产企业和白酒生产小作坊生产管理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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