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4/2021-00116 | 发文时间 | 2021-11-3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9、45、46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39项:原州区泰合嘉园C区部分地面未硬化,无抑尘设施,未安装噪音、大气实时监测设备,混凝土罐车洗罐水随意倾倒。
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45项:原州区官厅镇学院路华祺工地地面部分裸露,露天喷涂防锈漆,工地四周无遮挡,物料乱堆乱放。
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46项: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太阳城项目道路未硬化,进出口车辆通行喷淋设备未运行,工地四周无遮挡,砂石料未遮盖,无噪音监控设备,垃圾乱堆乱放。
二、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和措施:针对上述问题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参建各方加强整改,同时在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中,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建筑工地施工相关要求,要求施工企业对地面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工地实行封闭管理,物料堆放整齐。
整改完成情况:原州区泰合嘉园C区项目通过日常检查、综合执法检查,对工地存在的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经过复查,该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面整改,现已进入附属施工阶段;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太阳城项目已于2020年底竣工验收、现已交付使用,不存在上述反馈问题;原州区官厅镇学院路华祺工地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日常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中,对该项目进行检查,现已按照要求对地面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工地已实行全封闭管理,物料已堆放整齐,上述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6
联系地址:民生大厦17楼1716室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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